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载重双轨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76410阅读:1151来源:国知局
高载重双轨小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高载重双轨小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两个相互平行且处于一水平面内的基座、设于基座底部用于在轨道上行走的滚轮、竖直立于两个基座上的支架、固定于支架上的至少一个起吊机构,所述支架与其中一个基座通过两个插销连接,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连接,所述插销处于同一水平面内。本发明高载重双轨小车,一方面通过在支架上固定至少一个起吊机构,能够根据起吊物品的重量设置相应数目的起吊机构;另一方面支架与其中一个基座通过两个插销连接,而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连接,使得双轨小车在使用时确保四个轮子同时接触轨道,不会出现“三条腿”现象。
【专利说明】高载重双轨小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起重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载重双轨小车。
【背景技术】
[0002]起重机(又称吊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用于物料搬运,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架式(桥式、门式起重机)、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门座式、铁路式、浮船式、桅杆式起重机)、缆索式等。其中,桥架式起重机可在长方形场地及其上空作业,多用于车间、仓库、露天堆场等处的物品装卸,分为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缆索起重机、运载桥等,而梁式起重机主要包括单梁桥式起重机和双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的优点是起重范围较宽,可以起吊I吨?100吨的物品。
[0003]高载重双轨小车是指用于起吊50吨以上的物品,因而对其质量要求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出现“三条腿”现象(即小车车轮只有三个与轨道接触,另一个悬空),否则容易导致双轨小车受力不均匀,影响其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不会出现“三条腿”现象的高
载重双轨小车。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载重双轨小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两个相互平行且处于一水平面内的基座、设于基座底部用于在轨道上行走的滚轮、竖直立于两个基座上的支架、固定于支架上的至少一个起吊机构,所述支架与其中一个基座通过两个插销连接,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连接,所述插销处于同一水平面内。
[0006]优化地,所述起吊机构包括固定于支架上的卷筒、固定于支架上用于向卷筒提供动力的电机、设于卷筒下方的动滑轮组、固定于动滑轮组底部的吊钩、连接卷筒和动滑轮组的缆绳。
[0007]进一步地,所述支架与另一个基座连接的插销为柱销。
[0008]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发明高载重双轨小车,一方面通过在支架上固定至少一个起吊机构,能够根据起吊物品的重量设置相应数目的起吊机构;另一方面支架与其中一个基座通过两个插销连接,而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连接,使得双轨小车在使用时确保四个轮子同时接触轨道,不会出现“三条腿”现象。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附图1为本发明高载重双轨小车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基座;2、滚轮;3、支架;31、插销;32、插销;4、起吊机构;41、卷筒;42、电机;43、动滑轮组;44、吊钩;45、缆绳。【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优选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0011]如图1所示的高载重双轨小车,主要包括基座1、滚轮2、支架3、起吊机构4。
[0012]其中,基座I为两个,它们相互平行且处于一水平面内;滚轮2设于基座I底部,用于在轨道(双梁)上行走;支架3竖直立于两个基座I上,并固定有至少一个起吊机构4,支架3与其中一个基座I通过两个插销31连接,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32连接,这三个插销31、32处于同一水平面内。通过在支架3上固定至少一个起吊机构4,能够根据起吊物品的重量设置相应数目的起吊机构4,而且支架3与其中一个基座I通过两个插销31连接,而与另一个基座I通过一个插销32连接,使得双轨小车在使用时确保四个滚轮2同时接触轨道,不会出现“三条腿”现象。
[0013]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起吊机构4主要包括卷筒41、电机42、动滑轮组43、吊钩44、缆绳45。其中,卷筒41固定于支架3上;电机42也固定于支架3上且位于卷筒41的一侧,用于向卷筒41提供动力;动滑轮组43位于卷筒41的下方,且其底部固定有吊钩44 ;缆绳45穿设于卷筒41和动滑轮组43上。为了能够使支架3与另一个基座I能够略微活动,连接的插销32为柱销。
[0014]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高载重双轨小车,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两个相互平行且处于一水平面内的基座、设于基座底部用于在轨道上行走的滚轮、竖直立于两个基座上的支架、固定于支架上的至少一个起吊机构,所述支架与其中一个基座通过两个插销连接,与另一个基座通过一个插销连接,所述插销处于同一水平面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载重双轨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吊机构包括固定于支架上的卷筒、固定于支架上用于向卷筒提供动力的电机、设于卷筒下方的动滑轮组、固定于动滑轮组底部的吊钩、连接卷筒和动滑轮组的缆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载重双轨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与另一个基座连接的插销为柱销。
【文档编号】B66C11/16GK103723628SQ201310698684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18日
【发明者】宋瑞辉 申请人:苏州中州安勃起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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