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网络视频监控一般基于公司内部局域网,视频监控的范围局限于公司内部局域网所覆盖的范围,这样,就使得视频监控范围较小,而且视频监控人员也需要在公司内部进行监控管理,无法做到随时随地查看监控,较为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其使得视频监控范围较广,且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监控。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它包括:
[0005]位于监控现场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数字视频录像机和路由器;
[0006]位于监控中心的交换机、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
[0007]笔记本电脑;以及
[0008]智能手机;
[0009]所述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和路由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所述的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均与交换机通讯连接,所述的路由器和交换机通过互联网通讯连接;
[0010]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
[0011]智能手机依次通过3G网络和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
[0012]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还包括位于监控现场的烟感器和报警器,烟感器和报警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
[0013]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
[0014]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枪机摄像头和球机摄像头实时对监控现场的画面进行采集,拾音器实时对监控现场的声音进行采集,数字视频录像机将信息通过互联网实时发送至监控中心,通过监控终端可以实时查看监控画面,这样,由于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不用受到公司内部局域网的限制,使得监控设备可以设置在任意位置,使得视频监控范围较广;而且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的访问数字视频录像机,这样,当监控人员外出时,也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监控,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0015]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0017]由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它包括:
[0018]位于监控现场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数字视频录像机和路由器;
[0019]位于监控中心的交换机、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
[0020]笔记本电脑以及智能手机。
[0021]所述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和路由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所述的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均与交换机通讯连接,所述的路由器和交换机通过互联网通讯连接;
[0022]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
[0023]智能手机依次通过3G网络和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
[0024]枪机摄像头和球机摄像头实时对监控现场的画面进行采集,拾音器实时对监控现场的声音进行采集,数字视频录像机将信息通过互联网实时发送至监控中心,通过监控终端可以实时查看监控画面,流媒体服务器使得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在线观看监控画面,存储阵列服务器用于存储监控信息,报警服务器可以对设备、资源的异常情况进行告警,并提供告警信息查看、处理和订阅,中心管理服务器使得人们可以对监控信息进行管理、分类、删除等操作。
[0025]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的访问数字视频录像机,这样,当监控人员外出时,也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监控。
[002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还包括位于监控现场的烟感器和报警器,烟感器和报警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这样,当监控现场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报警,避免造成较大的人身财产损失。
[0027]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应用较佳的实例做出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可以有其他变化,不局限于上述结构。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位于监控现场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数字视频录像机和路由器; 位于监控中心的交换机、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 笔记本电脑;以及 智能手机; 所述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和路由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所述的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均与交换机通讯连接,所述的路由器和交换机通过互联网通讯连接; 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 智能手机依次通过3G网络和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位于监控现场的烟感器和报警器,烟感器和报警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实现互联网平台下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位于监控现场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数字视频录像机和路由器;位于监控中心的交换机、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笔记本电脑;以及智能手机;所述的枪机摄像头、球机摄像头、拾音器和路由器均与数字视频录像机通讯连接,所述的中心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阵列服务器和监控终端均与交换机通讯连接,所述的路由器和交换机通过互联网通讯连接;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智能手机依次通过3G网络和互联网与路由器通讯连接。本实用新型使得视频监控范围较广,且可以随时随地查看监控。
【IPC分类】H04N7/18
【公开号】CN204968036
【申请号】CN201520772544
【发明人】黄义杰
【申请人】黄义杰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