一种数据交互方法、数据交互装置和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34495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数据交互方法、数据交互装置和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数据交互方法、数据交互装置和智能终端,包括: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由此对不同操作类型的触摸事件显示不同的数据交互界面,提供了多样化的交互方式。
【专利说明】
一种数据交互方法、数据交互装置和智能终端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数据交互方法、数据交互装置和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0002]智能终端曾经以键盘为主要交互方式,键盘是一种使用机械按键的、只能识别“按下”和“没按下”的单一的交互方式。自从2007年第一代IPHONE推出以来,触摸屏逐渐取代键盘成为主流的交互方式。
[0003]触摸屏(touchscreen)又称为“触控屏”、“触控面板”,是一种可接收触摸等输入讯号的感应式液晶显示装置,当触摸了屏幕上的图形按钮时,屏幕上的触觉反馈系统可根据预先编程的程式驱动各种连结装置,取代机械式的按钮面板,并借由液晶显示画面制造出生动的影音效果。通过硬件和软件的支持,触摸屏不仅可以识别按压,还可以识别长按和短按,近期更能识别轻按和重按。
[0004]然而,由于键盘时代遗留下来的习惯,一些图形按钮仍然被设计成只能响应单一的按压操作,以及显示单一的交互界面,
[0005]另外,当显示新的交互界面时,往往要中断当前屏幕上的显示。例如,当前屏幕上有视频在播放,或游戏在运行,显示新的交互界面往往需要停止视频的播放,或停止游戏的运行,从而导致用户体验的下降。

【发明内容】

[0006]因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图形按钮只能响应单一的按压操作,显示单一的交互界面,交互方式单一。
[0007]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交互方法,包括:
[0008]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0009]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0010]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
[0011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包括:
[0012]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0013]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所述第二触摸操作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不同。
[0014]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还包括:
[0015]当对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
[0016]优选地,所述第一触摸操作、第二触摸操作和第三触摸操作包括: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操作手势中的任一种。
[0017]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交互装置,包括:
[0018]触摸事件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0019]操作类型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0020]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
[0021 ]优选地,所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包括:
[0022]第一显示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0023]第二显示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0024]所述第二触摸操作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不同。
[0025]优选地,所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还包括:
[0026]第三显示子模块,用于当对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
[0027]优选地,所述第一触摸操作、第二触摸操作和第三触摸操作包括: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操作手势中的任一种。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上述任一项数据交互装置。
[0028]本发明实施例数据交互方法、装置和智能终端,通过判断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并根据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来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由此对不同操作类型的触摸事件显示不同的数据交互界面,提供了多样化的交互方式。
[0029]进一步地,本发明实施例数据交互方法、装置和智能终端在接收到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通过浮动形式显示交互界面,避免中断当前屏幕上的显示,提高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3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31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数据交互方法的流程图;
[0032]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数据交互装置的结构框图;
[0033]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应用场景不意图;
[0034]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应用场景的第一数据交互界面的示意图;
[0035]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应用场景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的示意图;
[0036]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应用场景的第三数据交互界面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7]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8]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0039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交互方法,包括:
[0040]S1.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0041]具体地,数据交互区域是用户界面中可以响应用户输入操作的区域,如图3-6中所示意的触摸屏区域。在本发明中用户输入操作主要涉及触摸操作,触摸操作可以通过触摸板或触摸屏具体实现。数据对象例如可以是屏幕显示窗口、图标或图形按钮等。触摸事件可以包括对触摸板或触摸屏的几乎所有操作,如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等,不同的触摸事件在操作系统中有不同的ID。
[0042]S2.判断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0043]S3.根据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
[0044]例如,当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的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当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的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其中第一触操作与第二触摸操作不同。其中,浮动形式显示的交互界面是一个无标题风格的对话框,能够根据需要显示的内容自动调整窗口的大小,保证正好能够容纳需要显示的内容。浮动显示的窗口只是部分覆盖当前屏幕上的显示,因此不会中断当前屏幕上的显示,例如,不会中断当前视频的播放,或游戏的运行。
[0045]当然,还可以设置不同于上述第一和第二触摸操作的更多其他触摸操作,以使得智能终端能够显示更多其他对应的界面。
