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吊装机械装置,具体是一种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
背景技术:
重型机械手是一种吊装大型机器设备的机械装置,它由吊装横梁、第一主骨架板、第二主骨架板、第一组机械手和第二组机械手组成,每一组机械手有包括左钳臂、右钳臂,左钳臂、右钳臂的顶端连接有悬空的液压油缸。由于每组机械手与重型机械手的主骨架板仅靠左钳臂、右钳臂的中部连接,因此当液压油缸发生作用是,难免使每组机械手的重心发生偏移,从而使左、右钳脚与需吊装机器设备的压紧力度不一,影响吊装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该重型机械手同步机构能使机械手在液压油缸发生作用时保持重心不变,使左钳臂、右钳臂同步运动,从而使左、右钳脚与需吊装机器设备的压紧力度相同,保障吊装效果。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其特征是,包括对中撑杆、对中心轴、对称设置的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所述对中撑杆呈水平状态且两端固定在重型机械手的主骨架上,所述对中撑杆中部设有上下方向的垂直通孔,所述对中心轴可滑动的穿过套置在所述垂直通孔中,且所述对中心轴下端同时与所述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一端铰接在一起,所述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另一端分别铰接在重型机械手的左钳臂和右钳臂上,这样当左钳臂和右钳臂张开或合拢时,本同步机构中的对中心轴可以在垂直通孔中上下滑动,使得机械手可以平稳的工作。所述对中心轴的下端设有一横杆,整体呈倒T字形,所述横杆两端对称设有与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铰接的连接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使机械手在液压油缸发生作用时保持重心不变,使左钳臂、右钳臂同步运动,从而使左、右钳脚与需吊装机器设备的压紧力度相同,保障吊装效果。
以下结合附图
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图中1对中撑杆,11垂直通孔,2对中心轴,3第一侧支撑杆,4第二侧支撑杆,5主骨架板,6左钳臂,7右钳臂。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I、图2所示,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包括对中撑杆I、对中心轴2、对称设置的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对中撑杆I中部设有上下方向的垂直通孔11,对中撑杆I的两端固定在重型机械手的主骨架板5上,对中撑杆I呈水平状态,对中心轴2的一端向上穿过垂直通孔11并可在该垂直通孔11内上下滑动,对中心轴2另一端焊接一个横杆,横杆两端对称设有与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铰接的连接孔,该连接孔分别与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的一端铰接在一起,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的另一端分别铰接在重型机械手的左钳臂6和右钳臂7上。工作过程当重型机械手开始运行时,重型机械手上的左、右钳臂分别带动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的下端向两侧运动,同时带动第一侧支撑杆3和第二侧支撑杆4的上端向下运动,从而带动对中心轴2向下运动,而由于对中撑杆I对对中心轴2的限定作用使对中心轴2只能上下移动而不能左右移动,从而使左钳臂、右钳臂同步运动。以上所述,只是用图解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原理,本说明书并非是要将本实用新型局限在所示所述的具体结构和适用范围内,故凡是所有可能被利用的相应修改以及等同物,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申请的专利范围。 除说明书所述技术特征外,其余技术特征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技术。
权利要求1.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其特征是,包括对中撑杆、对中心轴、对称设置的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所述对中撑杆呈水平状态且两端固定在重型机械手的主骨架上,所述对中撑杆中部设有上下方向的垂直通孔,所述对中心轴可滑动的穿过套置在所述垂直通孔中,且所述对中心轴下端同时与所述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一端铰接在一起,所述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另一端分别铰接在重型机械手的左钳臂和右钳臂上。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重型机械手用同步机构,其特征是,所述对中心轴的下端设有一横杆,整体呈倒T字形,所述横杆两端对称设有与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铰接的连接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重型机械手同步机构,属于机械吊装领域,主要解决重型机械手在运行时重心偏移的问题。它包括对中撑杆、对中心轴、对称设置的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对中撑杆呈水平状态的两端固定在重型机械手的主骨架上,对中撑杆中部设有垂直通孔,对中心轴可滑动的穿过套置在垂直通孔中,对中心轴下端同时与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一端铰接在一起,第一侧支撑杆和第二侧支撑杆的另一端分别铰接在重型机械手的左钳臂和右钳臂上。该实用新型能使机械手在运行时保持重心不变,左钳臂、右钳臂同步运动,保障吊装效果。
文档编号B66C1/44GK202717505SQ20122028779
公开日2013年2月6日 申请日期2012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19日
发明者田利新 申请人:田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