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一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包括与腕带式产品佩戴时的内部形状相匹配的充电器本体,充电器本体与腕带式产品接触的一侧设置有与腕带式产品上的充电插孔相对应的充电弹针。本发明提供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将充电器本体的结构设置为与腕带式产品佩戴在手腕上的结构类似,使得充电器在对腕带式产品充电时,可以参照腕带式产品佩戴在手腕上的结构,将腕带式产品固定在充电器本体上,并直接通过充电弹针插入到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插孔内对其进行充电,免去了数据线的使用,有效的保证了充电器的充电弹针与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插孔的连接可靠性,不论在何种条件下进行充电,均能实现有效的充电。
【专利说明】腕带式产品充电器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充电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腕带式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可充电的电子手表以及腕带手机等。腕带式产品在户外充电时,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在充电时无法保证腕带式产品与充电器稳固的连接,导致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效果不佳。
[0003]例如,中国专利文献CN1308781C公开一种“配合腕带式物件的电源组件”,如图1和2所示,此电源组件是在腕带式物件100的每一节腕带内部装有弧区状供电构件200,其中所述腕带式物件100其环形腕带的一侧层面为凹入的空间101,所述空间101的首、末两端分别设置有界限段落102,所述空间101内容纳有一只以上的宽幅及长度相符且为弧区状的供电构件200,各所述弧区状的供电构件200的正、负电极对应接触设置在腕带间的电源导接端,另有一与弧曲弯折的形态相符的盖体300覆盖所述空间101,且所述盖体300的两端分别扣设入所述界限段落102内。此供电构件在对腕带式物件进行供电时,供电构件可以采用不可充电的电池膜结构,也可采用可充电的电池结构,当供电构件采用可充电的电池结构时,需要对供电构件进行充电,通常通过数据线等方式与外部充电器或者电源连接,以对供电构件进行充电,保证腕带式物件的正常工作,在外出时,由于放置位置通常为背包等可便于携带的包裹内,使得数据线与外部充电器以及数据线与供电构件之间的连接不可靠,行走过程中接口处容易松动,导致充电效果不佳,无法进行正常充电,进而影响使用者使用。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结构简单,便于携带,在户外对腕带式产品充电时,能够保证腕带式产品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可靠,保证正常的充电需要。
[0005]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能有效的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将腕带式产品与充电器反装。
[0006]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7]—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与腕带式产品佩戴时的内部形状相匹配的充电器本体,所述充电器本体与所述腕带式产品接触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腕带式产品上的充电插孔相对应的充电弹针。
[0008]通将充电器本体的形状设置与腕带式产品佩戴时的内部形状相匹配,可以在充电时将腕带式产品采用与固定在手腕上同样的方式固定在充电器本体上,并通过充电弹针插入到充电插孔内,使充电器本体对腕带式产品进行充电,此结构可以省去数据线的使用,有效的保证了充电器与腕带式产品的连接可靠性,进一步保证了充电的可靠性。
[0009]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具有与所述腕带式产品接触的第一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对应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带有通孔的其中一个带体的端部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带体的凹陷,所述凹陷由所述第一侧面朝向所述充电器本体的中心凹设成型,所述凹陷内设置有与所述带体上的所述通孔相对应的定位柱,所述带体的端部通过所述定位柱固定在所述凹陷内。
[0010]通过设置凹陷,并在凹陷内设置与带通孔的带体上的通孔相匹配的定位柱,一方面可以增加腕带式产品在充电时的固定效果,保证充电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定位柱的位置已定,使得腕带式产品在充电时只能按照设定的方向固定在充电器上,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客户反装。
[0011]进一步的,所述腕带式产品包括产品本体,所述产品本体两端设置有用于将其固定在使用者手臂或者充电器上的第一带体和第二带体,所述第一带体上设置有若干均匀分布的与所述定位柱相匹配的通孔,所述第二带体的端部并位于其内侧设置固定销,所述固定销与所述通孔相匹配。
[0012]对应所述固定销在所述充电器本体上设置让位槽,使得所述第一带体和所述第二带体扣合后,所述固定销超出第一带体的通孔的部分能设置在所述让位槽内。
[0013]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厚度大于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宽度,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外围周向环形设置一圈用于安放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定位槽,所述第一侧面设置在所述定位槽的底部。
