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及其方法

文档序号:7598265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及其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及其方法,尤其是涉及移动电话和利用移动电话进行费用结算的结算终端机之间近距离通信,能够给用户提供必要信息的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移动通信终端机,如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PDA等普及的普遍化,其功能也正在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
近年来,利用移动电话的费用结算系统(以下称移动电话结算系统)已被开发使用。现在移动电话用户即使没有现金或信用卡,也可以只用移动电话对购买物品的费用进行结算了。
即,当前在百货店或商店等的各店铺、地铁站等设置移动电话专用结算终端机,因此移动电话用户购买物品或利用地铁等进行费用结算时,将自己移动电话接近结算终端机,并从移动电话向结算终端机传送移动电话号码、规定的认证数据等;而结算终端机则将把接收的传送数据及费用信息,发送到相连的信用卡公司或银行来处理结算费用。
这种移动电话结算系统随着移动电话用户的增加,其普及也逐步扩大。在如同百货店等大型商店的各店铺中,移动电话专用结算终端机已经相当普及。
但是,传统的移动电话专用终端机是从移动电话把数据以单方面接收的单方向模式进行驱动。即,在传统模式中结算终端机仅仅是以结算为目的使用,因此,除结算之外的其它方面信息几乎不提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解决上述传统技术存在的问题而开发的,其目的是使移动电话结算系统从单纯作为结算工具来使用的模式中摆脱出来,将设置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各店铺或地铁站等的信息,能够通过移动电话给用户提供各种信息。
本发明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由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构成,所述结算终端机由下述部分构成能够与移动电话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为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数据接收发送部;为输入设置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信息输入部;为存储从信息输入部输入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存储部。所述移动电话能够与结算终端机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接收结算终端机内存储的店铺信息。
所述店铺信息至少包括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店铺广告及宣传活动广告中的一个信息。
所述移动电话由下述部分构成为通过与结算终端机的近距离无线通信来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近距离通信部;为提供对用户的信用卡信息或存储银行的账号信息并在费用结算时提供规定的认证数据而设置的结算处理部;为向结算终端机输入申请店铺信息的规定命令信号而设置的小键盘部。
并且,还包括一个可以与上述的移动电话进行数据通信,并接收上述移动电话中存储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第2移动电话。
本发明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由下述阶段组成a、将配置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向结算终端机进行输入阶段;b、利用接近结算终端机的移动电话来申请店铺信息的规定命令信号输入到结算终端机的输入阶段;c、将结算终端机内存储的店铺信息向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本发明信息提供方法还包括d、为应答从上述移动电话机外部的第2移动电话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将店铺信息向第2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本发明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结算终端机中存储配置该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因此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由下述阶段组成a、移动电话机为应答从用户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向结算终端机申请传送对结算终端机中存储的店铺信息的申请传送阶段;b、如果从结算终端机传送店铺信息,则接收店铺信息并将接收的店铺信息存储阶段;c、为应答从外部的第2移动电话机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将店铺信息向第2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所述店铺信息至少包括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店铺广告及宣传活动广告中的一个信息。
本发明的优点及效果如下根据本发明,移动电话的用户从各店铺设置的终端机很容易得到店铺提供的信息。
而且,各店铺更容易向顾客提供自己店铺的位置、电话号码等包括在内的广告;而顾客通过移动电话也同样容易得到自己所喜欢的店铺信息。
并且,如果得到的店铺信息有用,则这个信息可以传送给朋友或知情人等的移动电话。由此,不仅极大化店铺的广告效果,而且用户很容易得到有用的信息。
并且,根据本发明,将相应于用户约定地点的位置信息,从设置在邻近店铺或地铁站等的结算终端机中得到,并且将得到的信息提供给对方,因此能够将相应位置更确切的通知给对方。


