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的制作方法
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录音系统,特别是一种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 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的发展,大部分的移动电子设备以闪存(FLASH )为存储 介质,并增加了相应的录音功能,通过USB接口与计算机以USB MASS STORAGE协议进行通讯(被计算机识别为USB MASS STORAGE DEVICE)连接。特别地,数码录音机、数码录音笔越来越得到广泛的 应用。用随身电子设备进行录音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使用的 功能。
在使用数码录音设备进行录音过程中,特别地,当需要对电话机 座机使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操作时,现有的电子录音设备无法实现只 有自动电话录音的功能。并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电话使用者 无法快速开启录音设备家时,使得录音设备无法自动开始进行录音, 使得重要的录音记录不完全。给使用者带来了很多不便,甚至是不可 弥补的损失。
另外,现有的电话录音设备很多并不能单独作为随身电子录音设 备使用,且功能也相对比较单一。而且目前的电话录音设备都无法实 现时间标识的不更改性。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对录音设备对电话的自动录音,同时满足将时间标识添加到电话录音数据中,以确保电 话录音的内容可以被自动进行录音操作,并显示时间。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包括可进行录音 的电子录音设备、用于为电子录音设备供电的电源供电器,与电话外 线、电话机和电子录音设备连接的转接器,其中,电子录音笔包括外 接接口、与外接接口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以及与 控制器连接的微处理器,以及收集外部声音数据的与微处理器连接的 麦克风,电话外线通过所述的转接器连接电子录音设备的电话线接口 将电话声音数据接入电子录音设备,还包括,与电话线接口连接的且 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进行电话录音的电话录音模块,与微处理器连 接的用于轮询电话线接口的轮询接口模块,与微处理器、轮询接口模 块和时间生成指令模块连接的时钟。
所述的电子录音模块包括判断来电/挂机单元,以及与判断来电/ 挂机单元连接的录音指令单元。
所述的外部接口包括USB接口、蓝牙接口、红外接口。
所述的存储器是闪存。
所述的时间生成指令模块用于将时间标识加入到电话录音数据中。
所述的电子录音设备为录音笔、录音麦克风、数码照相机、数码 摄影机、音/视频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手机。
由于使用了该技术方案,该电子录音设备可以实现对电话内容的自动录音,并保证录音内容的完整性,并带该段录音数据的时间标识。 为了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特征以及技术内容,以下结合本发 明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进行说明。但所举附图及实施例并非用来对本 发明加以限制。
图1是本发明涉及电子录音设备的一实施例录音笔的结构框图。
图2是图1中电话录音模块的结构框图。 图3是本发明系统的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图4是本发明涉及方法的 一种实现自动录音的方法的流程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为本发明涉及电子录音设备的一实施例,在 本实施例中的录音笔包括与外界设备进行数据交互的USB接口、与 该USB接口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该存储器为闪存、 以及与控制器连接的微处理器(MPU),以及收集声音数据的与微处理 器连接的麦克风,还包括与电话线接口连接的且与微处理器连接的 用于进行电话录音的电话录音模块,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轮询电话 线接口的轮询接口模块,与微处理器、轮询接口模块和时间生成指令 模块连接的时钟。所述的时间生成指令单元用于将时间标识加入到电 话录音数据中。所述的电话录音模块包括与电话线接口连接的判断来 电/挂机单元,以及与判断来电/挂机单元连接的录音指令单元。
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涉及系统的一实施例则仍以录音笔为电子 录音设备,系统包括可进行录音的录音笔、用于为录音笔供电的电源供电器,与电话外线、电话机和录音笔连接的转接器,其中,录音笔
包括USB接口、与USB接口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 以及与控制器连接的微处理器(MPU),以及收集外部声音数据的与微 处理器(MPU)连接的麦克风,电话外线通过所述的转接器连接录音 笔的电话线接口将电话声音数据接入录音笔,再通过与录音笔的微处 理器连接的电话录音模块将该电话声音数据进行存储。所述的录音笔 还包括与电话线接口和时钟连接的时间生成指令;f莫块,该生成指令模 块用以将时间标识加入到电话录音数据中。与MPU连接的轮询接口模 块以时钟为依据每半秒钟轮询电话线接口 。所述的电子录音模块包括 判断来电/挂机单元,以及与判断来电/挂机单元连接的录音指令单 元。
