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71792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属电通信技术领域。
一般在汽车上使用行动电话时,都需要用手持话筒讲话,给驾驶员带来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在转接器主体上具有一可插入汽车点烟器的插头,而在其内部设有放大电路及扬声器,麦克风座体设置有端子,可直接与行动电话之讯号插座相连接,由此构成一完整的收发回路,达到免提行动电话筒之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包括一转接器主体、一电缆线以及一麦克风座体,在转接器主体上具有一可插入汽车点烟器之插头,而在其内部设有扬声器及放大电路,麦克风座体包括座体及一端子座,该端子座具有复数个排列整齐之端子,直接可与行动电话的讯号插座相连接,转接器主体与麦克风座体则以电缆线相连接,当将转接器主体插入于汽车点烟器上,并将端子插座插入行动电话后,即可由汽车点烟器提供电源,由转接器主体内的放大电路、扬声器及麦克风形成一完整之收发回路;其中麦克风座体包括一底座与固定壳,底座中包括一凹槽,凹槽中有一固定座,该固定座呈圆柱形,可容置一麦克风,且在其侧壁面具有一缺口可使导线穿过,固定壳为一片状体,其上有一向下凸起缺口圆座,对应于上述固定座位置,该缺口圆座中间具有一传导声音的圆孔,固定壳盖于底座之上,使固定壳之缺口圆座靠合麦克风,并以高周波接合方式,将固定壳与底座粘合固定之。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利用汽车点烟器提供电源,由转接器内之放大电路及扬声器转接而与麦克风形成一完整之收发回路,不必再用手持行动电话筒通话。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附图,并对附图作简要说明附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实施例图。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请参阅附图2,中图包括一麦克风座体1,一电缆线2,一转接器主体3;在转接器主体3上具有一可插入汽车点烟器之插头31,在转接器3内,设有扬声器32及放大电路33,麦克风座体1包括座体11及一端子座12,该端子座12具有复数个排列整齐之端子121,其可直接与行动电话5之讯号插座相连接;转接器3与麦克风座体1,则以电缆线2相连接,当将转接器主体3插于汽车点烟器上,并将端子插座13插入行动电话5后,即可由汽车点烟器提供电源,并藉由电缆线2内之讯号线提供电源,由转接器主体3之放大电路33及扬声器32转接而与麦克风16形成一完整之收发回路。
请参阅附图2,麦克风座体1之固定结构,包括有底座13与固定壳14,底座13中包括一凹槽15,凹槽中有一固定座15′,该固定座15′呈一圆柱形而可容置麦克风16,且在其侧壁面具有一缺口可使导线穿过,凹槽15旁为一端子座12,其为若干平行之隔条而划分成若干之平行区域而使端子121整齐排列于其上;固定壳14为一片状体,其上另有一向下凸起缺口圆座14′,对应于上述固定座15′之位置,缺口圆座14′中间具有一圆孔141,以使声音透过该圆孔而传导至麦克风16上,该固定壳14盖于底座13之上,使固定壳14之缺口圆座14′靠合麦克风16,最后以高周波接合方式,将固定壳14与底座13粘合固定之,使麦克风16不易移动,可得到较佳之通讯讯号。
权利要求1,一种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包括一转接器主体、一电缆线以及一麦克风座体,其特征在于在转接器主体上具有一可插入汽车点烟器之插头,而在其内部设有扬声器及放大电路,麦克风座体包括座体及一端子座,该端子座具有复数个排列整齐之端于,直接可与行动电话的讯号插座相连接,转接器主体与麦克风座体则以电缆线相连接,当将转接器主体插入于汽车点烟器上,并将端子插座插入行动电话后,即可由汽车点烟器提供电源,由转接器主体内的放大电路、扬声器及麦克风形成一完整之收发回路。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其特征在于麦克风座体包括一底座与固定壳,底座中包括一凹槽,凹槽中有一固定座,该固定座呈圆柱形,可容置一麦克风,且在其侧壁面具有一缺口可使导线穿过,固定壳为一片状体,其上有一向下凸起缺口圆座,对应于上述固定座位置,该缺口圆座中间具有一传导声音的圆孔,固定壳盖于底座之上,使固定壳之缺口圆座靠合麦克风,并以高周波接合方式,将固定壳与底座粘合固定之。
专利摘要一种行动电话的转接器改良结构,包括一转接器主体、一电缆线以及一麦克风座体,在转接器主体上具有一可插入汽车点烟器之插头,而在其内部设有扬声器及放大电路,麦克风座体包括座体及一端子座,该端子座具有复数个排列整齐之端子,直接可与行动电话的讯号插座相连接,转接器主体与麦克风座体则以电缆线相连接,从而构成一完整的收发回路,达到当通讯时,免提行动电话筒之目的。
文档编号H04M1/02GK2253083SQ9622974
公开日1997年4月23日 申请日期1996年4月26日 优先权日1996年4月26日
发明者刘春杰, 林芹江 申请人:刘春杰, 林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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