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63778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线缆施工安全技术领域中的辅助装置,尤其是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0002]中低压电力电缆在配电网中占有着重要地位,当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时,需要在故障点制作中间接头,将电缆重新连接,中间接头安装时,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尺寸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其内部结构及各部件相对位置准确。而由于目前没有专用的定位尺寸的工具,因此在电缆重接过程中,由于尺寸存在偏差所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对电缆线路安全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能够提高连接位置准确性,保障电缆线路安全运行的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的:
[0005]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电缆中间接头和定位尺,该定位尺轴向穿装在电缆接头内,该定位尺的中间为零刻度,在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制出对称的刻度,定位尺的零刻度与电缆中间接头的轴向中心重合。
[0006]而且,所述定位尺的总长度为2米,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各为I米。
[0007]而且,所述的定位尺为软皮材质制成的可折叠定位尺。
[0008]而且,所述的定位尺的正面和反面均标记出刻度。
[0009]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10]1、本定位安装结构由定位尺和电缆中间接头组成,其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灵活,先通过定位尺的中心和电缆中间接头的中心进行定位,然后根据定位尺露出的部分的刻度即可对安装位置进行定位。由于定位尺两侧制有对称的刻度,因此标志清晰明显,工作人员可以简单明了的找准安装位置,保证安装的准确性,从而杜绝事故发生。
[0011]2、本定位安装结构中的定位尺采用软皮材料制成,其不但具有质量轻、方便折叠携带、原材料易于取得、制造成本低等优点,而且避免了使用硬质材料对电缆中间接头造成划伤、碰伤的风险。
[0012]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主要用于中低压电缆中间接头安装时,用来确定安装位置是否正确的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使用本定位安装结构在电缆中间接头安装时对尺寸位置进行定位,可确保安装质量,杜绝由于尺寸存在偏差所造成的事故,能保障电缆线路安全运行。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详细叙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是叙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15]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包括电缆中间接头3和定位尺1,该定位尺轴向穿装在电缆接头内,该定位尺的中间为零刻度2,在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制出对称的刻度,定位尺的零刻度与电缆中间接头的轴向中心重合。通常定位尺的总长度为2米,尺的中间为零刻度,向左右两边各延长I米。为了便于观察及使用,在定位尺的正面和反面均标记出刻度。为了方便折叠携带及避免对中间接头造成划伤,定位尺采用软皮材质制成。
[0016]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原理是:
[0017]在电缆中间接头套接在电缆本体上时,用定位尺穿过电缆中间接头,由于电缆中间接头和定位尺均为对称结构,定位尺两端露出电缆中间接头长度相等时,零刻度即在电缆中间接头中间位置,再根据定位尺露出的部分的刻度即可对安装位置进行定位。
【主权项】
1.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电缆中间接头和定位尺,该定位尺轴向穿装在电缆接头内,该定位尺的中间为零刻度,在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制出对称的刻度,定位尺的零刻度与电缆中间接头的轴向中心重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尺的总长度为2米,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各为I米。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尺为软皮材质制成的可折叠定位尺。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尺的正面和反面均标记出刻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包括电缆中间接头和定位尺,该定位尺轴向穿装在电缆接头内,该定位尺的中间为零刻度,在零刻度的左右两侧制出对称的刻度,定位尺的零刻度与电缆中间接头的轴向中心重合。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主要用于中低压电缆中间接头安装时,用来确定安装位置是否正确的电缆中间接头定位安装结构,使用本定位安装结构在电缆中间接头安装时对尺寸位置进行定位,可确保安装质量,杜绝由于尺寸存在偏差所造成的事故,能保障电缆线路安全运行。
【IPC分类】H02G1/14
【公开号】CN204615295
【申请号】CN201520169168
【发明人】李旭, 周凤争, 孟峥峥, 王浩鸣, 郭勇
【申请人】国家电网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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