[0046]在显示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后,还可以对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以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通过顺序递进的两级交互界面,提供了一种清晰、简明、符合逻辑的交互方式。
[0047]本发明实施例的数据交互方法通过判断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并根据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来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由此对不同操作类型的触摸事件显示不同的数据交互界面,提供了多样化的交互方式。
[0048]下面以购买视频的应用场景为例,进一步地详细说明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
[0049]图3示出了一种智能终端的视频应用界面,该应用界面相当于数据交互区域,用户可以在此界面下预览收费视频01,当用户对该收费视频感兴趣时,可以对该界面中的“付费”进行触摸操作(图3中的“可试看6分钟,观看整片请付费”中的“付费”二字即为能够响应用户的触摸操作的数据对象),智能终端接收到该触摸事件,并判断该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0050]例如当智能终端检测到该触摸操作为点击时,相当于第一触摸操作,可以显示如图4所示的界面,相当于第一数据交互界面,该界面完全覆盖之前的界面,视频播放也会停止,由于该界面显示面积较大,用户可以从该界面上了解到更多与该视频相关的价格信息,例如图4中所显示的权益内容信息;当智能终端检测到该触摸操作为长按时,相当于第二触摸操作,可以显示如图5所示的界面,相当于第二数据交互界面,该界面显示价格信息浮卡,价格信息浮卡占用显示面积较小,仅显示价格信息,但并不遮挡视频预览画面,用户在浏览价格信息的同时,仍然可以继续试看视频。优选地,当价格信息浮卡被显示后,如果用户停止按压,中断触摸操作,则该浮卡也同时被关闭;当然也可以是通过点击价格信息浮卡之外的区域来关闭价格信息浮卡,或者在价格信息浮卡上设置图形关闭按钮,通过点击价格信息浮卡上的关闭按钮来关闭价格信息浮卡。上述第一和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中的价格信息相当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操作对象选项。
[0051]上述第一触摸操作可以不限于是点击,上述第二触摸操作也可以不限于长按,上述第一和第二触摸操作可以选自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中的任两种,只要第一和第二触摸操作不同即可,这样智能终端即可以根据这两种不同的触摸操作显示对应的界面。
[0052]在用户通过上述第一和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了解到视频的价格信息后,如果需要购买该付费视频,即可以对上述第一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中的操作对象选项进行触摸操作,即第三触摸操作,例如可以重按“只看此片5元”或者不同的视频套餐。智能终端在检测到该第三触摸操作后,显示如图6所示的价格显示交易界面,即第三数据交互界面,以便完成交易动作。相比长按,重按所花的时间少,因此能减少操作时间。
[0053]上述第三触摸操作不限于重按,可以是选自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中的任一种,也可以是与上述第一和第二触摸操作相同的触摸操作。
[0054]本发明实施例的数据交互方法不限于上述应用场景,也可以用到其他任何需要根据不同操作类型的触摸事件显示不同的数据交互界面的应用场景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0055]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交互装置,包括:
[0056]触摸事件获取模块I,用于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0057]操作类型判断模块2,用于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0058]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3,用于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
[0059]优选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3可以包括:
[0060]第一显示子模块,用于当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该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0061 ]第二显示子模块,用于当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该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第二触摸操作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不同。
[0062]优选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3还可以包括:
[0063]第三显示子模块,用于当对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
[0064]优选地,第一触摸操作、第二触摸操作和第三触摸操作可以是: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操作手势中的任一种。
[0065]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上述数据交互装置。具体地,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智能电话、笔记本计算机、数字多媒体广播终端、导航仪、PDA(个人数字助理)、PMP(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等等。
[0066]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主权项】
1.一种数据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包括: 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所述第二触摸操作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不同。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还包括: 当对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第二触摸操作和第三触摸操作包括: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操作手势中的任一种。5.一种数据交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摸事件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在数据交互区域内对数据对象的触摸事件; 操作类型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 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事件的操作类型,显示对应的数据交互界面。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包括: 第一显示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一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第二显示子模块,用于当所述触摸事件为第二触摸操作时,显示浮动形式的第二数据交互界面,所述第二数据交互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操作对象选项; 所述第二触摸操作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不同。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交互界面显示模块还包括: 第三显示子模块,用于当对所述第一数据交互界面或第二数据交互界面上的操作对象选项执行第三触摸操作时,显示第三数据交互界面。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摸操作、第二触摸操作和第三触摸操作包括:单击、双击、点按、长按、轻按、重按、滑动、拖动、捏合、旋转、轻扫操作手势中的任一种。9.一种智能终端,包括权利要求5-8任一项所述的数据交互装置。
【文档编号】G06F3/0488GK105893023SQ201511031630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31日
【发明人】赵雨, 郭建伟, 李时斌, 牛晓雷, 王若韬
【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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