外部电源通过USB接口为录音笔供电,电话声音数据通过电话线 接口接入录音笔,通过轮询接口模块以时钟提供的时间判断每隔半秒 钟对电话线接口进行轮询,轮询接口模块将轮询到的结果报告给电话 录音模块中的判断来电/挂机单元,判断来电/挂机单元对声压电流进 行判断,若符合规定电流值,则认为是来电/桂机状态即向录音指令 单元发送该状态信息,录音指令单元接收到该状态信息后,根据状态 信息生成开始录音指令/结束录音指令,并发送给微处理器(MPU)。时 间生成指令模块将时钟提供的时间标识加入电话录音数据中,通过电 话录音模块和MPU和控制器最终存储到存储器中。其中,实施例中, 所述的电源供电器通过所述的USB接口为录音笔供电。所述的USB接 口可以用蓝牙接口、红外接口代替。所述的存储器是闪存。所述的录音笔还可以为录音麦克风、音/视频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手机代替。
如图4所示,以下结合附图详细的说明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录音 设备可自动电话录音且带时间标识的方法,包括电子录音设备,用于 为电子录音设备供电的电源供电器,与电话外线、电话机和电子录音 设备连接的转接器,包括以下步骤 1 )、电子录音设备与电话机连接并接通电源;
2) 、时钟提供时间标识,加入电话录音数据;
3) 电子录音设备判断声压电流的变化情况,若没有变化,则电子录 音设备处于待机状态;若有变化,则
4) 、开始记录电话录音数据和时间标识,存储于存储器中;并
5) 、每隔一定时间间隔,电子录音设备判断声压电流的变化情况,若 有变化,则停止录音;若没有变化,则
6) 、继续进行记录电话录音数据和时间标识,存储于存储器。
在本实施例中的电子录音设备为录音笔,该录音笔通过电话线与 电话连接后,且通过USB接口由电源供电器提供电源。当有电话打入 时,录音笔通过轮询监控会发现声压电流产生了变化,例如大于设定 一个阀值,于是,时钟提供时间标识,加入电话录音数据,电话录音 模块生成开始录音指令,开始进行录音,并将已加入时间标识的录音 数据整合后的数据存储到闪存中。当结束通话时,也即电话被挂机后, 通过每半秒的轮询再次判断出声压电流的变化,例如小于设定的阀
值,则生成停止录音指令,停止电话录音。如何没有超过设定的阀值,则继续进行录音并将已加入时间标识后录音数据存储到闪存中。
综上所述,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发明的 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作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这些改 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述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包括可进行录音的电子录音设备、用于为电子录音设备供电的电源供电器,与电话外线、电话机和电子录音设备连接的转接器,其中,电子录音笔包括外接接口、与外接接口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以及与控制器连接的微处理器,以及收集外部声音数据的与微处理器连接的麦克风,电话外线通过所述的转接器连接电子录音设备的电话线接口将电话声音数据接入电子录音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电话线接口连接的且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进行电话录音的电话录音模块,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轮询电话线接口的轮询接口模块,与微处理器、轮询接口模块和时间生成指令模块连接的时钟。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 录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录音模块包括判断来电/挂机 单元,以及与判断来电/挂机单元连接的录音指令单元。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 录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部接口包括USB接口 、蓝牙接 口 、红外接口 。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 录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存储器是闪存。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 录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时间生成指令模块用于将时间标 识加入到电话录音数据中。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录音设备为录音笔、录音麦 克风、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影机、音/视频播放器、个人数字助理、 手机。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带时间标识的可自动电话录音的电子录音系统,包括电子录音设备、电源供电器,与电话外线、电话机和电子录音设备连接的转接器,其中,电子录音笔包括外接接口、与外接接口连接的控制器、与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器、以及与控制器连接的微处理器,以及收集外部声音数据的与微处理器连接的麦克风,电话外线通过所述的转接器连接电子录音设备的电话线接口将电话声音数据接入电子录音设备,还包括,与电话线接口连接的且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进行电话录音的电话录音模块,与微处理器连接的用于轮询电话线接口的轮询接口模块,与微处理器、轮询接口模块和时间生成指令模块连接的时钟。
文档编号H04M1/65GK101594418SQ20081011410
公开日2009年12月2日 申请日期2008年5月30日 优先权日2008年5月30日
发明者伟 郅 申请人:北京爱国者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