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本发明通过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实现了通过耳机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控制过程中独立于操作屏幕之外,且控制过程中保持视频播放的流畅性,极大的提高了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
【专利说明】
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在移动终端上播放视频。比如在家观看电影或电视剧,在旅途中观看体育赛事,在空旷的场地播放舞蹈教学视频等,大多数用户都选择用移动终端来播放视频,比如利用手机,掌上电脑等。
[0003]在目前市场环境中,移动终端的视频播放都是在操作屏幕内进行操作控制,用户必须点击移动终端的显示屏幕和视频播放器以调出用户操作界面后进行操作,或者通过手指在触屏上进行对应手势的滑动操作,上述操作步骤相对复杂,且影响用户观看视频。
[0004]综上,现有技术存在如下技术问题:移动终端在进行视频播放时,需在操作屏幕内进行操作控制,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差。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移动终端在进行视频播放时,需在操作屏幕内进行操作控制,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差的技术问题。
[000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0007]—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08]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09]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010]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011 ]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01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0013]—种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0014]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15]判断模块,用于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016]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017]控制模块,用于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018]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通过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实现了通过耳机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控制过程中独立于操作屏幕之外,且控制过程中保持视频播放的流畅性,极大的提高了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
【附图说明】
[0019]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将使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它有益效果显而易见。
[0020]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21 ]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22]图3a至图3f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0023]图4a,及图4b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5]本发明中的术语“第一”、“第二”和“第三”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0026]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0027]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或者集成了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的移动终端(譬如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可以采用硬件或者软件的方式实现。
[0028]第一实施例
[0029]请参阅图1,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包括:
[0030]步骤SlOl,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31]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可以相对于耳机线或者耳机插头做相应的转动手势。
[0032]例如,可以通过手势感应器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设置于耳机上,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为环形软性感应材料,所述环形软性感应材料可以覆盖于耳机插头表层上,或者覆盖于耳机线表层上。
[0033]比如以手机为例,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
[0034]步骤S102,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035]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耳机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做出一些转动手势,但是有些转动手势可能是无效的,有些转动手势可能是有效的,则移动终端需先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0036]优选的,所述预设规则可以设置为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或者转动圈数,或者转动周长等是否达到预设阈值,当达到预设阈值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37]例如,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譬如预设转动圈数为一圈,所述转动圈数已达到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38]步骤S103,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039]可以理解的是,每一转动手势对应一预设操作指令,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可以设置为快进指令,快退指令,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040]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比如,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进指令,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退指令。
[0041 ]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比如,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042]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比如,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043]例如,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譬如预设转动圈数为一圈,所述转动圈数已达到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
[0044]步骤S104,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045]比如,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则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046]本实施例通过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实现了通过耳机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控制过程中独立于操作屏幕之外,且控制过程中保持视频播放的流畅性,极大的提高了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
[0047]第二实施例
[0048]请一并参阅图2及图3a至图3f,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3a至图3f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示意图。所述方法包括:
[0049]步骤S201,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50]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可以相对于耳机线或者耳机插头做相应的转动手势。
[0051]例如,可以通过手势感应器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设置于耳机上,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为环形软性感应材料,所述环形软性感应材料可以覆盖于耳机插头表层上,或者覆盖于耳机线表层上。
[0052]优选的,所述步骤S201可以通过执行步骤S2011至步骤S2013来实现,具体为:
[0053]步骤S2011,检测移动终端是否进行视频播放。
[0054]可以理解的是,耳机的应用可以包括通话,控制音频播放,控制视频播放等,在本实施例中,在启动耳机控制视频播放之前,先检测移动终端是否进行视频播放,当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播放时,执行步骤S2012。
[0055]步骤S2012,当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播放时,检测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建立连接,当检测到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执行步骤S2013。
[0056]步骤S2013,当检测到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57]可以理解的是,检测到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才进入耳机控制视频播放的模式,进而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58]步骤S202,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059]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耳机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做出一些转动手势,但是有些转动手势可能是无效的,有些可能是有效的,则移动终端需先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0060]优选的,所述预设规则可以设置为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或者转动圈数等是否达到预设阈值,当达到预设阈值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61]优选的,所述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具体可以包括: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当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达到预设操作时间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62]例如,所述预设操作时间可以设置为I秒,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为3秒,判断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已达到预设操作时间,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63]类似的,所述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具体可以包括: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当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64]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为两圈,判断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065]步骤S203,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066]可以理解的是,每一转动手势对应一预设操作指令,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可以设置为快进指令,快退指令,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067]优选的,所述步骤S203可以通过步骤S2031至步骤S2033来确定,具体为:
