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式捕鼠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90311发布日期:2022-01-08 00:18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脚踏式捕鼠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捕鼠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脚踏式捕鼠器。


背景技术:

2.传统的捕鼠器结构较单一,多为一个矩形铁笼,在铁笼的一侧设有栅门,笼内吊装有引诱老鼠的食物,笼内设有控制开关分别与栅门和食物相连,这种控制开关通常是位于铁笼底部的翘翘板式连动板,连动板一端和栅门相连,当老鼠被食物吸引进入铁笼后,会因踩踏而使连动板翘起使栅门与连动板脱离,从而实现自动关门,笼内的老鼠出不去,往往会把笼内的食物吃完,而且老鼠进入的路线太直,较难迷惑老鼠,捕鼠效果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可提高捕鼠效果的脚踏式捕鼠器。
4.本实用新型是这样来实现上述目的:
5.脚踏式捕鼠器,包括笼体,笼体上分别设有摆动门和诱饵门,所述摆动门和诱饵门之间的笼体内设有中隔板,在所述诱饵门内侧的笼底设有可上下摆动的踏板,所述踏板上设有可联动的摆杆,所述摆杆上方设有横向延伸并可顶在向上开启的摆动门底部的承托部,所述中隔板上方开设有可供所述承托部穿过及摆动的贯穿部,所述摆动门上设有可使所述承托部摆动后脱离所述摆动门的避空部。
6.进一步地,所述摆杆呈z形,包括上方的承托部、中部的纵杆以及摆杆下方沿所述承托部的反向延伸形成转轴,所述转轴可转动设置在笼体底部,所述踏板紧密套装在所述转轴上。
7.进一步地,还包括弹性复位机构。
8.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中隔板上的预紧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自由端固定在所述纵杆上。
9.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踏板底部的预紧复位压簧。
10.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转轴上的预紧复位扭簧。
11.进一步地,所述承托部抵靠在所述贯穿部的边缘实现定位。
12.进一步地,所述诱饵门两侧的中隔板或笼体上设有可限制所述踏板向上摆动幅度的限位部。
13.进一步地,所述诱饵门内设有食盒。
14.进一步地,所述诱饵门通过门轴可转动固定在所述笼体内,并通过门栓控制所述诱饵门的开关。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脚踏式捕鼠器分别设有用来引诱老鼠的诱饵门和供老鼠进入的摆动门,摆动门和诱饵门之间的笼体内设有中隔板,诱饵门内侧的笼底设有可上下摆动的踏板,踏板上设有可联动的摆杆,摆杆上方设有横向延伸并可顶在向上
开启的摆动门底部的承托部,中隔板上方开设有可供承托部穿过及摆动的贯穿部,摆动门上设有可使承托部摆动后脱离摆动门的避空部。在诱饵门内设有诱饵,老鼠可以闻到诱饵的气味后,可从开启的摆动门进入笼体内,当进入的老鼠踩上踏板时,踏板的自由端向下摆动,使与其联动的摆杆发生摆动,进而使承托部相对于放置于承托部上的摆动门之间发生相对位移,使承托部摆动至避空部处,以使承托部与摆动门之间相脱离,摆动门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摆动以使摆动门处于关闭状态,防止已进入的老鼠从此跑出,实现捕鼠的作用。这种结构的捕鼠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不浪费诱饵且可重复使用,踏板灵敏度容易实现,可大大提高捕鼠效果。
附图说明
1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例的整体结构俯视图;
18.图2为图1中a-a向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图1另一方向局部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弹性复位机构采用例2结构的a-a向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图1中诱饵门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笼体,2摆动门,21避空部,22转动轴,23转轴座,3诱饵门,31食盒,32门轴,33门栓,34卡槽,4中隔板,41贯穿部,42拉杆,5踏板,6摆杆,61承托部,62纵杆,63转轴,71复位弹簧,72复位压簧,8限位部。
具体实施方式
23.如图1到3所示,脚踏式捕鼠器的第一种实施例,包括笼体1,笼体1上分别设有摆动门2和诱饵门3,所述摆动门2和诱饵门3之间的笼体1内设有中隔板4,在所述诱饵门3内侧的笼底设有可上下摆动的踏板5,所述踏板5上设有可联动的摆杆6,所述摆杆6上方设有横向延伸并可顶在向上开启的摆动门2底部的承托部61,所述中隔板4上方开设有可供所述承托部61穿过及摆动的贯穿部41,所述摆动门2上设有可使所述承托部61摆动后脱离所述摆动门2的避空部21。