[0014]通过设置定位槽,可以进一步增加腕带式产品与充电器的连接可靠性,防止腕带式产品从充电器上脱落,或者因外部力量移动腕带式产品,导致充电弹针变形的情况发生。
[0015]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厚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宽度,所述充电弹针凸出于所述充电器本体。
[0016]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设置充电组件,所述充电弹针设置在所述充电组件上,且所述充电弹针穿过所述壳体并延伸至所述壳体外部。
[0017]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具有与所述第一侧面相邻的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所述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三侧面相对且平行设置。
[0018]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电量显示灯或电量显示屏;或,
[0019]所述第三侧面上设置有电量显示灯或电量显示屏。
[0020]进一步的,所述第二侧面或第三侧面上设置电源显示灯。
[0021]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为圆柱状或者椭圆柱状结构。
[0022]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充电器本体上设置有与外部电源连通的用于对所述充电器本体进行充电的充电接口。
[0023]通过设置充电接口,可以利用充电接口对充电器进行充电,保证充电器内持续而有效的对腕带式产品提供电能。
[0024]作为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凹陷具有用于限制带通孔的所述带体的端部的凹陷第一端和与所述凹陷第一端相对的凹陷第二端,所述凹陷第一端的深度大于所述凹陷第二端的深度。
[002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通过将充电器本体的结构设置为与腕带式产品佩戴在手腕上的结构类似,使得充电器在对腕带式产品充电时,可以参照腕带式产品佩戴在手腕上的结构,将腕带式产品固定在充电器本体上,并直接通过充电弹针插入到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插孔内对其进行充电,节省了数据线的使用,有效的保证了充电器的充电弹针与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插孔的连接可靠性,不论在何种条件下进行充电,均能实现有效的充电。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6]图1为现有腕带式物件及其电源组件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0027]图2为现有腕带式物件及其电源组件的组装结构剖视图;
[0028]图3为实施例一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其中一个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0029]图4为实施例一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另一个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0030]图5为实施例一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与腕带式产品的组装示意图;
[0031]图6为图5的另一个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0032]图7为图5的爆炸示意图;
[0033]图8为实施例二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其中一个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0034]图9为实施例二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另一个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0035]图1和2中:
[0036]100、腕带式物件;101、空间;102、界限段落;200、供电构件;300、盖体。
[0037]图3至7中:
[0038]110、充电器本体;111、充电弹针;112、第一侧面;113、凹陷;114、定位柱;115、第二侧面;116、第三侧面;117、电源显示灯;118、电量显示灯;119、让位槽;
[0039]120、腕带式产品;121、产品本体;122、第一带体;123、第二带体;124、通孔;125、
固定销。
[0040]图8和9中:
[0041]210、充电器本体;211、充电弹针;212、第一侧面;213、定位槽;214、凹陷;215、定位柱;216、让位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42]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0043]实施例一:
[0044]如图3至7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包括与腕带式产品120佩戴时的内部形状相匹配的充电器本体110,即充电器本体110的截面形状与人手腕的截面形状类似,可以保证腕带式产品120与充电器本体110在充电时的连接可靠性。
[0045]在本实施例中,腕带式产品120包括产品本体121,产品本体121两侧分别设置第一带体122和第二带体123,第一带体122上等距分布若干通孔124,在第二带体123的端部并位于第二带体123的内侧设置两根固定销125,两根固定销125之间的间距等于两个通孔124之间的距离,且固定销125的外径与通孔124相互匹配,以使固定销125能插入到通孔124内,另外在产品本体121的内侧设置用于接通外部电源或者充电器的充电插孔(图上未示出)。[0046]充电器本体110具有环形的第一侧面112,第一侧面112与腕带式产品120直接接触,第一侧面112的两侧分别设置相互平行的第二侧面115和第三侧面116,在第一侧面112上设置与充电插孔相匹配的充电弹针111,第一侧面112远离充电弹针111的一侧设置凹陷113,凹陷113由第一侧面112朝向充电器本体110的中心凹设成型,凹陷113内设置两根定位柱114,两根定位柱114之间的间距等与两个通孔124之间的距离,且定位柱114的外径与通孔124相互匹配,以使定位柱114能插入到通孔124内,且定位柱114的设置在第一带体122靠近端部的两个通孔124处,凹陷113具有用于限制第一带体122的端部的凹陷第一端和与凹陷第一端相对的凹陷第二端,凹陷第一端的深度大于凹陷第二端的深度。
