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水产养殖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
背景技术:
1、水产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尾水,尾水中有较多含氮、磷营养盐的物质,尤其在高密度养殖过程中,尾水中的氮、磷营养盐浓度更高,直接排放会产生水污染,危害环境。
2、相关技术中,采用一系列池体先后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例如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各池体内的微生态系统协助分解去除营养盐,使尾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外环境中。但是,营养盐对于植物的生长有益,在上述过程中没有充分利用营养盐,导致营养盐浪费,同时,处理后的尾水大量排放,也导致了水资源的浪费,使养殖成本提升。
技术实现思路
1、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2、本发明提供一种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包括养殖单元,所述养殖单元用于养殖草食性鱼类;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的入口与所述养殖单元连通,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环单元的出口与所述养殖单元连通,尾水经过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后回流入所述养殖单元,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包括第一池塘、表面流人工湿地、第二池塘、第三池塘,所述第一池塘设置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的入口处,所述第三池塘设置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的出口处,所述第一池塘与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连通,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与所述第二池塘连通,所述第二池塘与所述第三池塘连通,所述第一池塘、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所述第二池塘、所述第三池塘均栽种有植物,所述植物收获用于喂养所述草食性鱼类。
3、本发明的实施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中,第一池塘、表面流人工湿地、第二池塘、第三池塘内均种植植物,将尾水中的氮、磷营养盐作为植物的肥料,促进植物生长,植物长成后能够作为养殖单元内草食性鱼类的食物,以替代部分饲料,从而形成营养闭路循环,资源利用率高,降低成本;养殖尾水首先进入第一池塘,在第一池塘内,颗粒物质通过物理沉淀的过程进入第一池塘的底部,同时,第一池塘的水深较大,使第一池塘内兼有表面氧化反应、底部厌氧酸化反应,从而对尾水进行处理,表面流人工湿地能够吸收、净化水体中的氮、磷营养盐,尾水在第二池塘内进一步减少氮磷的积累,尾水在第三池塘内增氧,使处理后的尾水达到重新用于养殖的标准,并投入养殖单元;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适应于不同的养殖方式,在陆基集装箱养殖及陆基或塘中养殖池乃至池塘养殖方式中均能够应用,通用性强。
4、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二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所述第二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三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
5、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养殖单元设置为陆基集装箱、陆基圆池或水中养殖池。
6、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还包括生态沟渠,所述生态沟渠设置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与所述养殖单元之间,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养殖单元连通,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的入口连通。
7、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生态沟渠内能够栽种植物,所述生态沟渠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一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
8、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第一池塘之间、所述第一池塘与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之间、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与所述第二池塘之间、所述第二池塘与所述第三池塘之间均设置有溢流坝。
9、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池塘设置为沉淀氧化塘,所述沉淀氧化塘的深度为4.5至5米。
10、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的表面流人工湿地深度设置为0.5至2米。
11、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池塘设置为沉水植物塘,所述沉水植物塘的深度为2.5至3.0米。
12、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池塘设置为复氧增氧塘,所述复氧增氧塘的深度为1.5至2米,所述复氧增氧塘内设置有曝气设备。
13、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1.一种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二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所述第二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三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养殖单元设置为陆基集装箱、陆基圆池或水中养殖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还包括生态沟渠,所述生态沟渠设置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与所述养殖单元之间,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养殖单元连通,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营养盐净化回收单元的入口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态沟渠内能够栽种植物,所述生态沟渠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大于所述第一池塘的植物栽种平均密度。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态沟渠与所述第一池塘之间、所述第一池塘与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之间、所述表面流人工湿地与所述第二池塘之间、所述第二池塘与所述第三池塘之间均设置有溢流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池塘设置为沉淀氧化塘,所述沉淀氧化塘的深度为4.5至5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流人工湿地深度设置为0.5至2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池塘设置为沉水植物塘,所述沉水植物塘的深度为2.5至3.0米。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产分区养殖尾水净化营养闭路循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池塘设置为复氧增氧塘,所述复氧增氧塘的深度为1.5至2米,所述复氧增氧塘内设置有曝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