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29246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公开是关于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属于电子设备【技术领域】。结构包括:至少两个夹持部、外壳、第一软性材质及第二软性材质;夹持部连接于摄像头侧面,且夹持部的厚度不大于摄像头侧面的厚度;外壳与夹持部连接,且外壳为非封闭的任意形状,外壳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摄像头的镜头大小;第一软性材质填充于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第二软性材质置于摄像头的反表面。本公开通过外壳与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连接实现对摄像头的固定。由于通过侧面的夹持部对摄像头进行夹持,使设备的厚度不会增加。另外,填充于摄像头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的软性材质不与固定结构的外壳一起夹持摄像头,使得向外的张力减少,设备的外壳不会被顶开。
【专利说明】摄像头的固定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公开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现在移动设备的普及,使用移动设备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数移动设备上都会带有摄像头,以方便使用移动设备的用户拍摄图像。例如,用户可以很方便地使用手机上带有的摄像头进行拍摄。由于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关系到移动设备的设计,因此,如何设计摄像头的固定结构是使得整个移动设具有良好设计的关键。
[0003]相关技术在设计摄像头的固定结构时,有两种固定结构,在第一种固定结构中,通过两个壳子夹住摄像头,一个壳子位于摄像头正面,一个壳子位于摄像头反面,两个壳子和摄像头之间放上软性材质,用于缓冲和防尘。其中,位于摄像头正面的壳子为手机外壳,位于摄像头反面的壳子为置于手机内部的壳子。在通过两个壳子固定住摄像头时,由于中间的软性材质会有一个向外的张力,因此,两个壳子与摄像头之间需要通过胶水进行粘合。
[0004]在第二种固定结构中,通过两个壳子夹住摄像头,一个壳子位于摄像头正面,一个壳子位于摄像头反面,壳子和摄像头之间放上软性材质,用于缓冲和防尘。其中,两个壳子均置于手机内部,位于摄像头正面的壳子外面还有一个手机外壳。在通过两个壳子固定住摄像头时,由于中间的软性材质会有一个向外的张力,因此,需要通过螺丝从位于摄像头正面上方的一个壳子穿透至位于摄像头反面下方的另一个壳子,从而实现两个壳子与摄像头之间的固定。
[0005]在实现本公开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相关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0006]在第一种固定结构中,由于在固定摄像头时,需要通过胶水粘合两个壳子与摄像头,而壳子与摄像头之间软性材质会持续有向外的张力,导致位于摄像头正面的壳子,即手机外壳很容易被顶开。因此,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设计不佳。
[0007]第二种固定结构中,由于在固定摄像头时,两个壳子之间通过螺丝进行固定,虽然抵消软性材质向外的张力,并能够固定的很牢固。但由于两个壳子位于摄像头的正反两面,螺丝也位于壳子之上,导致移动设备的厚度增加。因此,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设计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0008]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
[0009]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该结构包括:
[0010]至少两个夹持部、外壳、第一软性材质及第二软性材质;
[0011]所述夹持部连接于摄像头侧面,且所述夹持部的厚度不大于所述摄像头侧面的厚度;
[0012]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连接,且所述外壳为非封闭的任意形状,所述外壳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所述摄像头的镜头大小;
[0013]所述第一软性材质填充于所述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所述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所述第二软性材质置于所述摄像头的反表面。
[0014]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上设置有孔,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的数量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相同,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的形状与所述夹持部对应侧的形状一致,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大于所述夹持部对应侧的大小,且大于的值在预设值范围内;
[0015]所述夹持部穿过所述外壳上对应的孔,与所述外壳连接。
[0016]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的数量为一个;
[0017]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螺钉连接,所述螺钉的数量大于等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
[0018]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的数量为一个;
[0019]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粘合剂连接。
[0020]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所述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上设置有孔,所述第一外壳上及所述第二外壳上设置的孔的数量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相同,且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上设置的孔的形状及大小与所述夹持部的形状及大小一致;
[0021]所述夹持部穿过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上对应的孔,与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连接。
[0022]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
[0023]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螺钉连接,所述螺钉的数量大于等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
[0024]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
[0025]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粘合剂连接。
[0026]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软性材质及所述第二软性材质为泡棉或橡胶。
[0027]结合第一方面至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结构还包括第三软性材质;
[0028]所述第三软性材质填充于所述夹持部及所述外壳之间。
[0029]结合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九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三软性材质为泡棉或橡胶。
[003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0031]通过在摄像头侧面设置夹持部,通过外壳在摄像头侧面与夹持部连接,以固定摄像头。由于摄像头是通过侧面的夹持部进行夹持,使得设备的厚度不会增加。另外,填充于摄像头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的软性材质不用与外壳一起对摄像头进行夹持,使得向外的张力减少,设备的外壳不会再被顶开。因此,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设计较佳。
