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免破线电子防盗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16586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汽车免破线电子防盗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电子防盗装置,尤其是不用破坏汽车原线路和便于安装维修的汽车免破线电子防盗器。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汽车电子防盗器是由电子电路板、电子遥控器、灵敏度传感器、熄火继电器、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及相应的保险组成。安装时,需找到汽车线路相对应的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一一破开并同防盗器线路进行连接包扎,剪断汽车点火线路并同防盗器熄火继电器进行连接包扎。操作电子遥控器,由电子电路板控制车辆的防盗设定、解除、车辆熄火、警告灯和中控锁的开闭等操作。
安装时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找到并破开或剪断汽车线束,不仅费力费时还要破开原车线束外裹皮。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线路的短路、断路,危及车辆安全。熄火继电器、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及相应的保险全部在线路中连接并存在于线束中间。即不便于包扎固定,易造成行车中晃动磨损、松动、短路、断路等隐患,又不便于维修更换。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汽车电子防盗器安装破坏线束,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保险、熄火继电器零乱连接安装在线束中不便于包扎维修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免破线电子防盗器。即不需要破坏汽车线束,又解决了线路凌乱不易包扎的不足,而且安装简单方便,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为避免线路凌乱和便于线路安装输出,把电子电路板、灵敏度传感器、熄火继电器、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及相应的保险组成主机,在主机内完成中控锁线路的连接,把熄火继电器线路及各种保险线路通过电路板连接,并通过线束输出到专用连接器。专用连接器的公母两端分别能与一对汽车线束连接器公母两端相插接,在专用连接器内断开并引出熄火线,保持汽车线束连接器其它线路的正常导通,引出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到防盗器主机盒。安装时,把专用连接器公端与拔开的一对汽车线束连接器母端相插接,专用连接器公端与拔开的汽车线束连接器母端相插接,即完成了安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只需对插一个连接器即完成了防盗器的按装,即不需要破坏汽车线束,又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简单方便。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公知的防盗器接线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专用连接器第二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主机,2.电子电路板3.熄火继电器,4.灵敏度传感器,5.中控锁线,6.正极线,7.转向线,8.喇叭,9.熄火线,10.保险,11.专用连接器,12.专用连接器公端,13.专用连接器母端,14专用连接器输出端,15汽车线束连接器,16汽车线束连接器公端,17汽车线束连接器母端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2中,电子电路板(2)、灵敏度传感器(4)、熄火继电器(3)、正极线(6)、负极线(8)、熄火线(9)、转向线(7)、中控锁线(5)、保险(10)固定在主机(1)中并完成线路连接。专用连接器公端(12)与拔开的汽车线束连接器母端(17)相插接,专用连接器母端(13)与拔开的汽车线束连接器公端(16)相插接,专用连接器(11)断开并引出熄火线(9),保持汽车线束连接器(15)内其它线路的正常连接,引出正极线(6)、负极线(8)、转向线(7)、中控锁线(5)到主机(1)。
在图3中,专用连接器公端(12)与专用连接器输出端(14)为一体,通过导线与专用连接器母端(14)连接,在专用连接器公端(12)内完成熄火线(9)的隔断和正极线(6)、负极线(8)、熄火线(9)、转向线(7)、中控锁线(5)的引出。
权利要求1.一种电子防盗器,由电子电路板、熄火继电器、灵敏度传感器、连接线、保险组成,其特征是电子电路板、熄火继电器、灵敏度传感器、连接线、保险集中在主机盒内完成电路连接和固定,通过专用连接器与拔开的汽车连接器相插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子防盗器,其特征是专用连接器公母两端可以与拔开的汽车连接器两端相插接,在专用连接器内断开并引出熄火线,保持汽车线束连接器其它线路的正常连接,引出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
专利摘要一种不破坏汽车线路和便于安装的汽车免破线电子防盗器,它是在主机内,把电子电路板、熄火继电器、灵敏度传感器、连接线、保险完成电路连接和固定,通过线束、专用连接器与拔开的汽车连接器相插接,在专用连接器内断开并引出熄火线,保持汽车线束连接器其它线路的正常连接,引出正极线、负极线、点火线、转向线、中控锁线。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简洁,既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又不用损坏改动汽车原车线路,减少了隐患和风险。
文档编号H01R12/50GK2925977SQ200620030579
公开日2007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06年7月4日 优先权日2006年7月4日
发明者林洪立 申请人:林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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