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50-65份、白酒22-28份、水10-20份。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摒充了毒性强的药剂,采用食品级的植物源原材料,对介壳虫具有很强的杀虫效果,更适何公园等人流多的地方应用。
【专利说明】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组合物,具体涉及一种针对介壳虫害的杀虫剂。
【背景技术】
[0002]介壳虫是同翅目,盾蚧科的昆虫。大多数虫体上备有蜡纸分泌物,即介壳。介壳虫是花卉和果树上最常见的害虫,常群集于枝、叶、果上,吸取植物汁液为生,严重时会造成枝条凋萎或全株死亡。介壳虫的分泌物还能诱发煤污病,危害极大。常见的有吹绵蚧、樟蛘圆盾蚧、糠片蚧、朝鲜球坚蚧、桑白蚧、康氏粉蚧等6种。
[0003]目前市面上的杀虫剂对介壳虫的针对性不强,同时都对人体具有很大的伤害,对水流等环境污染严重。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了一种绿色无污染的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
[0005]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具体实现:
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50-65份、白酒22-28 份、水 10-20 份。
[0006]作为优选方案,上述的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醋100份、辣椒提取物60份、白酒26份、水20份。
[0007]所述辣椒提取物采用鲜红辣椒经过压榨、过滤所得到的汁液。
[0008]使用时按比例混合均均,喷酒或涂抹均可。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摒充了毒性强的药剂,采用食品级的植物源原材料,对介壳虫具有很强的杀虫效果,更适何公园等人流多的地方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以下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1]实施例1:
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醋100份、辣椒提取物60份、白酒26份、水20份。
[0012]所述辣椒提取物采用鲜红辣椒经过压榨、过滤所得到的汁液。
[0013]实施例2:
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50份、白酒28份、水10份。
[0014]所述辣椒提取物采用鲜红辣椒经过压榨、过滤所得到的汁液。
[0015]实施例3:
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65份、白酒22份、水20份。
[0016]所述辣椒提取物采用鲜红辣椒经过压榨、过滤所得到的汁液。
[001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50-65份、白酒22-28份、水10-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源介壳虫杀虫剂,其特征在于:各组分按重量份计,食醋100份、辣椒提取物60份、白酒26份、水2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治理竹类植物介壳虫虫害的杀虫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辣椒提取物采用鲜红辣椒经过压榨、过滤所得到的汁液。
【文档编号】A01P7/04GK104381331SQ201410574184
【公开日】2015年3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24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24日
【发明者】陈财宝 申请人:柳州市天姿园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