[0068]步骤S2031,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
[0069]进一步的,例如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快进指令,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快退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070]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
[0071 ]步骤S2032,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072]进一步的,例如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073]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双指绕耳机线逆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074]步骤S2033,当所述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075]进一步的,例如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076]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三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
[0077]步骤S204,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078]例如,以手机为例,与所述手机建立连接的耳机为有线耳机。请一并参阅图3a至图3f,图3a至图3f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示意图。如图3a至图3f所示,手机100正在进行视频播放,耳机插头102通过插入耳机插孔101与所述手机100建立连接,在所述耳机插头102的表面覆盖一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所述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用于感应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79]优选的,基于快进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080]请参阅图3a,图3a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一示意图。如图3a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单指顺时针转动,所述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进指令,基于所述快进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081 ]优选的,基于快退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退控制。
[0082]请参阅图3b,图3b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二示意图。如图3b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单指逆时针转动,所述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退指令,基于所述快退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退控制。
[0083]优选的,基于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增大控制。
[0084]请参阅图3c,图3c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三示意图。如图3c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双指顺时针转动,所述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增大控制。
[0085]优选的,基于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减小控制。
[0086]请参阅图3d,图3d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四示意图。如图3d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双指逆时针转动,所述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减小控制。
[0087]优选的,基于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增大控制。
[0088]请参阅图3e,图3e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五示意图。如图3e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三指顺时针转动,所述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增大控制。
[0089]优选的,基于减小亮度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减小控制。
[0090]请参阅图3f,图3f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使用状态第六示意图。如图3f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三指逆时针转动,所述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减小亮度控制指令,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减小控制。
[0091]本实施例通过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实现了通过耳机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控制过程中独立于操作屏幕之外,且控制过程中保持视频播放的流畅性,极大的提高了操作灵活性和便利性。
[0092]第三实施例
[0093]请参阅图4a,图4a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41,判断模块42,确定模块43,以及控制模块44。
[0094]所述获取模块41,用于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095]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可以相对于耳机线或者耳机插头做相应的转动手势,
[0096]例如,可以通过手势感应器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设置于耳机上,所述手势感应器可以为环形软性感应材料,所述环形软性感应材料可以覆盖于耳机插头表层上,或者覆盖于耳机线表层上。
[0097]比如以手机为例,所述获取模块41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
[0098]所述判断模块42,用于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099]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在使用耳机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做出一些转动手势,但是有些转动手势可能是无效的,有些转动手势可能是有效的,则移动终端需先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0100]优选的,所述预设规则可以设置为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或者转动圈数,或者转动周长等是否达到预设阈值,当达到预设阈值时,所述判断模块42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01]例如,所述获取模块41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譬如预设转动圈数为一圈,所述转动圈数已达到所述预设转动圈数,按照预设规则,所述判断模块42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02]所述确定模块43,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103]可以理解的是,每一转动手势对应一预设操作指令,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可以设置为快进指令,快退指令,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104]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比如,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进指令,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退指令。
[0105]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比如,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106]优选的,例如所述当所述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比如,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107]例如,所述获取模块41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譬如预设转动圈数为一圈,所述转动圈数已达到所述预设转动圈数,按照预设规则所述判断模块42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
[0108]所述控制模块44,用于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109]比如,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110]请一并参阅图4b,图4b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获取模块41,判断模块42,确定模块43,以及控制模块44。
[0111]所述获取模块41,用于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优选的,所述获取模块41,还包括第一检测单元411,第二检测单元412,以及获取单元413。
[0112]所述第一检测单元411,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进行视频播放。
[0113]所述第二检测单元412,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播放时,检测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建立连接。
[0114]所述获取单元413,用于当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115]可以理解的是,当所述第二检测单元412检测到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才进入耳机控制视频播放的模式,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0116]所述判断模块42,用于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0117]优选的,所述预设规则可以设置为通过判断所述用户的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或者转动圈数等是否达到预设阈值,当达到预设阈值时,所述判断模块42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Ο118] 优选的,所述判断模块42还包括第一记录单元421,第一判断单元422,第二记录单元423,以及第二判断单元424。
[0119]所述第一记录单元421,用于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
[0120]所述第一判断单元422,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达到预设操作时间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21]例如,所述预设操作时间可以设置为I秒,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所述第一记录单元421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为3秒,所述第一判断单元422判断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已达到预设操作时间,进而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22]所述第二记录单元423,用于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
