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力企业充电设备充电管理,更具体说,它涉及一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
【背景技术】
[0002]在电网建设中,需要用到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和照明灯具等,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充电式设备。一直以来,充电设备的充电均通过多功能插座转供,充电台板上的电源线多而乱,每次充完电后要把插头拔下,操作起来不安全,也不是很方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方便安全的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
[0004]这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包括箱台和箱门,所述箱台为L形,在箱台底部上端面设有线孔,在箱台上部竖起位置设有依次串联的闸刀、空气开关和插座,所述箱台上部竖起位置的上端部通过转轴连接箱门,所述箱门内设有分路小开关,所述分路小开关通过零线串联插座,所述分路小开关处还串联有一定时器;所述箱门正面设有把手,所述箱台上部竖起部分截面为梯形。
[0005]作为优选:所述箱台和箱门材料为环氧树脂绝缘板。
[0006]作为优选:所述线孔为两排,分别对应每个插座。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便捷式充电台减少了由于充电设备电源的经常性插拔、线路老化或漏电带来的安全隐患,解决了线路凌乱问题,达到了安全、可靠、便捷的规范管理。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发明箱门开启状态结构示意图;
[0009]图2为本发明箱门关闭状态结构不意图;
[0010]附图标记说明:分路小开关1、箱门2、绝缘板3、插座4、箱台5、线孔6、零线7、闸刀8、空气开关9、把手10。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下述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0012]这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包括箱台5和箱门2 ;所述箱台5为L形,在箱台5底部上端面设有线孔6,所述线孔6为两排,分别对应每个插座4。在箱台5上部竖起部分截面为梯形并内设有依次串联的闸刀8、空气开关9和插座4,所述箱台5上部竖起位置的上端部通过转轴连接箱门2,所述箱门2内设有分路小开关1,所述分路小开关I通过零线7串联插座4,所述箱门2正面设有把手10。所述箱台5和箱门2材料为环氧树脂绝缘板。
[0013]工作原理:整个充电台由环氧树脂绝缘板3制作而成,内部又配置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9,即使内部线路老化或其他原因发生短路或漏电,均能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利用分路小开关I控制设备的充电,简单方便,减少管理人员工作量;为防止充电设备过充电,在分路小开关I处串联一定时器,防止在晚上充电时过充电。
[0014]工作过程:先在充电台上对充电设备或充电基座进行定位管理,设备使用后对号入座,打开分路小开关I即可对所控制的设备进行充电;充电完成后,只需关掉相应的分路小开关I。
【主权项】
1.一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其特征在于:包括箱台(5)和箱门(2);所述箱台(5)为L形,在箱台(5)底部上端面设有线孔¢),在箱台(5)上部竖起位置设有依次串联的闸刀(8)、空气开关(9)和插座(4),所述箱台(5)上部竖起位置的上端部通过转轴连接箱门(2),所述箱门(2)内设有分路小开关(I),所述分路小开关⑴通过零线(7)串联插座(4),所述分路小开关(I)处还串联有一定时器;所述箱门(2)正面设有把手(10),所述箱台(5)上部竖起部分截面为梯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台(5)和箱门(2)材料为环氧树脂绝缘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线孔(6)为两排,分别对应每个插座(4)。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规范设备充电管理的便捷式充电台,包括箱台和箱门;所述箱台为L形,在箱台底部上端面设有线孔,在箱台上部竖起位置设有依次串联的闸刀、空气开关和插座,所述箱台上部竖起位置的上端部通过转轴连接箱门,所述箱门内设有分路小开关,所述分路小开关通过零线串联插座,所述分路小开关处还串联有一定时器;所述箱门正面设有把手,所述箱台上部竖起部分截面为梯形。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便捷式充电台减少了由于充电设备电源的经常性插拔、线路老化或漏电带来的安全隐患,解决了线路凌乱问题,达到了安全、可靠、便捷的规范管理。
【IPC分类】H02J7-00
【公开号】CN104734299
【申请号】CN201510152944
【发明人】张利刚, 徐晓泉, 吴拥军, 张国浩, 包志群
【申请人】国家电网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国网浙江东阳市供电公司, 东阳市光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