24.其中笼体1的形状可多种,例如整体长方形、圆形或根据实际使用场景选择相应的形状,如附图1的实施例所示,笼体1呈矩形,这种矩形笼体形状规则,便于大批量加工和运输。同时由于摆动门2需要上下摆动,且当其向下摆动实现闭门状态时,可同样采用矩形摆动门2以使摆动门2在闭门状态时,其边缘可与笼体1保持最小间隙,以防止老鼠从边缘逃跑。矩形笼体1的前后方向较长而左右方向较窄,可相对减小摆动门2和诱饵门3的尺寸,一方面减小了加工难度,同时加长了老鼠进入笼体1内的通道深度,给老鼠足够多的活动空间,以更好地引导老鼠进入到设有诱饵门3的一侧。如附图3所示,摆动门2和诱饵门3分别在矩形笼体1一侧的左右两边,其间通过中隔板4将笼体1的前部分为了左右两部分,诱饵门3的作用是在其内放置诱饵,引诱老鼠进入笼体1觅食,为使老鼠容易看到和闻到诱饵,诱饵门3设置为网格状。摆动门2是通过顶部的转动轴22将摆动门2可摆动地安装在笼体1内,当捕鼠器启用时,将摆动门2向笼体1内摆动,使摆动门2打开并放置在承托部61上,这时摆动门2为开启状态,老鼠可从开启的门口进入笼体1内。踏板5设置在诱饵门3内侧的笼体底部,
这样进入笼体1的老鼠朝着诱饵门3的方向跑动的过程中一定会踩踏到踏板5,而踏板5的自由端可上下摆动,所以当老鼠踏上踏板5时,踏板5向下摆动,而与踏板5联动的摆杆6也同时发生摆动,进而使摆杆6上的承托部61相对于放置于承托部61上的摆动门2之间发生相对位移,使承托部61摆动至避空部21处,以使承托部61与摆动门2之间相脱离,摆动门2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摆动以使摆动门处于关闭状态,起到防止已进入的老鼠从此跑出的作用。其中贯穿部41可以是开设在中隔板4上方的通孔或开口通槽,其作用是供承托部61在其中实现无障碍摆动。避空部21可以是开设摆动门2上的槽。
25.为使摆杆6与踏板5实现联动,摆杆6可固定在踏板5的任何位置,例如的连接结构可以有多种,例如靠近中隔板4一侧的踏板5的边缘。作为一种较佳实施方式,所述摆杆6呈z形,包括上方的承托部61、中部的纵杆62以及摆杆6下方沿所述承托部61的反向延伸形成转轴63,所述转轴63可转动设置在笼体1底部,所述踏板5紧密套装在所述转轴63上。
26.如附图1所示,转轴63通过设置在踏板5两侧的转轴座23实现转动,承托部61的延伸方向与转轴63的延伸方向相反,以实现转轴63和承托部61分别位于中隔板4的两侧,当一侧的踏板5摆动时,可带动另一侧的承托部61也发生摆动。
27.为始终保持踏板5的可摆动性,还包括弹性复位机构。具体弹性复位机构的结构可以有多种,如下举例说明。
28.例1,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中隔板4上的预紧复位弹簧71,所述复位弹簧71的自由端固定在所述纵杆62上。
29.如附图2所示,在中隔板4中部固定有拉杆42,复位弹簧71的左端固定在拉杆42上,自由端固定在纵杆62上,预紧的复位弹簧71拉动纵杆62,以克服踏板5的重力,使踏板5向上摆动并使其处于翘起状态,这样当老鼠踩踏时可实现向下的摆动。
30.例2,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踏板5底部的预紧复位压簧72。
31.预紧的复位压簧72位于踏板5的底部,将踏板5向上顶起并使其处于翘起状态,这样当老鼠踩踏时可实现向下的摆动。
32.例3,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转轴63上的预紧复位扭簧。
33.预紧的复位扭簧装于转轴63上,复位扭簧的两个自由端分别抵紧踏板5和笼体底面,使踏板5具有向上顶起,并使其处于翘起状态,这样当老鼠踩踏时可实现向下的摆动。
34.所述承托部61抵靠在所述贯穿部41的边缘实现定位。
35.为使承托部61准确抵顶在开启的摆动门2底部,可预设当承托部61顶在开启的摆动门2底部时,承托部61恰好抵靠在贯穿部41的边缘处,这样操作更方便,上述例1采用了这种定位方式。
36.所述诱饵门3两侧的中隔板4或笼体1上设有可限制所述踏板5向上摆动幅度的限位部8。
37.如附图4所示,限位部8的具体结构可以是向外的凸块等,由于踏板5与摆杆6是联动的,所以可预设当承托部61顶在开启的摆动门2底部时,踏板5恰好向上摆动到达限位部8底部,上述例2和例3均可采用这种定位方式。
38.所述诱饵门3内设有食盒31。
39.如附图3、图5所示,诱饵的放置方式可有多种,例如吊挂在诱饵门3的内侧,只要使老鼠不能从笼体1外可直接吃到诱饵即可。作为一种较佳实施方式,可将诱饵门3设置成中
空结构,其中空结构形成可放置诱饵的食盒31。
40.所述诱饵门3通过门轴32可转动固定在所述笼体1内,并通过门栓33控制所述诱饵门3的开关。
41.如附图5所示,门栓33打开时,诱饵门3可绕门轴32向外摆动,可实现增补或更换诱饵,诱饵门3关闭后,门栓33两端卡在卡槽34内,以限制诱饵门3前后摆动。
42.在对本实用新型详细说明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可以理解的,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技术特点进行自由组合,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凡跟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和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与修饰,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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