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碟片卡匣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碟片卡匣,特别涉及一种用以容置一个光信息储存媒体的碟片卡匣。
背景技术:
由于数字多媒体的高度发展,对光信息储存媒体容量的要求也相对加大,故除了市场销售的光信息储存媒体外,近期更有高容量光信息储存媒体,蓝光光盘(Blue-ray Disc,BD)成为业界的主要目光焦点。
蓝光光盘的厚度主要由1.1mm的基板与0.1mm的覆盖层所构成。所以当蓝光光盘受到指纹、刮痕或尘埃等外来损害时,则会对蓝光光盘的读写品质带来严重影响。故通常会将蓝光光盘外罩一个碟片卡匣,用以保护蓝光光盘,在读写蓝光光盘时,将碟片卡匣与其一起放入光驱中。
公知技术中,碟片卡匣的尺寸规格大致相同,如图1所示,碟片卡匣1由上盖11与下盖12接合而成,再利用锁合组件13从下盖12的背面121锁合,以固定蓝光光盘B。另一种形式,如图2所示,在碟片卡匣2使上盖21与下盖22相互连接,将上盖21与下盖22接触部分23以黏性材质封死。这些方式的目的皆为保护、固定蓝光光盘B(如图1与图2所示)。由此可知,公知技术的碟片卡匣设计方式,不是不易取出蓝光光盘B,就是将蓝光光盘B封死于卡匣中,故消费者需连同碟片卡匣一起购买。这样,碟片卡匣或蓝光光盘B其中一样损坏时,则必须利用破坏性方式将蓝光光盘B取出,或只好整个碟片卡匣都报废。如此一来不但会提高消费者的使用成本,更会因为不能重复利用碟片卡匣而造成原物料的浪费。
因此,如何发展一种碟片卡匣,在蓝光光盘损坏时,不需要破坏碟片卡匣即可更换蓝光光盘,以降低消费者的使用成本,实为一项重要课题。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课题,本发明的目的为提供一种可重复使用的碟片卡匣。
这样,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依据本发明的碟片卡匣,其用以容置一个光信息储存媒体。而碟片卡匣包含盖体和承载体。其中,盖体突设第一接合部,而承载体则具有容置空间及第二接合部,当第一接合部与第二接合部在容置空间中相接合,从而使盖体与承载体相互连结。
综上所述,依据本发明的碟片卡匣,与公知技术相比,利用盖体的第一接合部与承载体的第二接合部接合,使盖体与承载体能紧密结合,以保护光信息储存媒体不受损坏。而使用者又在不破坏碟片卡匣情形下,即能轻易将盖体与承载体分离。如此,在换取光信息储存媒体时,就不会破坏碟片卡匣及光信息储存媒体,还可实现重复利用碟片卡匣的目的,并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并减少原物料的浪费。
图1为显示常规碟片卡匣的一个示意图;图2为显示常规碟片卡匣的一个示意图;图3为显示依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个分解示意图;图4为显示依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个剖面示意图;图5为显示依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个剖面示意图;图6为显示依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的一个俯视示意图;以及图7为显示依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的盖体与承载体相连结的一个示意图。
组件符号说明1碟片卡匣11 上盖12 下盖121 背面13 锁合组件2碟片卡匣
21上盖22下盖23接触部分3 碟片卡匣31盖体311 第一接合部3111 第一螺纹3112 第一凸部3113 第一挡板312 凹槽32承载体321 容置空间322 第二接合部3221 第二螺纹3222 第二凸部3223 第二挡板323 开口324 开关部325 遮板326 旋转轮B 光信息储存媒体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相关附图,说明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其中相同的组件将以相同的参照符号加以说明。
请参照图3所示,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3,其用以容置一个光信息储存媒体B。而此碟片卡匣3则包含盖体31以及承载体32。在本实施例中的光信息储存媒体B的类型并无限制,在此以一个蓝光光盘为例。又,碟片卡匣3的材质也无限制,可以为塑料或压克力。
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请再参照图3所示,盖体31突设有第一接合部311,以及具有至少一个凹槽312。此凹槽312设置于盖体31上,这样使用者的手可利用凹槽312转动、拿取或放置盖体31。
再请参照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的承载体32则具有容置空间321及第二接合部322。而当第一接合部311与第二接合部322在容置空间321中相接合时,则可使盖体31与承载体32相连结。而承载体32还具有开口323,此开口323位于相对于盖体31的承载体32的一个边缘。
另外,请再参照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的承载体32还包含开关部324、遮板325以及旋转轮326。其中,遮板325设置于开关部324上,平时则由开关部324控制遮板325于关闭状态。旋转轮326则设置于遮板325上,而光信息储存媒体B则设置于旋转轮326上。当读写光信息储存媒体B时,开关部打开,使得旋转轮326在转动时带动并打开遮板325,而碟机则可透过开口323来读取光信息储存媒体B的内容信息。
在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第一接合部311与第二接合部322可相互螺设、卡抵或卡设。
请参照图4所示,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的碟片卡匣3,其中的第一接合部311具有第一螺纹3111,而第二接合部322则具有第二螺纹3221。而当第一螺纹3111与第二螺纹3221相互螺设时,使得盖体31与承载体32相互连结。在本实施例中的第一螺纹3111与第二螺纹3221分别为一个公螺纹与一个母螺纹,或分别为一个母螺纹与一个公螺纹。
