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一次锂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
【背景技术】
[0002]作为一次电池体系中的锂-亚硫酰氯原电池体系,在目前已知的所有化学电源中比能量最高,具有电压高、功率大、使用温度范围广、放电性能平稳、贮存寿命长、无需维护的优点。随着电池的广泛应用,市场对电池的外观和极端引出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要求一般在外部安装假盖,传统假盖是通过镍带与电池主体的正极极柱点焊连接,但是,由于钢材的韧劲,假盖易错位,给包装带来困难。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它可以帮助假盖定位,易于包装。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提供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包括电池主体、正极极柱和假盖,所述正极极柱上设置有定位钢片,所述定位钢片包括钢片本体、以及垂直设置在所述钢片本体中心的呈圆形布置的多个钢爪,所述多个钢爪与正极极柱点焊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底面与电池主体绝缘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顶面与假盖点焊连接。
[0006]按上述技术方案,所述钢片本体上垂直设置有三个钢爪。
[0007]按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定位钢片的直径与电池主体的直径相等。
[0008]按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定位钢片由钢材质制作。
[0009]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机械模具加工一个钢片本体,在钢片本体上设置多个钢爪,安装时,将钢片通过钢爪与一次锂电池的正极极柱点焊连接,这样就将正极由正极极柱引到定位钢片上,因为钢片本体面积较大,便于假盖定位,将假盖直接点焊在定位钢片上即可,不会造成错位,易于包装。
【附图说明】
[0010]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是定位钢片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1-电池主体、2-正极极柱、3-定位钢片、301-钢片本体、302-钢爪、4-假盖。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5]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包括电池主体1、正极极柱2和假盖4,正极极柱2上设置有定位钢片3,定位钢片3包括钢片本体301、以及垂直设置在钢片本体301中心的呈圆形布置的多个钢爪302,多个钢爪302与正极极柱2点焊连接,钢片本体301的底面与电池主体I绝缘连接,钢片本体301的顶面与假盖4点焊连接。
[0016]在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钢片本体301上垂直设置有三个钢爪302。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定位钢片3的直径与电池主体I的直径相等。
[0018]在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定位钢片3由钢材质制作。
[0019]本实用新型通过机械模具加工一个钢片本体,在钢片本体上设置多个钢爪,安装时,将定位钢片通过钢爪与一次锂电池的正极极柱点焊连接,这样就将正极由正极极柱引到定位钢片上,因为定位钢片面积较大,便于假盖定位,将假盖直接点焊在定位钢片上即可,不会造成错位,利于电池在安装定位钢片后的包装。
[0020]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包括电池主体、正极极柱和假盖,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极柱上设置有定位钢片,所述定位钢片包括钢片本体、以及垂直设置在所述钢片本体中心的呈圆形布置的多个钢爪,所述多个钢爪与正极极柱点焊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底面与电池主体绝缘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顶面与假盖点焊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锂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片本体上垂直设置有三个钢爪。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锂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钢片的直径与电池主体的直径相等。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锂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钢片由钢材质制作。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定位钢片的一次锂电池,包括电池主体、正极极柱和假盖,所述正极极柱上设置有定位钢片,所述定位钢片包括钢片本体、以及垂直设置在所述钢片本体中心的呈圆形布置的多个钢爪,所述多个钢爪与正极极柱点焊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底面与电池主体绝缘连接,所述钢片本体的顶面与假盖点焊连接。本实用新型可以帮助假盖定位,易于包装。
【IPC分类】H01M6/14, H01M2/20
【公开号】CN205211845
【申请号】CN201520904977
【发明人】余旭阳, 王朋, 姚乐明, 张葵
【申请人】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