[0032]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3]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0034]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35]图2是根据一不例性实施例不出的一种外壳的不意图。
[0036]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示意图。
[0037]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38]图5是根据一不例性实施例不出的一种外壳的不意图。
[0039]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示意图。
[0040]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41]图8是根据一不例性实施例不出的一种外壳的不意图。
[0042]图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43]图10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44]图1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45]图1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0046]图1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7]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实用新型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0048]由于相关技术在固定摄像头时,需通过胶水粘合两个壳子与摄像头,由于壳子与摄像头之间的软性材质在受到挤压后会有向外的张力,导致位于摄像头正面的壳子很容易被顶开。若通过螺丝进行固定,虽然能够抵消软性材质向外的张力,并能够固定的很牢固。但由于两个壳子位于摄像头的正反两面,螺丝也位于壳子之上,导致移动设备的厚度增加。
[0049]为了预防上述情况,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示意图,该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可应用于包含摄像头的设备,该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本实施例不对终端具体产品形态作具体限定。如图1所示,该结构包括至少两个夹持部101、外壳102、第一软性材质103及第二软性材质104 ;
[0050]夹持部101连接于摄像头侧面,且夹持部101的厚度不大于摄像头侧面的厚度;
[0051]外壳102与夹持部101连接,且外壳102为非封闭的任意形状,夕卜壳102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摄像头的镜头大小;
[0052]第一软性材质103填充于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第二软性材质104置于摄像头的反表面。
[0053]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结构,通过在摄像头侧面设置夹持部,通过外壳在摄像头侧面与夹持部连接,以固定摄像头。由于摄像头是通过侧面的夹持部进行夹持,使得设备的厚度不会增加。另外,填充于摄像头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的软性材质不用与外壳一起对摄像头进行夹持,使得向外的张力减少,设备的外壳不会再被顶开。因此,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设计较佳。
[0054]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结构包括至少两个夹持部101、外壳102、第一软性材质103及第二软性材质104 ;
[0055]夹持部101连接于摄像头侧面,且夹持部101的厚度不大于摄像头侧面的厚度;外壳102与夹持部101连接,且外壳102为非封闭的任意形状,夕卜壳102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摄像头的镜头大小;第一软性材质103填充于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第二软性材质104置于摄像头的反表面。其中,摄像头所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照相机等设备,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56]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摄像头需要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主板连接,因而摄像头还包括摄像头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挠性印刷电路板),如图1所示。由于摄像头通常由金属材质的音圈马达、塑料材质的底座及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刷电路板)等几部分所构成,因此,可以通过预先在金属材质的音圈马达的侧面上焊接夹持部101,以实现夹持部101与摄像头之间的连接。或者,在制造摄像头的塑料材料的底座时,可以在塑料底座的侧面添加夹持部101,同样可以实现夹持部101与摄像头之间的连接。当然,夹持部101与摄像头之间还可以采用其它连接方式,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另夕卜,后续实施例中夹持部101都可以采用上述方式与摄像头进行连接,本实施例对此也不作具体限定。
[0057]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外壳102的数量可以为一个,外壳102上设置有孔1023,夕卜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数量与夹持部的数量相同,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形状一致,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大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大小,且大于的值在预设值范围内;
[0058]夹持部101穿过外壳102上对应的孔1023,与外壳102连接。
[0059]例如,以外壳102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为例,由于外壳102上下没有底,因此,外壳102的非封闭区域即为长方形,且外壳102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摄像头的镜头大小,如图2所示。该空心长方体的里表面与外表面是没有底的,外壳102上设置有孔1023,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形状一致。由于外壳102有一定的厚度,因此,孔1023的形状为长方体。图2中示出了外壳102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孔1023,分别为上表面的孔1023以及右表面的孔1023,实际结构中孔1023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外壳102上孔1023的数量作具体限定。例如,外壳102的左表面跟下表面还可以有相同形状的孔1023。
[0060]如图3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即与图2中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一致。图3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实际结构中夹持部101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摄像头上夹持部101的数量作具体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摄像头夹持部101的数量与外壳102上孔1023的数量需要保持相同。
[0061]以图2及图3作为基础,图4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由于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大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大小,且大于的值在预设值范围内,从而能保证摄像头上的夹持部101刚好能够卡住外壳102上的孔1023,从而达到了固定摄像头的目的。例如,以摄像头上的夹持部101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为上表面的孔1023为例,夹持部的形状为长方体,而本实施例中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也为长方体。其中,图3中摄像头上表面的夹持部101的上表面实则为一个长方形,而在图2中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上表面形状也为一个长方形。当外壳102上设置的孔1023的上表面长方形的面积略大于夹持部101的上表面长方形的面积时,就能使得摄像头上表面的夹持部101能够卡住外壳102上表面的孔1023。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能够让摄像头上表面的夹持部101能够卡住外壳102上表面的孔1023,孔1023的上表面长方形的面积不能太大,需保证孔1023的上表面长方形的面积与夹持部101的上表面长方形的面积差值在预设值范围之内。其中,预设值范围需以能够紧凑地固定住摄像头为前提,本实施例不对预设值范围的大小作具体限定。
