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扩音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
【背景技术】
[0002]很多场合都需要用到扩音设备,很多产品都和扩音设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话筒,麦克风,CD到电视,手机等等,这些广播系统都含有扩音设备,用以把从话筒、CD机送出的微弱信号放大成能推动扬声器发声的大功率信号。它的作用就是把来自音源或前级放大器的弱信号放大,推动音箱放声。一套良好的音响系统功放的作用功不可没。
[0003]然而,目前用于教学的扩音器不具有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不方便疏散学生,而且还不能智能遥控,使用起来有诸多的不便。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具有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方便疏散学生,而且还能智能遥控,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包括:扩音器本体、外磁扬声器、报警装置、录音装置、智能控制面板和可拆卸遥控器,所述的扩音器本体内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所述的外磁扬声器、所述的报警装置和所述的录音装置,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一侧设置有所述的智能控制面板和所述的可拆卸遥控器。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开关。
[0007]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天线。
[0008]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上还设置有显示屏。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方便疏散学生,而且还能智能遥控,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发明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扩音器本体,2、外磁扬声器,3、报警装置,4、录音装置,5、智能控制面板,6、可拆卸遥控器。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2]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包括:扩音器本体1、外磁扬声器2、报警装置3、录音装置
4、智能控制面板5和可拆卸遥控器6,所述的扩音器本体I内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所述的外磁扬声器2、所述的报警装置3和所述的录音装置4,所述的扩音器本体I的一侧设置有所述的智能控制面板5和所述的可拆卸遥控器6。
[0013]本发明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I的顶部设置有开关。
[0014]本发明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I的顶部设置有天线。
[0015]本发明中,所述的扩音器本体I上还设置有显示屏。
[0016]本发明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方便疏散学生,而且还能智能遥控,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001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扩音器本体、外磁扬声器、报警装置、录音装置、智能控制面板和可拆卸遥控器,所述的扩音器本体内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所述的外磁扬声器、所述的报警装置和所述的录音装置,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一侧设置有所述的智能控制面板和所述的可拆卸遥控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开关。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天线。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扩音器本体上还设置有显示屏。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报警装置的扩音器,包括:扩音器本体、外磁扬声器、报警装置、录音装置、智能控制面板和可拆卸遥控器,所述的扩音器本体内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所述的外磁扬声器、所述的报警装置和所述的录音装置,所述的扩音器本体的一侧设置有所述的智能控制面板和所述的可拆卸遥控器。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具有报警功能,在紧急情况下方便疏散学生,而且还能智能遥控,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IPC分类】H04R27/04
【公开号】CN105120412
【申请号】CN201510365483
【发明人】莫显荣
【申请人】常州市荣顺电子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