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器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
背景技术:
电器柜的电源线如果从柜底出入,电器柜的底座一旦与绝缘损伤的电源线相碰就会带电,产生危险,因此电器柜的底座必须接地。有的电器柜、电源全部从柜的顶部出入,且电器柜的框架底部又是封闭的,在这种情况下,配电框的底座不可能与电源线相接触,此时电器柜的底座可不接地,而现有技术中,由于电器柜底部的底座无法进行调节,还需根据电源线出入的位置设计不同类型的电器柜,这样会造成材料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由于电器柜底部的底座无法进行调节,还需根据电源线出入的位置设计不同类型的电器柜,这样会造成材料浪费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包括柜体,所述柜体的底部安装有底座,所述柜体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柜体的底部和底座之间贯穿设有相互连通的第一通孔,所述底座的两端侧面上均开设有开口,所述开口的内部安装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上分别套接有第一金属管件和第二金属管件,所述第二金属管件通过锁紧螺钉与固定轴固定,所述第一金属管件靠近第二金属管件一端的开口处开设有多个卡槽,所述第一金属管件上安装有与卡槽位置对应的卡块,且卡块卡接在卡槽内,所述第一金属管件的底部设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上开设有多个工装孔,所述安装杆的底端同轴安装有套管,所述套管上贯穿设有与工装孔匹配安装的插销,所述套管的底端安装有底板。
优选的,所述工装孔至少设有五个,并以等距的方式呈竖直状排列。
优选的,所述卡槽至少设有十六个,并以等角度的方式排列,且卡槽和卡块的数量相同,所述卡块与第二金属管件的侧边对齐设置。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加入安装杆、套管和底板,用于对底座的高度进行调节,这样方便电源线从第二通孔伸出,从而方便电源线从而电器柜的顶部出入,而且安装杆和套管还能根据地面的高低程度进行调节,从而使得柜体处于水平状态,提高了电器柜放置时的稳定性;通过加入固定轴、第一金属管件和第二金属管件,这样方便对安装杆和套管的位置进行调节,从而使得底座与地面接触,这样也方便了电源线从电器柜的底部出入;通过加入插销和工装孔,用于对安装杆和套管的位置进行固定,提高了电器柜所处高度的稳定性;通过加入卡槽和卡块,用于对安装杆和套管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提高安装杆和套管位置的稳定性。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仅方便对底座的位置进行调节,而且还能提高电器柜所处位置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的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的结构侧视图;
图3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的第一金属管件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插销2、安装杆3、柜体4、底座5、套管6、锁紧螺钉7、卡块8、开口9、第一金属管件10、固定轴11、工装孔12、卡槽13、第二金属管件14、第一通孔15、第二通孔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带有可调式支撑底座的电器柜,包括柜体4,柜体4的底部安装有底座5,柜体4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16,柜体4的底部和底座5之间贯穿设有相互连通的第一通孔15,底座5的两端侧面上均开设有开口9,开口9的内部安装有固定轴11,固定轴11上分别套接有第一金属管件10和第二金属管件14,第二金属管件14通过锁紧螺钉7与固定轴11固定,第一金属管件10靠近第二金属管件14一端的开口处开设有多个卡槽13,卡槽13至少设有十六个,并以等角度的方式排列,且卡槽13和卡块8的数量相同,卡块8与第二金属管件14的侧边对齐设置,这样方便卡槽13和卡块8之间相互卡接。
第一金属管件10上安装有与卡槽13位置对应的卡块8,且卡块8卡接在卡槽13内,第一金属管件10的底部设有安装杆3,安装杆3上开设有多个工装孔12,安装杆3的底端同轴安装有套管6,套管6上贯穿设有与工装孔12匹配安装的插销2,工装孔12至少设有五个,并以等距的方式呈竖直状排列,套管6的底端安装有底板1。
工作原理:在将电源线从柜体4的顶部出入时,通过调节安装杆3和套管6,这样方便对底座5的高度进行调节,使得底座5与地面分离,在将电源线从柜体4的底部出入时,通过转动第一金属管件10,使得安装杆3、套管6和底板1的位置进行调整,在调整到一定位置后,将第一金属管件10套接在第二金属管件14上,并将卡块8卡接在卡槽13内,从而对安装杆3、套管6和底板1的位置进行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