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5163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一种植物棚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植物棚架,涉及一种植物栽培使用的器具,具体为一种供藤本植物生长的植物棚架。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植物棚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四根等长的垂直支杆一沿矩形四角分布;垂直支杆一顶端固定有矩形边框,矩形边框平面上设置有铁丝;矩形中央位置固定有垂直支杆二,垂直支杆二长于垂直支杆一1.5至2米,垂直支杆二顶端用线与矩形边框呈放射状连接。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植物棚架,可将猕猴桃一年生枝条牵引往上生长,不降低顶端优势,顶芽能够保持较强的生长势,侧芽和基部芽不会萌发,生长饱满;保障结果母枝的长度、粗度,以保障来年足够的结果枝;结果母枝腋芽饱满,保障结果枝有足够的花量,提高座果率等优点。
【专利说明】一种植物棚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植物栽培使用的器具,具体为一种供藤本植物生长的植物棚架。
【背景技术】
[0002]植物枝条上的顶芽有抑制腋芽生长的作用,因此许多植物只有顶芽发育得好,主干长得快,而侧芽却受到抑制,发育较慢或处于休眠状态。猕猴桃属藤本植物,其开花结果与木本植物不同,木本植物是一年生枝条上形成花芽,来年开花结果;猕猴桃是由一年生枝条上的芽抽生出结果枝,再从结果枝上开花结果。猕猴桃顶端优势非常强,当枝条长到一定长度时,无法支撑继续往上生长,顶芽要么“垂下头”,要么受损。当顶芽“低头”或受损时,顶端优势受到抑制,侧芽及基部芽眼非常容易萌发,从而消耗营养,不利花芽分化,一年生枝条次年无侧芽或者侧芽不饱满,从而不能形成花芽,导致第二年无花无果或少花少果。针对猕猴桃顶端生长优势、开花结果的特点,需要在猕猴桃植株生长时搭设植物棚架。
[0003]现有的供猕猴桃生长的植物棚架为平棚架,主要将猕猴桃藤蔓绑缚于一个平面上,此种结构存在当藤蔓长到一定长度后,顶端开始下垂,失去顶端优势,枝条前端生长极细,腋芽不饱满,无法满足来年结果枝要求(结果母枝粗度>0.8cm),且枝条侧芽容易萌发,造成来年无花无果。

【发明内容】

[0004]针对现有供猕猴桃生长的植物棚架存在抑制藤蔓生长,导致结果母枝过细过短、腋芽萌发或者不饱满等问题,提出一种有利于藤本植物生长的新型植物棚架。
[0005]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植物棚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四根等长的垂直支杆一沿矩形四角分布;垂直支杆一顶端固定有矩形边框,矩形边框平面上设置有铁丝;矩形中央位置固定有垂直支杆二,垂直支杆二长于垂直支杆一 1.5至2米,垂直支杆二顶端用线与矩形边框呈放射状连接。
[0006]实际操作时,将植物棚架安装于猕猴桃植株周围,设置垂直支杆一的高度与植株主干高度相当;将第一年生即将挂果的枝条攀附于铁丝上,方便采摘;次年生挂果的枝条攀附于线上,以便让枝条充分生长,光合作用充分,如此交替进行。
[0007]作为优选,在实践中考虑到采摘方便和猕猴桃植株生长的高度,株行距为3-3.5米,垂直支杆二高度为2.5米,以保障拉线与猕猴桃藤蔓绑缚时,与水平面角度在43-60度,猕猴桃植株的生长最佳。
[0008]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植物棚架,可将猕猴桃一年生枝条牵引往上生长,不降低顶端优势,顶芽能够保持较强的生长势,侧芽和基部芽不会萌发,生长饱满;保障结果母枝的长度、粗度,以保障来年足够的结果枝;结果母枝腋芽饱满,保障结果枝有足够的花量,提高座果率等优点。【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一种植物棚架的结构示意图;
[0010]其中,垂直支杆一 1,矩形边框2,铁丝3,垂直支杆二 4,线5。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实施例1:一种植物棚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四根等长的垂直支杆一 I沿矩形四角分布;垂直支杆一 I顶端固定有矩形边框2,矩形边框2平面上设置有铁丝3 ;矩形中央位置固定有垂直支杆二 4,垂直支杆二 4长于垂直支杆一 I约1.5米,垂直支杆二 4顶端用线5与矩形边框2呈放射状连接。实际操作时,将植物棚架安装于猕猴桃植株周围,猕猴桃株行距为3米,设置垂直支杆一 I的高度与植株主干高度相当;将第一年生即将挂果的枝条攀附于铁丝3上,方便采摘;次年生挂果的枝条攀附于线5上,以便让枝条充分生长,光合作用充分,如此交替进行。
【权利要求】
1.一种植物棚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四根等长的垂直支杆一(I)沿矩形四角分布;垂直支杆一(I)顶端固定有矩形边框(2),矩形边框(2)平面上设置有铁丝(3);矩形中央位置固定有垂直支杆二(4),垂直支杆二(4)长于垂直支杆一(I) 1.5至2米,垂直支杆二(4)顶端用线(5 )与矩形边框(2 )呈放射状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棚架,其特征在于垂直支杆二(4)高度为2.5米,线(5)与水平面角度在43-60度。
【文档编号】A01G17/06GK203523452SQ201320552888
【公开日】2014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6日
【发明者】舒群, 李林, 陈霞, 苏俊, 童蒙林, 李自生 申请人:云南红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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