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包括:一个设有照明系统的街灯主体、监控摄像头、收发装置、报警装置、和充电装置;监控摄像头安装于街灯主体外部;收发装置设于街灯主体上且与监控摄像头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的正常工作所需照度低于0.1LUX;所述报警装置包括一个显示屏、一个对讲装置和一个触发装置;所述充电装置包括充电插口、变压系统和插口盖板,充电插口设于街灯主体躯干上,位于显示屏以下,且通过变压系统与市电供电网络电连接,插口盖板可开闭地盖设于充电插口之外。本实用新型通过监控摄像头获取影像信息,从而实现城市整体监控。
【专利说明】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照明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
【背景技术】
[0002]街灯作为广泛应用的市政设施,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备。为了确保道路的照明充足,城市中每条道路的两旁都等距设置街灯。然而这为数众多的街灯仅具备简单的照明功能,除了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光线别无它用。
[0003]随着科技的进步,城市建设推广高科技智能化。道路的安全问题也不仅限于光线不足带来的不便。例如个别地点出现交通意外或治安问题需要获取特定地点的监控影像时,由于现时的城市建设中监控设备数量少,观察范围存在大量死角,这一需求则无法实现。
[0004]不难看出,现有技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通过监控摄像头获取影像信息,从而实现城市整体监控。
[000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7]—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包括:一个设有照明系统的街灯主体、用于监控摄像的监控摄像头、用于将视像信息传送至市政控制中心的收发装置、用于提供报警服务的报警装置、以及用于充电的充电装置;监控摄像头安装于街灯主体外部;收发装置设于街灯主体上且与监控摄像头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的正常工作所需照度低于0.1LUX ;所述报警装置包括一个显示屏、一个对讲装置和一个触发装置,显示屏和对讲装置分别安装于街灯主体的躯干上,触发装置安装于显示屏的底部,报警装置与WIFI信号收发器通讯连接;所述充电装置包括充电插口、变压系统和插口盖板,充电插口设于街灯主体躯干上,位于显示屏以下,且通过变压系统与市电供电网络电连接,插口盖板可开闭地盖设于充电插口之外。
[0008]进一步的,所述监控摄像头为活动式摄像头。
[0009]进一步的,所述监控摄像头为半球式监控摄像头。
[0010]进一步的,所述监控摄像头为枪式监控摄像头。
[0011]进一步的,所述监控摄像头的像素不低于25万。
[0012]进一步的,所述报警装置还包括蜂鸣器,蜂鸣器安装于街灯主体的躯干上且与触发装置电连接。
[0013]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插口为USB插口。
[0014]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具有以下优点:
[0015]能获取街灯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影像信息,并反馈到市政控制中心,实现城市的整体监控;
[0016]监控摄像头的工作照度低,像素清晰,确保在夜间光线较差的情况下依然能获取清晰影像;
[0017]结构简单,易于生产及维修;
[0018]具备报警功能,方便市民寻找服务,保护市民安全;
[0019]为市民提供充电服务,方便市民进行手机或电子产品的充电。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22]附图标记说明:
[0023]1、街灯主体 2、显示屏
[0024]3、对讲装置 4、触发装置
[0025]5、充电装置 6、收发装置
[0026]7、监控摄像头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8]实施例
[0029]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监控摄像头7智能街灯,包括:一个设有照明系统的街灯主体1、用于监控摄像的监控摄像头7、用于将视像信息传送至市政控制中心的收发装置6、用于提供报警服务的报警装置、以及用于充电的充电装置5 ;监控摄像头7安装于街灯主体I外部;收发装置6设于街灯主体I上且与监控摄像头7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7的正常工作所需照度低于0.1LUX ;所述报警装置包括一个显示屏2、一个对讲装置3和一个触发装置4,显示屏2和对讲装置3分别安装于街灯主体I的躯干上,触发装置4安装于显示屏2的底部,报警装置与WIFI信号收发器通讯连接;所述充电装置5包括充电插口、变压系统和插口盖板,充电插口设于街灯主体I躯干上,位于显示屏2以下,且通过变压系统与市电供电网络电连接,插口盖板可开闭地盖设于充电插口之外。
[0030]作为优选,所述监控摄像头7为活动式摄像头,由此监控摄像头7可全方位观察周边环境,实现观察范围的零死角。
[0031]街灯主体I具备一般街灯的照明功能。设置于街灯主体I外部的监控摄像头7能够摄像获取街灯周边一定范围内的视像信息,并将视像信息通过收发装置6传送到市政控制中心,由此,市政控制中心可集中获取整个城市的视像信息,实现城市整体监控的目的。收发装置6的另一个功能,是帮助市政控制中心传输监控摄像头7的控制指令。当市政监控中心需要调整监控摄像头7的观察角度以消除视野盲点时,市政控制中心可以通过收发装置6向监控摄像头7传输活动信号,使监控摄像头7进行自主的旋转活动,调整观察视野,从而消除视野死角。
