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
【背景技术】
[0002]—体化摄像机是指将摄像机、补光灯、防护罩、供电散热单元等综合成为一体的摄像设备。由于其夜视距离远、隐蔽性强等特点,因此被广泛地应用在仓库、银行等环境的监控使用。
[0003]目前的红外一体化摄像机配备的红外投射器(或红外灯板)一般采用一种角度的红外灯的光束进行补光,使其在夜间、弱光下也能拍摄到监控对象,比如,摄像头是60度角,就配60度的(或稍大于60度的)灯珠,或将多个同射角的灯珠排列成的灯板,射角的中线与摄像头角度的中线同轴或平行,作为补光灯使用。然而,如果监控的对象是有纵深要求的物体,比如船舶的货舱,需要对货舱近、中、远都能清晰拍摄,使用现有的一体化摄像机,无法兼顾远、中、近区域对光线的要求,拍摄到的画面出现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情况。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能够解决现有一体化摄像机监控具有纵深要求的对象时,拍摄到的画面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问题。
[000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包括摄像机和补光投射器;
[0006]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至少两排补光灯;
[0007]第一排补光灯具有第一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一距离的监控空间;
[0008]第二排补光灯具有第二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二距离的监控空间;
[0009]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00?0]可选地,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三排补光灯;
[0011]第三排补光灯具有第三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三距离的监控空间;
[0012]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二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三射角范围;
[0013]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
[0014]可选地,所述第一射角范围为30°,所述第二射角范围为60°,所述第三射角范围为90。。
[0015]可选地,所述第一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夹角为70°;
[0016]所述第二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的中垂线夹角为60°;
[0017]所述第三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夹角为45°。
[0018]可选地,所述补光投射器安装在所述摄像机的上方,三排所述补光灯由下至上依次按照如下顺序排列:所述第一排补光灯、所述第二排补光灯、所述第三排补光灯。
[0019]可选地,所述补光灯为红外灯。
[0020]可选地,所述摄像机为低照度摄像机,或者带帧累积功能的摄像机。
[0021]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002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包括摄像机和补光投射器;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至少两排补光灯;第一排补光灯具有第一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一距离的监控空间;第二排补光灯具有第二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二距离的监控空间;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该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监控效果好,尤其对于有纵深要求的监控空间能取得良好的成像效果,并且其得到的监控图像兼顾远近区域,避免拍摄到的画面出现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情况。
【附图说明】
[002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的补光投射器的结构示意图;
[0024]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补光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用于解决现有一体化摄像机监控具有纵深要求的对象时,拍摄到的画面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问题。
[0026]为使得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7]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包括摄像机101和补光投射器102;
[0028]所述补光投射器102包括至少两排补光灯;
[0029]第一排补光灯A具有第一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101相距第一距离的监控空间;
[0030]第二排补光灯B具有第二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101相距第二距离的监控空间;
[0031]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
[0032]优选地,所述补光投射器102包括三排补光灯,第三排补光灯C具有第三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101相距第三距离的监控空间。并且,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二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三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
[0033]优选地,所述第一射角范围为30°,所述第二射角范围为60°,所述第三射角范围为90。。
[0034]优选地,所述第一排补光灯A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102底板夹角为70°,所述第二排补光灯B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102底板夹角为60°,所述第三排补光灯C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102底板夹角为45°。
[0035]优选地,所述补光投射器安装在所述摄像机101的上方,三排所述补光灯由下至上依次按照如下顺序排列:所述第一排补光灯A、所述第二排补光灯B、所述第三排补光灯C。
[0036]优选地,所述补光灯为红外灯。
[0037]优选地,所述摄像机101为低照度摄像机,或者带帧累积功能的摄像机。
[0038]下面以一具体应用场景进行说明:如图2所示,在如船舶货仓的场景下,对狭长空间的货仓进行监控。低照度摄像机拍摄范围覆盖整个狭长空间,补光投射器安装在摄像机上方,为摄像机对狭长空间进行均匀补光。
[0039]第一排补光灯A为近距离的扇形区域补光,第二排补光灯B为中距离的长条类扇形区域进行补光,第三排补光灯C为远距离的狭长状区域进行补光,三排补光灯(A、B和C)在三维空间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为整个狭长空间均匀补光,无死角。从而使得摄像机可以即便监控狭长空间仍能获得清晰的监控图像。
[0040]本实施例中,该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具有以下优点:
[0041 ] 1、光源透射精度高,无死角,尤其实现精准的狭长空间补光投放,提高补光效能;
[0042]2、摄像机监控效果好,尤其对于有纵深要求的监控空间能取得良好的成像效果;
[0043]3、得到的监控图像兼顾远近区域,避免拍摄到的画面出现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情况。
[0044]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机和补光投射器; 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至少两排补光灯; 第一排补光灯具有第一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一距离的监控空间; 第二排补光灯具有第二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二距离的监控空间; 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三排补光灯; 第三排补光灯具有第三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三距离的监控空间; 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二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三射角范围; 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射角范围为30°,所述第二射角范围为60°,所述第三射角范围为90°。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夹角为70° ; 所述第二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夹角为60° ; 所述第三排补光灯的射角中线与所述补光投射器底板的中垂线夹角为45°。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投射器安装在所述摄像机的上方,三排所述补光灯由下至上依次按照如下顺序排列:所述第一排补光灯、所述第二排补光灯、所述第三排补光灯。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灯为红外灯。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为低照度摄像机,或者带帧累积功能的摄像机。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用于解决现有一体化摄像机监控具有纵深要求的对象时,拍摄到的画面近处光线太强至翻白,而远处又光线太弱、看不清楚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一体式红外补光摄像机,包括摄像机和补光投射器;所述补光投射器包括至少两排补光灯;第一排补光灯具有第一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一距离的监控空间;第二排补光灯具有第二射角范围,并且其投射方向面向与所述摄像机相距第二距离的监控空间;所述第一射角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射角范围,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
【IPC分类】H04N5/235, H04N5/225
【公开号】CN205304934
【申请号】
【发明人】杨 远, 刘兵
【申请人】杨 远
【公开日】2016年6月8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