[0062]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外壳102的数量为一个;
[0063]外壳102与夹持部101通过螺钉105连接,螺钉105的数量大于等于夹持部101
的数量。
[0064]例如,以外壳102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为例,如图5所示。该空心长方体的里表面与外表面是没有底的,由于外壳102有一定的厚度,因此,可在外壳102上设置螺纹孔106。图5中示出了外壳102在该角度下的四个螺纹孔,实际结构中螺纹孔的数量还可以为一个,也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外壳102上螺纹孔106的数量作具体限定。
[0065]如图6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外壳102上设置的螺纹孔106的形状与夹持部对应侧螺纹孔106的形状一致,且外壳102上设置的螺纹孔106数量与摄像头侧面螺纹孔106的数量一致。图6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每个夹持部101上都有一个螺纹孔106,实际结构中夹持部101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每个夹持部101上的螺纹孔106数量也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66]以图5及图6作为基础,图7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由于外壳102及摄像头侧面上的夹持部101均设置有螺纹孔106,因此,可以通过螺钉105同时穿过外壳101及夹持部101上的螺纹孔,从而达到了固定摄像头的目的。可选地,为了进一步地固定摄像头,还可以在螺钉105穿过外壳102及夹持部101上的螺纹孔后,通过螺母连接螺钉105做进一步地固定,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67]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外壳102的数量为一个;
[0068]外壳102与夹持部101通过粘合剂连接。
[0069]例如,以外壳102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为例,如图8所示。
[0070]如图3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图3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实际结构中夹持部101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71]以图3及图8作为基础,图9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由于外壳102具有一定厚度,因此,可将外壳102与夹持部101通过粘合剂连接,从而达到了固定摄像头的目的。
[0072]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外壳102包括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有孔1023,第一外壳1021上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孔1023的数量与夹持部101的数量相同,且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及大小与夹持部101的形状及大小一致;
[0073]夹持部101穿过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对应的孔1023,与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连接。
[0074]例如,以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第一外壳1021与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相同为例,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可以参考上述图2中外壳102的形状。图2中不出了第一外壳1021的形状,第一外壳1021的里表面与外表面是没有底的,第一外壳1021上设置有孔1023。由于第一外壳1021有一定的厚度,因此,孔1023的形状为长方体。图2中还示出了第一外壳1021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孔1023,分别为上表面的孔1023以及右表面的孔1023,实际结构中孔1023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孔1023的数量作具体限定。例如,第一外壳1021的左表面跟下表面还可以有相同形状的孔1023。第二外壳1022与第一外壳1021的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外壳1021与第二外壳1022孔1023的形状需要相同,孔的数量也需要相同。
[0075]如图3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孔1023的形状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形状一致。图3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实际结构中夹持部的数量101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夹持部101的数量作具体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摄像头夹持部101的数量需要分别与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孔1023的数量保持相同。
[0076]以图2及图3作为基础,图10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由于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孔1023大于夹持部101对应侧的大小,且大于的值在预设值范围内,从而能保证摄像头上的夹持部101刚好能够卡住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的孔,从而达到了固定摄像头的目的。在图10中,第一外壳1021从摄像头外表面方向套向摄像头,并卡在摄像头夹持部101的一侧,第二外壳1022从摄像头里表面方向套向摄像头,并卡在摄像头夹持部101的另一侧。
[0077]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与夹持部通过螺钉105连接,螺钉105的数量大于等于夹持部101的数量。
[0078]例如,以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第一外壳1021与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相同为例,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可以参考上述图5中外壳102的形状。该空心长方体的里表面与外表面是没有底的,由于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有一定的厚度,因此,可在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螺纹孔106。图5中示出了第一外壳101在该角度下的四个螺纹孔106,实际结构中螺纹孔106的数量还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不对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螺纹孔106的数量作具体限定。第二外壳1022与第一外壳1021的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外壳1021与第二外壳1022螺纹孔106的形状需要相同,螺纹孔106的数量也需要相同。