[0032]监控功能对城市整体的智能化具有积极意义。例如,当监控摄像头7拍摄到某地点出现交通意外,那么市政控制中心可马上知悉并作出应急行动,并保存相关视频信息做备案用途,可追溯事故责任。又如,监控摄像头7拍摄到某地点发生抢劫,并拍摄到歹徒的逃逸方向,那么市政控制中心可以及时知悉,警方也可通过视频监控洞悉歹徒的行动,起到提高城市治安的效果。市政控制中心甚至可以通过视像信息知悉城市各地的交通运作状况,合理调整交通网络。
[0033]较低的工作照度使监控摄像头7对光线的敏感程度更高,确保监控摄像头7在黑夜光线较缺乏时同样可以获取较清晰的视频影像。如果采用工作照度较高的监控摄像头7,则监控摄像头7拍摄的影像仅仅在白昼时间能保持清晰。一旦进入黑夜,环境亮度大幅降低,工作照度低的监控摄像头7将失去成像能力,大大降低了工作可靠性。
[0034]作为优选,所述监控摄像头7为半球式监控摄像头7或枪式监控摄像头7。这两种监控摄像头7目前应用最为广泛,技术最成熟,具有成像清晰,成本较低的优点。所述监控摄像头7也可采用针孔式监控摄像头7,但其性能较低,尤其对于黑夜光线较缺乏时,成像质量下降。
[0035]作为优选,所述监控摄像头7的像素不低于25万。合理的像素可确保成像质量不模糊。
[0036]市民在有困难或需要报警寻求协助时,可以通过报警装置向市政控制终端寻求协助。此时市民只需要按下位于显示屏2底部的触发装置4,即可通过WIFI信号收发器与市政控制终端进行即使通讯。收到报警信号后,市政控制中心的服务人员可通过对讲装置3与求助市民即时对话,询问求助市民需要什么服务,并将服务影像传送到显示屏2。如果求助市民需要咨询服务,服务人员可通过对讲装置3与求助市民交谈达到解答指引的目的,甚至能通过向显示屏2传送相关的影像向求助市民提供更形象具体的视频信息,解决求助市民的问题。如果求助市民需要寻求警方或救护、消防等救援时,服务人员可即时转接相关的服务机构,帮助求助市民解决问题。除此以外,监控摄像头7还可以与报警装置配合工作,市政控制终端的服务人员可通过监控摄像头7获取求助市民的即时影像,与求助市民即时视像通讯。监控摄像头7的影像也能帮助服务人员了解报警现场的具体状况,帮助服务人员判断如何处理报警事件。
[0037]作为优选,所述报警装置还包括蜂鸣器,蜂鸣器安装于街灯主体I的躯干上且与触发装置4电连接。求助市民可通过触发装置4启动蜂鸣器,随即产生尖锐的警报声响,在发生诸如抢劫、偷窃等紧急事件时,蜂鸣器可吸引周围市民的注意,并对匪徒产生阻吓作用,更大程度地保障市民的安全。
[0038]充电装置5用于为市民提供充电服务,市民可通过将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接入充电插口进行充电。作为优选,所述充电插口为USB插口。市电供电网络提供的电力经过变压系统调整后转换为标准的低压充电电流,与电子产品的充电输入电力相适应。插口盖板用于保护充电插口,避免有水或沙粒等异物进入充电插口而导致充电插口损坏。使用时,市民只需要手动开启插口盖板,再用充电线将电子产品接入充电插口,即可对电子产品进行充电。
[0039]本实用新型监控摄像头7智能街灯,能获取街灯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影像信息,并通过收发装置6传送到市政控制中心,实现城市的整体监控。监控摄像头7较低的工作照度能使其对光线的敏感程度较高,较高的像素能保证成像清晰,从而确保监控摄像头7在夜间光线较差的情况下依然能获取清晰影像。结构简单实用,生产及维修方便。附带报警装置,为市民提供报警功能,帮助市民解决各种问题,更能保障市民的安全。充电装置5能为市民提供充电服务,方便市民进行手机或电子产品的充电。
[0040]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设有照明系统的街灯主体、用于监控摄像的监控摄像头、用于将视像信息传送至市政控制中心的收发装置、用于提供报警服务的报警装置、用于充电的充电装置;监控摄像头安装于街灯主体外部;收发装置设于街灯主体上且与监控摄像头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的正常工作所需照度低于0.1LUX ;所述报警装置包括一个显示屏、一个对讲装置和一个触发装置,显示屏和对讲装置分别安装于街灯主体的躯干上,触发装置安装于显示屏的底部,报警装置与WIFI信号收发器通讯连接;所述充电装置包括充电插口、变压系统和插口盖板,充电插口设于街灯主体躯干上,位于显示屏以下,且通过变压系统与市电供电网络电连接,插口盖板可开闭地盖设于充电插口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头为活动式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头为半球式监控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头为枪式监控摄像头。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头的像素不低于25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还包括蜂鸣器,蜂鸣器安装于街灯主体的躯干上且与触发装置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头智能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插口为USB插□。
【文档编号】H04N7/18GK204026458SQ201420369013
【公开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4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4日
【发明者】关旭东 申请人: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