[0123]所述第二判断单元424,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24]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所述第二记录单元423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为两圈,所述第二判断单元424判断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进而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
[0125]所述确定模块43,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0126]可以理解的是,每一转动手势对应一预设操作指令,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可以设置为快进指令,快退指令,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127]优选的,所述确定模块43,还可以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
[0128]进一步的,例如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快进指令,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快退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129]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单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所述第二判断单元424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
[0130]优选的,所述确定模块43,还可以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131]进一步的,例如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132]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双指绕耳机线逆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所述第二判断单元424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0133]优选的,所述确定模块43,还可以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
[0134]进一步的,例如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可以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此处举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0135]例如,所述预设转动圈数可以设置为一圈,所述获取单元413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为三指绕耳机线顺时针转动,转动圈数为两圈,按照预设规则所述第二判断单元424判定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所述确定模块43确定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
[0136]所述控制模块44,用于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
[0137]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模块44,用于基于快进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138]如图3a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单指顺时针转动,所述单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进指令,基于所述快进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进控制。
[0139]优选的,基于快退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退控制。
[0140]如图3b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单指逆时针转动,所述单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快退指令,基于所述快退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的播放进行快退控制。
[0141]优选的,基于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增大控制。
[0142]如图3c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双指顺时针转动,所述双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增大控制。
[0143]优选的,基于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减小控制。
[0144]如图3d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双指逆时针转动,所述双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音量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减小音量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音量进行减小控制。
[0145]优选的,基于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增大控制。
[0146]如图3e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三指顺时针转动,所述三指顺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增大控制。
[0147]优选的,基于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减小控制。
[0148]如图3f所示,用户相对于其表面覆盖有环形软性感应材料103的耳机插头102进行三指逆时针转动,所述三指逆时针转动手势对应为减小亮度控制指令,基于所述减小亮度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模块44对视频播放的亮度进行减小控制。
[0149]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与上文实施例中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属于同一构思,在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上可以运行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实施例中提供的任一方法,其具体实现过程详见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0150]需要说明的是,对本发明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而言,本领域普通测试人员可以理解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控制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如存储在终端的存储器中,并被该终端内的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包括如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可为磁碟、光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随机存取记忆体(RAM,Random Access Memory)等。
[0151]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所述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而言,其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芯片中,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所述存储介质譬如为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0152]以上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及装置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核心思想;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具体包括: 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 当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达到预设操作时间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具体包括: 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 当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具体包括: 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 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具体包括: 检测移动终端是否进行视频播放; 当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播放时,检测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建立连接; 当检测到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6.一种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判断模块,用于按照预设规则判断所述转动手势是否为有效转动手势; 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时,确定与所述有效转动手势对应的预设操作指令; 控制模块,用于基于所述预设操作指令,对视频的播放进行控制。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还包括: 第一记录单元,用于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的操作时间达到预设操作时间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还包括: 第二记录单元,用于记录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转动手势的转动圈数达到预设转动圈数时,判断所述转动手势为有效转动手势。9.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单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单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快进指令或快退指令; 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双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双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音量控制指令或减小音量控制指令; 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当所述有效转动手势为三指转动手势时,确定所述三指转动手势对应的操作指令为增大亮度控制指令或减小亮度控制指令。10.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视频播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还包括: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进行视频播放;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播放时,检测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建立连接; 获取单元,用于当所述耳机与所述移动终端建立连接时,获取用户相对于耳机的转动手势。
【文档编号】H04N21/485GK106028159SQ201610459854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6月21日
【发明人】冀文彬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