[0079]如图6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螺纹孔106的形状与夹持部101对应侧螺纹孔106的形状一致,且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上设置的螺纹孔106数量与摄像头侧面螺纹孔106的数量一致。图6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每个夹持部101上都有一个螺纹孔106,实际结构中夹持部101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每个夹持部101上的螺纹孔106数量也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80]以图5及图6作为基础,图11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在图11中,第一外壳1021从摄像头外表面方向套向摄像头,与摄像头夹持部101的一侧连接,且第一外壳1021的螺纹孔106需要对准夹持部的螺纹孔106,第二外壳1022从摄像头里表面方向套向摄像头,与摄像头夹持部101的另一侧连接,且第二外壳1012的螺纹孔106也需要对准夹持部101的螺纹孔106。由于第一外壳1021、第二外壳1022及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上101设置有螺纹孔106,因此,可以通过螺钉105同时穿过第一外壳1021、第二外壳1022及夹持部上的螺纹孔106,达到固定摄像头的目的。可选地,为了进一步地固定摄像头,还可以在螺钉105穿过第一外壳1021、第二外壳1022及夹持部101上的螺纹孔106后,通过螺母连接螺钉105做进一步地固定,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81]作为一种可选实施例,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与夹持部101通过粘合剂连接。
[0082]例如,以第一外壳1021的形状为上下没有底的空心长方体,第一外壳1021与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相同为例,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的形状可以参考上述图8中外壳102的形状。
[0083]如图3所示,摄像头侧面的夹持部101也为长方体,图3中示出了摄像头在该角度下的两个夹持部101,分别为上表面的夹持部101以及右表面的夹持部101,实际结构中夹持部101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84]以图3及图8作为基础,图12中示出了摄像头的固定结构。由于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具有一定厚度,因此,可将第一外壳1021及第二外壳1022与夹持部101通过粘合剂连接,从而达到了固定摄像头的目的。
[0085]需要说明的是,通过上述实施例中的结构固定摄像头之后,还可以将第一软性材质103填充于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第二软性材质104置于摄像头的反表面,从而缓冲摄像头与摄像头所在设备之间的作用力,并起到防尘的作用。其中,摄像头所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照相机等设备,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以图12对应的实施例为例,在固定摄像头之后,可将第一软性材质103置于摄像头的正表面,第二软性材质104置于摄像头的反表面,如图13所示。其中,第一软性材质103贴在摄像头的正表面,第二软性材质104贴在摄像头的反表面,可以起到防尘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软性材质103与第二软性材质104均可以为泡棉或橡胶,本实施例不对第一软性材质103与第二软性材质104选用的材料作具体限定。
[0086]可选地,为了缓冲外壳102与夹持部101之间的作用力,本实施例提供的摄像头的固定结构中还包括第三软性材质,该第三软性材质可填充于外壳102及夹持部101之间。其中,第三软性材质包括但不限于泡棉或橡胶,本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0087]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结构,通过在摄像头侧面设置夹持部,通过外壳在摄像头侧面与夹持部连接,以固定摄像头。由于摄像头是通过侧面的夹持部进行夹持,使得设备的厚度不会增加。另外,填充于摄像头与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的软性材质不用与外壳一起对摄像头进行夹持,使得向外的张力减少,设备的外壳不会再被顶开。因此,摄像头的固定结构设计较佳。
[0088]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实用新型后,将容易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实用新型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实用新型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实用新型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0089]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权利要求】
1.一种摄像头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包括:至少两个夹持部、外壳、第一软性材质及第二软性材质; 所述夹持部连接于摄像头侧面,且所述夹持部的厚度不大于所述摄像头侧面的厚度; 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连接,且所述外壳为非封闭的任意形状,所述外壳的非封闭区域大于所述摄像头的镜头大小; 所述第一软性材质填充于所述摄像头的正表面与所述摄像头所在设备的外壳之间,所述第二软性材质置于所述摄像头的反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数量为一个,所述外壳上设置有孔,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的数量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相同,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的形状与所述夹持部对应侧的形状一致,所述外壳上设置的孔大于所述夹持部对应侧的大小,且大于的值在预设值范围内; 所述夹持部穿过所述外壳上对应的孔,与所述外壳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数量为一个; 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螺钉连接,所述螺钉的数量大于等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数量为一个; 所述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粘合剂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所述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上设置有孔,所述第一外壳上及所述第二外壳上设置的孔的数量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相同,且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上设置的孔的形状及大小与所述夹持部的形状及大小一致; 所述夹持部穿过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上对应的孔,与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 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螺钉连接,所述螺钉的数量大于等于所述夹持部的数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 所述第一外壳及所述第二外壳与所述夹持部通过粘合剂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软性材质及所述第二软性材质为泡棉或橡胶。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还包括第三软性材质; 所述第三软性材质填充于所述夹持部及所述外壳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软性材质为泡棉或橡胶。
【文档编号】H04N5/225GK204013821SQ201420330957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19日
【发明者】韩高才, 高原, 靳宏志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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