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割草机,尤其涉及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及骑乘式割草机。
背景技术:
1、割草机作为一种花园类工具被广泛的应用于修剪草坪、植被等领域中。现有的割草机通常包括手持式割草机和骑乘式割草机。在骑乘式割草机中通常包括操作装置,操作装置包括操作杆,通常操作杆被布置成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能够运动。操作杆在各个方向上的位置对应驱动马达的不同状态以及骑乘式割草机的不同工作状态。例如,用户可以通过操作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运动来设定骑乘式割草机的驱动马达的目标速度,进而控制骑乘式割草机的行走速度,用户也可以操作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的运动使骑乘式割草机进入工作状态或退出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
2、现有技术中的操作杆都采用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绕固定转轴旋转运动,因此操作者在操作杆时握持位置也是旋转运动,由于操作杆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的旋转跨度较大,纯旋转的圆弧运动并不符合最佳的人机要求。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在相同的移动距离下,可以获得较大的转动角度。
2、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包括:
3、支架,所述支架安装在骑乘式割草机上;
4、操作杆组件,包括操作杆和杠杆组件,操作杆通过杠杆组件安装于支架上,所述操作杆设置成在第一方向上的内侧位置和外侧位置之间运动,以及在第二方向上的前部位置、中间位置和后部位置之间运动;
5、位置检测装置,用于检测操作杆的运动位置;
6、所述操作杆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至少一个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
7、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
8、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杆包括握持部和运动部,运动部至少设置有两个,运动部与杠杆组件配合构成平面复合运动。
9、进一步的,所述运动部与杠杆组件所构成的相对滑动轨迹为弧形。
10、进一步的,所述杠杆组件包括与运动部配合的第一配合部,运动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动轴和第二滑动轴,第一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运动时,第一滑动轴在第一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二滑动轴在第二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或者,所述杠杆组件包括与运动部配合的第一配合部,运动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第一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动轴和第二滑动轴,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运动时,第一滑动轴在第一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二滑动轴在第二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
11、进一步的,所述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
12、进一步的,所述杠杆组件包括第二配合部,第二配合部至少设置有两个,第二配合部与支架配合构成平面复合运动。
13、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配合部与支架所构成的相对滑动轨迹为弧形。
14、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支架上设有第三滑动轴和第四滑动轴,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运动时,第三滑动轴在第三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四滑动轴在第四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或者,所述第二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三滑动轴和第四滑动轴,支架上设有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运动时,第三滑动轴在第三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四滑动轴在第四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
15、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骑乘式割草机,包括任意上述所说的操作装置,所述骑乘式割草机还包括:车架、切割系统、行走系统、座椅组件、电源装置和控制模块,行走系统包括前行走轮、后行走轮及驱动后行走轮行走的第一马达,第一马达设置有两个且分别用于驱动两个后行走轮,操作装置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位于座椅组件的左右两侧分别用于控制两个第一马达。
16、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7、非固定转轴式运动是指相对于固定转轴式运动而言,不通过围绕单个固定转轴旋转实现的运动。通过设置操作杆在第一方向f1和第二方向f2上至少一个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使得操作杆的运动轨迹可以根据不同用户需求进行调整,提升人机操作效果;且在相同的移动距离下,可以获得较大的转动角度,人机操作更加方便;并且可以避免了采用固定转轴式运动时操作杆与杠杆组件和/或杠杆组件和支架之间的晃动间隙,提升操作体验。
1.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杆包括握持部和运动部,运动部至少设置有两个,运动部与杠杆组件配合构成平面复合运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运动部与杠杆组件所构成的相对滑动轨迹为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组件包括与运动部配合的第一配合部,运动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动轴和第二滑动轴,第一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运动时,第一滑动轴在第一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二滑动轴在第二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或者,所述杠杆组件包括与运动部配合的第一配合部,运动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第一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一滑动轴和第二滑动轴,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一方向上运动时,第一滑动轴在第一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二滑动轴在第二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的运动为非固定转轴式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组件包括第二配合部,第二配合部至少设置有两个,第二配合部与支架配合构成平面复合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配合部与支架所构成的相对滑动轨迹为弧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骑乘式割草机的操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支架上设有第三滑动轴和第四滑动轴,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运动时,第三滑动轴在第三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四滑动轴在第四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或者,所述第二配合部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为第三滑动轴和第四滑动轴,支架上设有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第三滑槽和第四滑槽均为弧形,操作杆在第二方向上运动时,第三滑动轴在第三滑槽内的滑动方向与第四滑动轴在第四滑槽内的滑动方向相反。
10.一种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操作装置,所述骑乘式割草机还包括:车架、切割系统、行走系统、座椅组件、电源装置和控制模块,行走系统包括前行走轮、后行走轮及驱动后行走轮行走的第一马达,第一马达设置有两个且分别用于驱动两个后行走轮,操作装置设置有两个且分别位于座椅组件的左右两侧分别用于控制两个第一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