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育苗用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水培植物用育苗盆。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养殖户采用水培法对植物进行育苗。但现有的育苗箱结构较简单,而且不方便添加营养液,而且在养殖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供氧不足而导致烂根现象的发生。
因此,发明一种水培植物用育苗盆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培植物用育苗盆,通过设有活动式的支撑腿来支撑托架,并辅以第二限位板对支撑腿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同时,通过氧气输送管对培育中的植物幼苗进行供氧,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培植物用育苗盆,包括营养液盆、托架和植物生长盆,所述营养液盆顶部设置有托架,所述托架顶部设置有植物生长盆,所述营养液盆一侧底部连接有氧气输送管,所述营养液盆侧壁上设置有视窗口,所述视窗口顶部及底部均设置有插槽,两个所述插槽之间配合设有挡光板,所述托架顶部两侧边缘位置均设置有辅助提手以及底部两侧边缘位置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内侧设置有支撑腿,所述托架两端设置有第二限位板,所述植物生长盆上贯穿设有孔槽。
优选的,所述挡光板与插槽之间活动连接,所述挡光板一端垂直设有第一限位板。
优选的,所述支撑腿与固定块之间通过联轴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限位板与托架竖直方向呈30°角倾斜设置,且倾斜方向向下。
优选的,所述孔槽呈矩形阵列均匀布设在植物生长盆上。
优选的,所述辅助提手和第一限位板的边缘处形状均为圆角状。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通过设有活动式的支撑腿来支撑托架,并辅以第二限位板对支撑腿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可在对培育中的幼苗补充营养液时,对托架进行支撑,从而托起植物生长盆,便于对营养液进行更换补充,十分省力;
2、通过设有氧气输送管,有利于对培育中的植物幼苗进行供氧,避免在养殖过程中出现因为供氧不足而导致烂根现象;
3、通过设有第一限位板,有利于抽出挡光板来观察植物幼苗的根系生长情况,便于养殖人员对幼苗进行护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整体俯视图;
图中:1营养液盆、2托架、3植物生长盆、4氧气输送管、5插槽、6视窗口、7第一限位板、8辅助提手、9固定块、10支撑腿、11第二限位板、12孔槽、13挡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水培植物用育苗盆,包括营养液盆1、托架2和植物生长盆3,所述营养液盆1顶部设置有托架2,所述托架2顶部设置有植物生长盆3,所述营养液盆1一侧底部连接有氧气输送管4,所述营养液盆1侧壁上设置有视窗口6,所述视窗口6顶部及底部均设置有插槽5,两个所述插槽5之间配合设有挡光板13,所述托架2顶部两侧边缘位置均设置有辅助提手8以及底部两侧边缘位置设置有固定块9,所述固定块9内侧设置有支撑腿10,所述托架2两端设置有第二限位板11,所述植物生长盆3上贯穿设有孔槽12。
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挡光板13与插槽5之间活动连接,所述挡光板13一端垂直设有第一限位板7,有利于抽出挡光板13来观察植物幼苗的根系生长情况,便于养殖人员对幼苗进行护理。
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支撑腿10与固定块9之间通过联轴活动连接,便于支撑腿10的收起与放下。
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二限位板11与托架2竖直方向呈30°角倾斜设置,且倾斜方向向下,可对支撑腿10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
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孔槽12呈矩形阵列均匀布设在植物生长盆3上,便于植物幼苗的根系在养殖过程中出现交错缠绕的情况。
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辅助提手8和第一限位板7的边缘处形状均为圆角状,可大大提高手握时的舒适感。
本发明工作原理:使用时,将植物幼苗分株放置在植物生长盆3上的孔槽12内,可避免植物幼苗的根系在养殖过程中出现交错缠绕的情况,从而影响植物幼苗的正常生长,当需要对培育中的幼苗补充营养液时,可活动式的支撑腿10来支撑托架2,并辅以第二限位板11对支撑腿10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以达到对托架2进行支撑的目的,从而托起植物生长盆3,便于对营养液进行更换补充,十分省力,而营养液盆1上连接的氧气输送管4,有利于对培育中的植物幼苗进行供氧,从而避免在养殖过程中出现因为供氧不足而导致烂根现象。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