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卫星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
背景技术:
飞机舱外卫星天线与飞机舱内的功放连接,经过飞机蒙皮时,有内外气压差,要求穿舱时,保证内外空气密封,气压隔开;同时要求微波信号传输畅通。现有产品一般使用同轴线穿舱,与电源线缆穿舱相同,但是由于线路长用同轴线会造成微波的线损大,通信性能指标很差,现有产品的同轴线连传输微波,同轴线的中间介质会消耗微波,随着功率的加大损耗越大,同轴线对微波的电场、磁场的损耗也很大,微波传输效率比波导管传输少20%以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所述穿舱结构安装在飞机蒙皮上,且连通舱外的天线设备和舱内的ku功放和ka功放,所述天线设备设置在与所述飞机蒙皮固定连接的天线罩内;
所述穿舱结构包括内ku波导管、内ka波导管、穿舱腔体、外ku波导管和外ka波导管,所述内ku波导管的输出端与所述ku功放连通,所述内ka波导管的输出端与所述ka功放连通,所述内ku波导管和所述内ka波导管的输出端均通过双波导接口与所述穿舱腔体的内端连通,所述外ku波导管和所述外ka波导管的输出端均与所述天线设备连通,所述外ku波导管和所述外ka波导管的输入端均通过所述双波导接口的外端连通,所述穿舱腔体固定安装在所述飞机蒙皮上。
具体地,所述飞机蒙皮上设置有直径与所述穿舱腔体的直径相等的通孔,所述穿舱腔体通过锁紧螺母与所述通孔固定连接,所述穿舱腔体与所述飞机蒙皮之间设置有密封圈,所述双波导接口与所述穿舱腔体的内端面之间设置有气压隔板。
具体地,所述穿舱腔体内设置有ku波导孔和ka波导孔,所述ku波导孔和所述ka波导孔均为矩形孔,所述ku波导孔的中线与所述穿舱腔体的中轴线平行,所述ka波导孔与所述ku波导孔平行设置且位于所述ku波导孔的一侧,所述ku波导孔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内ku波导管和外ku波导管连通,所述ka波导孔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外ka波导管和内ka波导管连通。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采用波导管穿舱结构装置实现微波传输,从飞机舱内到飞机舱外的波导管穿舱结构,解决内外空气密封,并将气压隔开,同时使微波信号可以穿过,损耗小,提高了微波信号传输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的安装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所述穿舱腔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一种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穿舱结构安装在飞机蒙皮2上,且连通舱外的天线设备10和舱内的ku功放3和ka功放4,天线设备10设置在与飞机蒙皮2固定连接的天线罩1内;穿舱结构包括内ku波导管5、内ka波导管6、穿舱腔体9、外ku波导管7和外ka波导管8,内ku波导管5的输出端与ku功放3连通,内ka波导管6的输出端与ka功放4连通,内ku波导管5和内ka波导管6的输出端均通过双波导接口11与穿舱腔体9的内端连通,外ku波导管7和外ka波导管8的输出端均与天线设备10连通,外ku波导管7和外ka波导管8的输入端均通过双波导接口11的外端连通,穿舱腔体9固定安装在飞机蒙皮2上,飞机蒙皮2上设置有直径与穿舱腔体9的直径相等的通孔,穿舱腔体9通过锁紧螺母12与通孔固定连接,穿舱腔体9与飞机蒙皮2之间设置有密封圈14,双波导接口11与穿舱腔体9的内端面之间设置有气压隔板13。
如图3所示,穿舱腔体9内设置有ku波导孔91和ka波导孔92,ku波导孔91和ka波导孔92均为矩形孔,ku波导孔91的中线与穿舱腔体9的中轴线平行,ka波导孔92与ku波导孔91平行设置且位于ku波导孔91的一侧,ku波导孔91的两端分别与内ku波导管5和外ku波导管7连通,ka波导孔92的两端分别与外ka波导管8和内ka波导管5连通。
本发明机载天线波导管穿舱结构的工作原理如下:
波导管是矩形截面的金属管,电磁波在波导管内传输,功率损耗很小。本专利设计的波导管穿舱结构,将ka/ku双频段的微波穿过飞机蒙皮2,并且能够保证内外舱的空气隔绝,气压隔开。
微波信号发射是通过放在飞机舱内的ku功放3和ka功放4发射微波信号,经过内ku波导管5、内ka波导管6,再经过内部的双波导接口11,进入穿舱腔体9,到外部的双波导接口11,经过外ku波导管7、外ka波导管8传输到舱外的卫星天线设备10,达到微波信号传输,实现卫星通信目的。
机载穿舱结构与飞机蒙皮2的连接:穿舱腔体9和锁紧螺母12组合将穿舱腔体9安装固定在飞机蒙皮2上,双波导接口11与穿舱腔体9之间的密封垫隔绝波导管内外的空气,穿舱腔体9与飞机蒙皮2之间的密封圈14隔绝飞机舱内外的空气及气压,气压隔板13隔绝机舱内外波导管里的气压及密封,同时可以让微波通过。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凡是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技术变形,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