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及方法、生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742295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及方法、生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支付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及方法,以及,电子支付业务的消费服务信息生成系统。
背景技术
电子支付业务是指移动运营商基于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络技术,通过具有非接 触通信功能的电子支付终端向移动用户提供以现场支付业务为主的服务。电子支付终端是指具有电子支付能力的通信手机/终端,可以模拟成非接触式智 能卡(IC,Intelligent Card)卡与受理终端进行刷卡交易,如公交卡、银行卡等。目前电 子支付业务在移动终端上实现可以是近场通信(NFC,Near FieldCommunication)/增强 型近场通信(eNFC,enhanced NFC)技术,也可以其它射频识别(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如2. 4G技术。NFC技术是工作载频为13. 56MHz、近距离无线通信 技术,由非接触式RFID技术及互连技术融合演变而来。移动终端手机采用NFC方案后, 可以进行卡模拟功能,实现电子支付的相关应用。电子支付终端采用NFC方案,需要在受 理终端中增加NFC模拟前端芯片、NFC天线和安全控制芯片。如果把用户识别模块(SIM, Subscriber Identity Model)卡作为安全芯片,并通过C6管脚与安全控制芯片相连,通过 单线协议(SffP, Single Wire Protocol)与NFC控制芯片相连,也称为eNFC。另外电子支 付终端可以采用有双界面卡以及射频SIM(RFSIM,RadioFrequency SIM)等技术。运营商通过电子支付终端的短信息、SIM卡应用工具包(STK,SIM ToolKit)、语音、 电子支付终端浏览器(基于无线应用协议(WAP,Wireless ApplicationProtocol)技术的 浏览器)、射频识别(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等方式,实现消费、充值、转 账、查询等电子商务操作的业务,为用户提供用户新的体验和服务。但目前运营商的电子支付平台仅仅支持支付功能,不能实现其他的应用功能,因 此向用户提供的服务相对单一,这对于目前的多元化服务及网络融合而言,所提供的服务 及技术手段都相对滞后,这对于目前的通信设施而言,也是极大的浪费。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 统及方法,以及,电子支付业务的消费服务信息生成系统;能基于电子支付平台系统向电子 支付终端用户提供贴合自身需要的消费服务信息,大大方便了电子支付终端用户。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的消费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包括电子支付终端、受理终端、受理 终端管理系统、支付管理平台和增值服务平台;其中,所述受理终端用于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信息,所述受理终端或所述受理 终端管理系统根据所述消费信息形成该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所述消费特征信息 包括电子支付业务ID和消费信息,所述受理终端管理系统用于将该消费特征信息上报至支付管理平台;所述支付管理平台用于对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进行统计,并调取该电子 支付终端的用户信息,形成用户特征信息并进行存储;以及所述增值服务平台用于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为所述电子支付 终端用户确定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匹配的消费服务信息,并发送给所述电 子支付终端。优选地,支付管理平台为了保证电子支付应用的推广和使用,运营商需要建立一 个平台,对电子支付应用和用户进行管理,通过这个平台,运营商可以对终端应用进行下 载、删除等操作,实现对手机用户和电子支付应用的管理,并实现与电子支付应用提供平台 和其他应用相关平台的接口。这个平台根据不同的支付应用场景会有明显差异。优选地,电子支付终端号码与电子支付业务ID进行绑定,电子支付业务ID是受理 终端能够识别的业务ID。电子支付终端号码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电子支付业务ID对应。优选地,增值服务平台是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平台。本发明通过综合支付管理 平台收集的消费信息与提供增值业务进行结合。根据业务特色进行数据收集,分析,整理, 形成新的增值业务,通过短信息、STK、语音、WAP等平台与用户进行交互。增值服务平台与 综合支付管理平台交互消费信息,同时又跟原有比如短信平台,OTA平台以及运营商用户信 息数据有接口。优选地,所述增值服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用户身份识别模块SIM卡应用工具包 STK、语音或空中下载OTA的方式将所确定的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所述电子支付终端。优选地,所述消费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至少一种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种类。优选地,所述受理终端包括以下终端中的至少一种销售点终端POS机、阅读器、 闸机。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的消费服务信息提供方法,包括受理终端确定获取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信息,形成消费特征信息,所述消费特征 信息包括电子支付业务ID和消费信息;支付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并进行统计,结合电子支付业务 ID,形成用户特征信息进行存储;增值服务平台根据业务需要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为所述电子 支付终端用户确定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匹配的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所述 电子支付终端。优选地,所述消费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至少一种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种类。优选地,所述发送给所述电子支付终端,包括通过短信平台、STK、语音或OTA的方式将所确定的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所述电子 支付终端。优选地,所述受理终端包括以下终端中的至少一种P0S机、阅读器、闸机。