[0047]在充电器本体110的第一侧面112上并位于凹陷113的一侧设置让位槽119,当第二带体123与第一带体122扣合后,第二带体123端部的固定销125穿过第一带体122上的通孔124后正好延伸到让位槽119内,以免固定销125超出的部分影响整个腕带式产品120的固定。
[0048]在充电器本体110的第二侧面115上设置电源显示灯117和电量显示灯118。当然,电源显示灯117和电量显示灯118不限于设置在第二侧面115上,还可以设置在第三侧面116上。
[0049]在此实施例中,充电器本体110的厚度等于腕带式产品120的宽度,且充电弹针111凸出于充电器本体110设置,当然,还可以将充电弹针111设置为可收缩于充电器本体110 内。
[0050]实施例二:
[0051]如图8和9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的结构基本与实施例一致,区别仅在于充电器本体210的结构,在本实施例中,充电器本体210的厚度大于腕带式产品的宽度,并在充电器本体的外围周向环形设置一圈用于安放腕带式产品的定位槽213,第一侧面212设置在该让位槽213的底部,充电弹针211设置在第一侧面212上,凹陷214也设置在让位槽213的底部,凹陷214内设置定位柱215,凹陷214的一侧设置让位槽216。
[0052]采用这样的结构可以将腕带式产品整个固定在定位槽213内,增强了腕带式产品在充电时与充电器的连接可靠性,保证充电工作能正常进行。
[0053]充电器本体可以直接选用形状为圆柱形、椭圆柱形或者其他适合腕带式产品固定的形状的充电电池,也可以采用壳体加充电电池的结构,当采用壳体结构时,将充电电池安装在壳体内,充电弹针设置在充电电池上,充电弹针远离充电电池的一端延伸至壳体外用于与腕带式产品的充电插孔插接配合,壳体的形状可以按照需要设置为圆柱形、椭圆柱形或者其他适合腕带式产品固定的形状。
[0054]于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0055]需要声明的是,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在本发明所公开的技术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容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与腕带式产品佩戴时的内部形状相匹配的充电器本体,所述充电器本体与所述腕带式产品接触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腕带式产品上的充电插孔相对应的充电弹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具有与所述腕带式产品接触的第一侧面,所述第一侧面上对应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带有通孔的其中一个带体的端部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带体的凹陷,所述凹陷由所述第一侧面朝向所述充电器本体的中心凹设成型,所述凹陷内设置有与所述带体上的所述通孔相对应的定位柱,所述带体的端部通过所述定位柱固定在所述凹陷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厚度大于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宽度,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外围周向环形设置一圈用于安放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定位槽,所述第一侧面设置在所述定位槽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的厚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腕带式产品的宽度,所述充电弹针凸出于所述充电器本体。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设置充电组件,所述充电弹针设置在所述充电组件上,且所述充电弹针穿过所述壳体并延伸至所述壳体外部。
6.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具有与所述第一侧面相邻的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所述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三侧面相对且平行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电量显示灯或电量显示屏;或, 所述第三侧面上设置有电量显示灯或电量显示屏。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为圆柱状或者椭圆柱状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器本体上设置有与外部电源连通的用于对所述充电器本体进行充电的充电接口。
10.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腕带式产品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具有用于限制带通孔的所述带体的端部的凹陷第一端和与所述凹陷第一端相对的凹陷第二端,所述凹陷第一端的深度大于所述凹陷第二端的深度。
【文档编号】H02J7/00GK103986212SQ201410231328
【公开日】2014年8月13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28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28日
【发明者】冉可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