除上述的本发明的目的和优点外,可以通过如下的详细说明及


图1是本发明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构成框图。
图2是在图1中的第1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构成框图。
图3是本发明典型实施例信息提供系统中结算终端机的工作方法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典型实施例信息提供系统中移动电话的工作方法流程图。
对附图符号主要部分的说明10结算终端机 12数据接收发送部14信息输入部16存储部 18显示部19控制部20第1移动电话 22近距离通信部 23结算处理部24小键盘部 25存储部26显示部27移动电话控制部 30第2移动电话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图1至图3,对本发明典型实施例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如下。
图1是本发明典型实施例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构成框图;图2是图1中的第1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构成框图。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发明信息提供系统,由下述部分构成在百货店等的各店铺、地铁站等处设置的结算终端机10;可以进行近距离无线通信的第1移动电话20;可以与第1移动电话进行数据通信的第2移动电话30;通过结算终端机10和网络与其相连的多个信用卡公司服务器40、42及银行服务器44、46。
近距离无线通信可以用红外线通信、蓝牙通信、光通信等实现,但不只限制在这些通信。
结算终端机10由下述部分构成能够与第1移动电话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为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数据接收发送部12;为输入设置结算终端机10的店铺或地铁站的信息(以下称店铺信息)而设置的信息输入部14;为存储从第1移动电话20输入的数据及从信息输入部14输入的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存储部16;为显示结算终端机工作状态而设置的显示部18;为控制上述各构成要素的工作并与结算终端机10相连的信用卡公司或与银行服务器连动来进行费用处理而设置的控制部19。
另外,在结算终端机中存储的各店铺信息中包括店铺名称、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目录、店铺广告、活动广告等。并且,上述信息也可以用文字、声音、移动图像来实现。
并且,上述的第1移动电话20由下述部分构成在近距离中为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近距离通信部22;为提供对用户的信用卡信息或存储银行的账号信息并在费用结算时提供规定的认证数据而设置的结算处理部23;按用户要求为输入规定命令信号而设置的小键盘部24;为存储从结算终端机10输入的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存储部25;为显示移动电话工作状态而设置的显示部26;为控制上述各构成要素的工作而设置的移动电话控制部27。
在上述构成的系统中,对各店铺的各种信息,如店铺名称、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目录等信息存储到结算终端机10之后,第1移动电话20的用户将自己移动电话20接近结算终端机10并从结算终端机下载得到上述店铺的信息,因此移动电话用户可以利用下载得到的店铺信息。
并且,第1移动电话20的用户也可以从结算终端机10下载得到的信息传送给自己的朋友或知情人,也可以在互联网中进行上传。
特别是,如果自己的朋友找不到约定地点,则用户从邻近店铺中设置的结算终端机10下载得到其位置信息并将位置信息传送到朋友移动电话30中,因此能够将更正确的约定地点位置通知到朋友。
以下,对具有上述构成的信息提供系统的工作方法,参照图3及图4进行更详细说明。
图3是本发明典型实施例信息提供系统中终端机的工作方法流程图。
如图3所示,首先,输入设置结算终端机10的店铺的信息(阶段10)。在这里,店铺信息是通过结算终端机内设置的信息输入部14进行输入并将其存储在存储部16。
其次,如果从接近结算终端机10的移动电话20输入申请店铺信息的规定信号(在阶段12中“是”),则结算终端机将机器存储的店铺信息传送到移动电话20(阶段14)。
图4是本发明典型实施例信息提供系统中移动电话的工作方法流程图。
如图4所示,首先,如果用户需要用自己邻近的店铺信息,则通过自已的移动电话20向邻近结算终端机申请店铺信息(阶段20)。此时,用户通过自己移动电话20中设置的小键盘部24的操作来向结算终端机申请店铺信息。
其次,如果从结算终端机接收已申请的店铺信息(在阶段22中“是”),则将接收的店铺信息存储到存储器中(阶段26)。
另一方面,如果从结算终端机没有接收已申请的店铺信息(在阶段22中“否”),则确认是否重试。
如果输入用户希望的重试命令信号(在阶段24中“是”),则从新回到阶段20,否则立即结束本次的步聚。
其次,如果接到把接收的店铺信息向其它移动电话传送的规定命令信号输入(在阶段28中“是”),则,将店铺信息传送到其它移动电话中(阶段30)。由此本次步聚全部结束。
如上所述,虽然以本发明典型实施例进行分析,但如果是本领域的工作者,则不脱离本发明思想及范围的限度内可以进行变更是能够理解的。即,本发明是在专利权利要求范围内可以进行变更,因此,不以上述典型
权利要求
1.一种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即,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终端机由下述部分构成能够与移动电话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为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数据接收发送部;为输入设置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信息输入部;为存储从信息输入部输入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存储部。所述移动电话能够与结算终端机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接收结算终端机内存储的店铺信息。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店铺信息至少包括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店铺广告及宣传活动广告中的一个信息。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电话由下述部分构成为通过与结算终端机的近距离无线通信来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近距离通信部;为提供对用户的信用卡信息或存储银行的账号信息并在费用结算时提供规定的认证数据而设置的结算处理部;为向结算终端机输入申请店铺信息的规定命令信号而设置的小键盘部。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可以与上述的移动电话进行数据通信,并接收上述移动电话中存储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第2移动电话。
5.一种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即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下述阶段组成a、将配置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向结算终端机进行输入阶段;b、利用接近结算终端机的移动电话来申请店铺信息的规定命令信号输入到结算终端机的输入阶段;c、将结算终端机内存储的店铺信息向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为应答从上述移动电话机外部的第2移动电话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将店铺信息向第2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7.一种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结算终端机中存储配置该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因此包括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下述阶段组成a、移动电话机为应答从用户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向结算终端机申请传送对结算终端机中存储的店铺信息的申请传送阶段;b、如果从结算终端机传送店铺信息,则接收店铺信息并将接收的店铺信息存储阶段;c、为应答从外部的第2移动电话机输入的规定命令信号,将店铺信息向第2移动电话传送阶段。
8.按照权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店铺信息至少包括位置信息、电话号码、出售商品、店铺广告及宣传活动广告中的一个信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利用移动电话结算系统的信息提供系统及其方法。本发明由移动电话及结算终端机构成,所述结算终端机由下述部分构成能够与移动电话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为接发送无线数据而设置的数据接收发送部;为输入设置结算终端机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信息输入部;为存储从信息输入部输入的店铺信息而设置的存储部。所述移动电话能够与结算终端机近距离进行无线通信并接收结算终端机内存储的店铺信息。根据本发明,移动电话的用户从各店铺设置的终端机很容易得到店铺提供的信息。
文档编号H04M11/00GK1783134SQ20041008282
公开日2006年6月7日 申请日期2004年12月1日 优先权日2004年12月1日
发明者朴锺仙, 宋汉復 申请人:乐金电子(沈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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