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54708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锁固配电箱的盖板时,线材表面塑性保护层会有收到螺丝破坏的可能,造成短路、漏电等不可预测的状况发生。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包括一组接部,所述组接部一侧形成开口槽,所述开口槽延伸至所述组接部内部形成容置空间;在所述组接部一端设有包覆部,所述包覆部呈锥杆型态,且周缘呈封闭状;在所述组接部设置包覆部的另一端形成通孔,所述通孔延伸至包覆部内部,所述组接部在所述开口槽两侧为开放的通槽。
[0005]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0006]所述防护套件可先行套设于各式箱体的螺孔处,当锁固组件拟组接盖板时,使锁固后的锁固组件端部被隐藏于包覆部内,如此一来,在组接时即不会伤及线材,而在组接后任何状况下,也不会产生锁固组件端部触及线材的问题,相对的,即不会产生短路或漏电问题,避免危险产生。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0008]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示意图一。
[0009]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0011]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本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包括一组接部、一位于组接部一端的包覆部,及由组接部另一端延伸至包覆部内部的通孔。
[0012]所述防护套件包括一组接部10,所述组接部10 —侧形成开口槽11,周缘除开口槽11处,其余区域为封闭端,开口槽11延伸至组接部10内部,形成容置空间12。在组接部10周缘除开口槽11外,在开口槽11两侧也为开放的通槽13,使组接部10可以直接插设于拟组装处。
[0013]在组接部10—端形成往外延伸的包覆部20,所述包覆部20呈锥杆型态,其周缘呈封闭状;在组接部10设置包覆部20的另一端形成通孔30,所述通孔30延伸至包覆部20内部,呈不贯通状态,通孔30即在组接部10端部至容置空间12处形成贯通的上通孔31,在容置空间12另一端形成延伸至包覆部20内部的下通孔32,下通孔32内部呈未贯通的状态。
[0014]如图2和图3所示,在箱体50开口周缘形成凸片51,凸片51上形成螺孔511,另在盖板52上形成对应的穿孔521,当组接部10以开口槽11及通槽13而插设于凸片51处,使上通孔31、螺孔511及下通孔32呈直线对应的状态,再将盖板52置于箱体50前端,使穿孔521与上通孔31、螺孔511及下通孔32也呈对应的状态,而将锁固组件53锁入,通过锁固组件53与螺孔511间的螺接而呈固结状态,但此时锁固组件53的端部被隐藏于包覆部20内部,不会与箱体50内部的线材接触。
[0015]所述防护套件可先行套设于各式箱体的螺孔处,当锁固组件拟组接盖板时,使锁固后的锁固组件端部被隐藏于包覆部内,如此一来,在组接时即不会伤及线材,而在组接后任何状况下,也不会产生锁固组件端部触及线材的问题,相对的,即不会产生短路或漏电问题,避免危险产生。
[0016]以上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组接部,所述组接部一侧形成开口槽,所述开口槽延伸至所述组接部内部形成容置空间;在所述组接部一端设有包覆部,所述包覆部呈锥杆型态,且周缘呈封闭状;在所述组接部设置包覆部的另一端形成通孔,所述通孔延伸至包覆部内部,所述组接部在所述开口槽两侧为开放的通槽。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配电箱的防护套件,包括一组接部,所述组接部一侧形成开口槽,所述开口槽延伸至所述组接部内部形成容置空间;在所述组接部一端设有包覆部,所述包覆部呈锥杆型态,且周缘呈封闭状;在所述组接部设置包覆部的另一端形成通孔,所述通孔延伸至包覆部内部,所述组接部在所述开口槽两侧为开放的通槽。所述防护套件可先行套设于各式箱体的螺孔处,当锁固组件拟组接盖板时,使锁固后的锁固组件端部被隐藏于包覆部内,如此一来,在组接时即不会伤及线材,而在组接后任何状况下,也不会产生锁固组件端部触及线材的问题,相对的,即不会产生短路或漏电问题,避免危险产生。
【IPC分类】H02B1/46
【公开号】CN204706795
【申请号】CN201520473587
【发明人】裘立欢
【申请人】裘立欢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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