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支付方法

文档序号:7954015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移动支付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支付方式,特别涉及一种移动支付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的发展,支付手段已从传统的直接在商家面前使用现金支付发展到利用银行卡(信用卡或信用卡)支付。而使用银行卡消费时需要计算机,并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使用不太方便。随着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作为支付的一个终端,正在广泛应用。专利申请号为200410027358。X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手机支付系统及方法,它使用手机与银联移动支付服务器相联来发送和接收信息,用户通过手机向银联安全支付系统请求(授权)向商家支付。然而,该专利申请公开的手机支付系统及方法由于没有使手机号与用户的银行卡号申请注册后设定一致(“捆绑”),使得每次请求付款时需要重新认证,使用不方便。另外,由于没有专业的移动支付结算系统,使得商家每次必须与银联卡结算,增加了交易的难度,需要商家必须具备银行交易终端(POS机)。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更方便的移动支付方法和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移动支付系统包括
一用来将用户身份信息注册的注册装置;一与上述注册装置相联的支付结算系统,该支付结算系统与用户可通过移动无线电话网络相联,并可接收上述注册身份信息;一与上述支付结算系统和注册装置相联的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该装置可与若干个商家相联,并相互进行结算交易,上述商家在接到经上述移动支付服务装置确认的用户的定单后,可定期与支付结算系统结算。
一种移动支付方法,它包括1.用户注册,用户在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上设定自己的用户密码,该密码与用户的手机号进行捆绑,保证该密码与手机号表示同一用户;2.用户在消费时下定单,并与商家选定移动支付方式;3.商家将代表上述订单的信息以及付款请求通过移动通讯网发送给移动支付服务装置;4.移动服务装置收到上述信息和请求后,通知支付结算系统进行扣款,支付结算系统将扣款结果通知移动服务装置;5.移动服务装置通知商家订单支付状态;6.商家根据支付状态为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7.支付结算系统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结算;8.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与商家进行结算。
本发明提供的移动支付方法及其系统,由于用户注册的密码与其身份号——手机号码保持一致,这样,在用户输入密码后,用户可方便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支付请求,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与支付结算系统也可方便进行信息确认。另外,支付结算系统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结算,移动支付服务装置再与商家结算。本发明提高支付与结算的安全性、便捷性,也提高了效率。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移动支付方法及其系统的工作原理图。
图2是本发明的用户工作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的移动支付业务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参见图1,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移动支付系统包括用来将用户1的身份信息注册的注册装置(未示出)。本发明的用户是移动通信的用户,通常使用手机、小灵通等。该注册装置可由用户1内的短信(SMS)、非结构化补充数据业务(USSD)、客户端或语音(IVR)等功能模块实现,用户通过注册登记。支付结算系统2与用户1相联。该支付结算系统2与用户1通常可通过通信网络相联,并可接收用户1的注册信息或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储值卡等进行支付的指令等。支付结算系统2通常可能是银行、银联或其他的结算系统。例如,信用卡、借记卡、储值卡的结算系统。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与上述支付结算系统2和注册装置相联,同时,它也可以与商家4相联。它们之间可通过通信网络相联。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或支付结算系统2可以接收用户1的注册申请,并根据其手机身份(手机号)让用户1注册并设置密码,用户1使用该密码指令可以通过移动支付服务装置2付款。移动支付服务装置2可与若干个商家4通过通信网络相联。商家4在接收用户1的订单后,用户1选择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进行支付,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要求支付结算系统2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再通知商家4,商家4告知用户1支付成功。然后,支付结算系统2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结算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再与商家4结算。商家4可以是电信运营商41、网络服务商42、商店43或商家N等。
参见图2和图3,本发明的移动支付系统是如下工作的1、用户1注册,用户1在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或支付结算系统2上设定自己的用户密码,该密码与用户1的手机号进行捆绑,保证密码与手机号表示同一用户;2、用户1在商家4下订单,并选用本发明的移动支付方式支付;3、商家4将用户1下的订单信息以及付款请求通过通信网络发送给移动支付服务装置2;4、移动服务装置2收到上述信息和请求后,要求支付结算系统2进行扣款;5、支付结算系统2将扣款状态通知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6、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将扣款状态通知商家4;7、商家4根据支付状态为用户1提供商品或服务;8、支付结算系统2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进行结算;9、移动支付服务装置3与商家4进行结算。
当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发明的基础上可作相应的变化或调整,本发明的保护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移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用来将用户身份信息注册的注册装置;一与上述注册装置相联的支付结算系统,该支付结算系统与用户可通过移动无线电话网络相联,并可接收上述注册身份信息;一与上述支付结算系统和注册装置相联的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该装置可与若干个商家相联,并相互进行结算交易,上述商家在接到经上述移动支付服务装置确认的用户的定单后,可定期与支付结算系统结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册装置采用用户内的短信息(SMS)或语音功能模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结算系统可是银行的结算系统。
4.一种移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1)用户注册,用户在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上设定自己的用户密码,该密码与用户的手机号进行捆绑,保证该密码与手机号表示同一用户;2)用户在消费时下定单,并与商家选定移动支付方式;3)商家将代表上述订单的信息以及付款请求通过移动通讯网发送给移动支付服务装置;4)移动服务装置收到上述信息和请求后,通知支付结算系统进行扣款,支付结算系统将扣款结果通知移动服务装置;5)移动服务装置通知商家订单支付状态;6)商家根据支付状态为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7)支付结算系统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结算;以及8)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与商家进行结算。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使用更方便的移动支付方法和系统,它包括一用来将用户身份信息注册的注册装置;一与上述注册装置相联的支付结算系统,该支付结算系统与用户可通过移动无线电话网络相联,并可接收上述注册身份信息;以及一与上述支付结算系统和注册装置相联的移动支付服务装置。本发明提供的移动支付方法及其系统,由于用户注册的密码与其身份号——手机号码保持一致,这样,在用户输入密码后,用户可方便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支付请求,移动支付服务装置与支付结算系统也可方便进行信息确认。另外,支付结算系统与移动支付服务装置进行结算,移动支付服务装置再与商家结算。本发明提高支付与结算的安全性、便捷性,也提高了效率。
文档编号H04W4/24GK101083787SQ20061002706
公开日2007年12月5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30日
发明者刘建胜 申请人: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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