一种电子支付业务的消费服务信息生成系统,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消费信息和电子支付的业务ID,形成消费特征信息; 以及统计模块,用于获取和统计所述消费特征信息,根据统计后的消费特征信息,结合所述用户在移动网络的注册信息,形成对所述用户的消费服务信息。本发明中,当确定消费对象是电子支付终端时,将该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 息上报给受理终端管理系统,受理终端管理系统获取该消费特征信息发送给支付管理平 台。支付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支付终端用户入网时的用户注册信息,从而分析用户的消费习 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并据此向增值服务平台提供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 相适应的的消费服务信息。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平台向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提供了较贴切 的消费服务信息,实现了较佳的增值服务。


图1为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举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 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为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的组成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包括电子支付终端16、受理终端10、受理终端管 理系统11、支付管理平台12和增值服务平台13 ;增值服务平台13通过短信平台14、STK、 语音或空中下载(0TA,0ver The Air)平台15等与电子支付终端16之间进行信息传输,如 通过短信平台14向电子支付终端16发送短消息等。本实施例中,受理终端10为销售点终端(POS,Point Of Sale)机、阅读器、闸机等 终端,这些受理终端主要是对支持电子支付的电子支付终端用户进行刷卡消费,即通过刷 卡扣取电子支付终端对应的资费。受理终端10在对电子支付终端刷卡时,根据电子支付业务ID确定刷卡对象是电 子支付终端后,将消费特征信息上报给受理终端管理系统11。本发明主要是利用电子支 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来对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的消费行为等进行统计,从而确定出电子 支付终端用户的消费习惯等,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与其消费习惯相匹配的消费服务信 息,为其提供适合自身消费习惯的增值服务,大大方便了电子支付终端用户。受理终端管理系统11将受理终端10上报的消费特征信息,上报至支付管理平台 12 ;其中,消费特征信息包括电子支付业务ID、消费信息、受理终端所在位置信息及所属 的商家信息等。消费信息包括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种类等。支付管理平台12根据终端电子支付业务ID确定其终端身份信息(如电子支付 终端号码),根据其身份信息调取该电子支付终端与运营商签约时的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中 包含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的私人信息,如职业、住址、姓名、性别和运营商ARP(平均每用户收 入)值等相关信息,形成用户特征信息并进行存储;用户特征信息包括本发明系统可收集、增值业务需要的所有用户信息,例如用户 私人信息、运营商ARP、电子支付业务ID、消费信息、受理终端所在位置信息及所属的商家 信息等,用户特征信息存储可以采用数据库技术。本发明对用户特征信息处理目的是通过数据挖掘进行运营商增值业务潜在用户研究。因此,消费特征信息收集的越多,越能准确确定出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特征信息,从而 也更能准确地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相应的消费服务信息,从而能很好地为电子支付终 端用户提供更佳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平台13根据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为 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确定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匹配的消费服务信息,并发 送给电子支付终端16。例如,进行电子支付相关广告业务或打折信息。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经常消费地点 及消费种类是商场时,将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关于商场消费的相关信息,如商场特色 及该商场提供的服务及商品种类等信息,以方便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根据相关的消费服务信 息进行相关消费选择。而当确定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消费中餐饮消费的次数及消费金额较多 时,将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关于美食等相关的消费服务信息,以方便用户根据消费服 务信息进行消费选择,如果商场消费及餐饮消费都较多(如超出设定的次数或超出金额阈 值)时,即确定该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有相关的消费需求。本发明中,根据电子支付终端用户 每月的消费信息及消费特征信息进行消费行为分析,对用户一年中的消费行为进行统计, 确定出电子支付终端用户对相关消费的需求,从而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相关的消费服 务信息,从而满足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的消费选择。增值业务不仅包括电子支付业务,还可以与原有运营商业务。例如手机证券、手机 地图、手机导航等业务结合形成新性较强的手机广告。也可以进行运营商业务定向推广,发现潜在用户,提高运营商收入及用户粘性。例 如得知电子支付用户消费习惯,如喜欢购买音乐碟片,可根据用户消费习惯和承受能力,针 对性进行音乐搜索、音乐随身听、音乐下载等业务推广,提高用户体验。本发明中,增值服务平台13通过前述短信平台14、STK、语音或0TA平台15等方 式,将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受理终端10。增值服务平台13向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的消费 服务信息更能满足其消费需求,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根据消费服务信息能进行更佳的消费选 择,从而为电子支付终端用户提供了更佳的增值服务。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子支付业务的消费服务信息生成系统,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消费信息和电子支付的业务ID,形成消费特征信息; 获取模块获取消费信息和电子支付的业务ID的方式,可采用前述受理终端10上报的方式 来实现。