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换向器铜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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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换向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换向器铜片的改进发明。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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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换向器产品主要分钩型换向器、槽型换向器和端面换向器三种。钩型换向器或槽型换向器的铜片的一种构造为:包括主片体和固定脚,主片体具有扇形横截面,主片体的外侧面为圆弧面,左右侧面为斜面,内侧面与固定脚相接,固定脚为平行于主片体设置的条形板条;在换向器成型时,换向器铜片经排片后与电木粉压注在一起,为保证相邻换向器铜片之间留有可靠的绝缘距离,相邻换向器铜片之间插接有云母片或开设绝缘槽。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是衡量换向器质量的一个最重要技术指标,而要提高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首先要考虑的是增强换向器成型时换向器铜片与电木粉之间的结合力,而这一般是通过改进换向器铜片的固定脚的结构或设置加强环来实现的,因为各换向器铜片的主片体在换向器成型时非常靠近并且与电木粉之间没有有利的着力点,而且经常中间设置云母片,所以一直以来,相关领域技术人员没有谁会考虑通过主片体的结构改进来提高换向器铜片与电木粉之间的结合力,因此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不能进一步提高,不能更好满足电动工具越来越高的速度要求。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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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鉴于【背景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能够极大增强换向器成型时与电木粉之间的结合力,同时降低自身重量,从而有效提高换向器产品超速性能的新型换向器铜片。
[0004]本实用新型是采取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
[0005]新型换向器铜片,由铜线材冲制后形成,包括主片体和固定脚,主片体具有扇形横截面,主片体的外侧面为圆弧面,左右侧面为斜面,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片体的中间设有沿主片体高度方向设置的条形的镂空型腔,镂空型腔设有左右开口从主片体的左右侧面往外进行贯穿,设有内侧开口从主片体的内侧面往外进行贯穿,所述固定脚为平行于主片体设置的条形板条,所述固定脚通过薄壁肋板与主片体的内侧面相接,薄壁肋板中间设有条形窗孔,镂空型腔的内侧开口与条形窗孔相通。
[0006]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的换向器铜片,与现有技术不同,它还通过对换向器铜片的主片体的结构改进来增强换向器成型时与电木粉之间的结合力,其工作原理是:在主片体的中间设置条形的镂空型腔,并且镂空型腔设有左右开口和内侧开口,内侧开口与薄壁肋板中间的条形窗孔相通,这样使换向器成型时电木粉能够充分填充进入到镂空型腔内与换向器铜片的主片体之间形成牢固的结合,同时镂空型腔的设置降低了换向器铜片自身的重量,由于结合力的增强及重量的减轻,从而有效提高了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使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尚,从而更好满足电动工具越来越尚的速度要求。【附图说明】:
[0007]本实用新型有如下附图: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方向视图,
[0009]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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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换向器铜片,由铜线材冲制后形成,包括主片体I和固定脚5,主片体I具有扇形横截面,主片体I的外侧面Ia为圆弧面,左右侧面Ib为斜面,所述主片体I的中间设有沿主片体高度方向设置的条形的镂空型腔2,镂空型腔2设有左右开口从主片体I的左右侧面Ib往外进行贯穿,设有内侧开口 3从主片体I的内侧面Ic往外进行贯穿,所述固定脚5为平行于主片体I设置的条形板条,所述固定脚5通过薄壁肋板6与主片体I的内侧面Ic相接,薄壁肋板6中间设有条形窗孔4,镂空型腔2的内侧开口 3与条形窗孔4相通。
【主权项】
1.新型换向器铜片,由铜线材冲制后形成,包括主片体和固定脚,主片体具有扇形横截面,主片体的外侧面为圆弧面,左右侧面为斜面,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片体的中间设有沿主片体高度方向设置的条形的镂空型腔,镂空型腔设有左右开口从主片体的左右侧面往外进行贯穿,设有内侧开口从主片体的内侧面往外进行贯穿,所述固定脚为平行于主片体设置的条形板条,所述固定脚通过薄壁肋板与主片体的内侧面相接,薄壁肋板中间设有条形窗孔,镂空型腔的内侧开口与条形窗孔相通。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换向器铜片,由铜线材冲制后形成,包括主片体和固定脚,主片体具有扇形横截面,主片体的外侧面为圆弧面,左右侧面为斜面,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片体的中间设有沿主片体高度方向设置的条形的镂空型腔,镂空型腔设有左右开口从主片体的左右侧面往外进行贯穿,设有内侧开口从主片体的内侧面往外进行贯穿,所述固定脚为平行于主片体设置的条形板条,所述固定脚通过薄壁肋板与主片体的内侧面相接,薄壁肋板中间设有条形窗孔,镂空型腔的内侧开口与条形窗孔相通。本实用新型能够极大增强换向器成型时与电木粉之间的结合力,同时降低自身重量,从而有效提高换向器产品的超速性能。
【IPC分类】H01R39-04
【公开号】CN204441679
【申请号】CN201520174976
【发明人】吴清照
【申请人】吴清照
【公开日】2015年7月1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