当使用者手放于凹槽312时,则可转动盖体31,使盖体31与承载体32相互旋紧或是旋开。如此不仅可固定、保护光信息储存媒体B,使用者还可轻易旋开盖体31以换取光信息储存媒体B。
请参照图5所示,在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碟片卡匣3中,第一接合部311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凸部3112,而第二接合部322则具有多个第二凸部3222。在本实施例中,请参照图6所示,当第一凸部3112与这些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设时,可使盖体31与承载体32相互连结。其中,第二凸部3222的排列方式并无限制,其第二凸部3222与另一第二凸部3222可相互连续排列或之间具有一个固定间隙。
请再参照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第一接合部311还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挡板3113,而第二接合部322则具有至少一个第二挡板3223。而当第一凸部3112与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设时,则各第二挡板3223则分别迭合于各第一挡板3113上,使得盖体31与承载体32能紧密结合,避免盖体31与承载体32上下分离,以保护光信息储存媒体B。请同时参照图6与图7所示,而第一挡板3113设置于盖体31上的位置与第二挡板3223设置承载体32上的位置皆无限制,在此则以各第一挡板3113设置于各第一凸部3112上,且各第二挡板3223设置于各第二凸部3222上为例。
使用者手放于盖体31的凹槽312,可将盖体31的第一接合部311与承载体32的第二接合部322接合。再利用第一凸部3112沿顺或逆时针方向与第二凸部3222相互卡设,使得第二挡板3223迭合于第一挡板3113上。不仅使盖体31与承载体32左右相互固定,更使盖体31与承载体32不能上下分离,如此可固定、保护光信息储存媒体B。使用者也可轻易将盖体31旋开,以换取光信息储存媒体B。
综上所述,依据本发明的碟片卡匣,与公知技术相比,利用盖体的第一接合部与承载体的第二接合部接合,使盖体与承载体能紧密结合,以保护光信息储存媒体不受损坏。而使用者又在不破坏碟片卡匣情形下,轻易将盖体与承载体分离。如此,在换取光信息储存媒体时,就不会破坏碟片卡匣及光信息储存媒体,还可实现重复利用碟片卡匣的目的,并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并减少原物料的浪费。
以上所述仅为举例性,而非限制性。任何未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畴,而对其进行的等效修改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所附的权利要求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碟片卡匣,用以容置一个光信息储存媒体,该碟片卡匣包含盖体,其突设有第一接合部;以及承载体,其具有容置空间及第二接合部,该第一接合部与该第二接合部在该容置空间中相接合,从而使该盖体与该承载体相连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材质为塑料或压克力。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盖体还具有至少一个凹槽,该凹槽设置于该盖体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第一接合部与该第二接合部相互螺设、卡抵或卡设。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第一接合部具有第一螺纹,该第二接合部具有第二螺纹,该第一螺纹与该第二螺纹相互螺设。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凸部,该第二接合部具有多个第二凸部,该第一凸部与这些第二凸部相互卡设。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这些第二凸部相互连续排列。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这些第二凸部之间具有一个固定间隙。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挡板,该第二接合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二挡板,当该第一凸部与这些第二凸部相互卡设时,该第二挡板分别迭合于该第一挡板上。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第一接合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挡板,该第二接合部具有至少一个第二挡板,各该第一挡板设置于这些第一凸部上,且各该第二挡板设置于各该第二凸部上。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承载体还具有开口,该开口位于相对于该盖体的该承载体的一个边缘。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碟片卡匣,其中该承载体包含开关部;遮板,其设置于该开关部;以及转轮,其设置于该遮板。
全文摘要
一种碟片卡匣,用以容置一个光信息储存媒体。该碟片卡匣包含盖体以及承载体。其中,盖体突设有第一接合部,而承载体则具有容置空间及第二接合部。第一接合部与第二接合部在容置空间中相接合,从而使盖体与承载体相连结。
文档编号G11B23/04GK1941146SQ20051010801
公开日2007年4月4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29日
发明者高意清, 赵贤文 申请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