统计模块,用于获取和统计所述消费特征信息,根据统计后的消费特征信息,结合 所述用户在移动网络的注册信息,形成对所述用户的消费服务信息。具体的,通过对用户的 消费特征信息进行统计及分析,获取用户的消费行为趋势,从而为用户选取相应的消费服 务信息,作为所述用户的消费服务信息。图2为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本发明基 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202,电子支付终端接近受理终端,发起交易。步骤S204,受理终端完成交易后,上传本次消费特征信息到受理终端管理系统。步骤S206,受理终端管理将消费特征信息传送到支付管理平台。步骤S208,支付管理平台对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进行统计,并与电子支付终端的注册等信息结合,进行数据挖掘,确定的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特征信息并存储,等待 增值服务平台获取。步骤S210,增值服务平台根据业务需要获得用户特征信息,针对用户消费习惯、消 费层次及消费倾向等为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确定出相应的消费服务信息,并通过短信平台、 STK、语音或0TA等方式将所确定的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电子支付终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图2所示的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方法 是基于前述图1所示的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而实现的,因此,图2所示的本发 明基于电子支付的服务信息提供方法中的相关处理步骤,可以参见前述的基于电子支付的 服务信息提供系统中相关描述而理解,这里不再赘述其实现细节。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的消费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子支付终端、受理终端、受理终端管理系统、支付管理平台和增值服务平台;其中,所述受理终端用于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信息,所述受理终端或所述受理终端管理系统根据所述消费信息形成该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所述消费特征信息包括电子支付业务ID和消费信息,所述受理终端管理系统用于将该消费特征信息上报至支付管理平台;所述支付管理平台用于对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进行统计,并调取该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信息,形成用户特征信息并进行存储;以及所述增值服务平台用于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为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用户确定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匹配的消费服务信息,并发送给所述电子支付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费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至少一种 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种类。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受理终端包括以下终端中的至少 一种销售点终端POS机、阅读器、闸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信息包括所述电子支付终端 用户与移动运营商签约时的注册信息。
5. 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的消费服务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受理终端确定获取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信息,形成消费特征信息,所述消费特征信息 包括电子支付业务ID和消费信息;支付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并进行统计,结合电子支付业务ID, 形成用户特征信息进行存储;增值服务平台根据业务需要获取所述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为所述电子支付 终端用户确定与其消费习惯、消费层次及消费倾向匹配的消费服务信息,发送给所述电子 支付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值服务平台将发送给所述电子支 付终端是通过短信平台、SIM卡应用工具包STK、语音或空中下载的方式进行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费信息包括以下信息的至少一 种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种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受理终端包括以下终端中的至少一 种P0S机、阅读器、闸机。
9.一种电子支付业务的消费服务信息生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消费信息和电子支付的业务ID,形成消费特征信息;以及统计模块,用于获取和统计所述消费特征信息,根据统计后的消费特征信息,结合所述 用户在移动网络的注册信息,形成对所述用户的消费服务信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电子支付终端的服务信息提供系统,包括电子支付终端、受理终端、受理终端管理系统、支付管理平台和增值服务平台;受理终端确定消费对象为电子支付终端时,获取消费信息,形成消费特征信息。受理终端管理系统将该消费特征信息上报至支付管理平台;支付管理平台对电子支付终端的消费特征信息进行统计,并调取电子支付终端与移动运营商签约时的相关用户信息,形成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并进行存储;增值服务平台根据业务需要获得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特征信息,为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确定服务信息,并发送给电子支付终端。本发明基于电子支付平台向电子支付终端的用户提供了较贴切的服务信息,实现了较佳的增值服务。
文档编号H04W4/14GK101807324SQ20101011280
公开日2010年8月18日 申请日期2010年2月22日 优先权日2010年2月22日
发明者梁国和 申请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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