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宠物吊杆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宠物吊杆装置,适用于缚绑宠物后为宠物吹风理毛。
现有的吊杆,如我国专利89200451.7(CN2041549U)《多用吊杆》,它由撑杆、调节筒、弹簧、摩擦片和销钉等组成的方便多用途吊杆,使用时不破坏安装墙面,用于家庭,旅馆厨房,洗盥间等房间内吊挂各种物品。现有的宠物吊杆为一长杆,一端固定于支架,另一端设有圆孔,可以挂入挂勾。其不足之处1.只有一个勾孔,使用时仅能悬挂一挂勾绑住宠物上部,然而宠物好动常常需另加吊杆辅助之或用一个孔悬挂多条挂勾,造成吊绳拥挤难分;2.调整结构高低系利用螺丝旋紧放松,并不牢靠,容易滑动松驰。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多功能宠物吊杆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宠物吊杆装置由吊杆、挂勾孔组、挂勾孔、孔间距、固定管套、顶角螺栓、支架方管等组成。吊杆由长杆和短杆组成。长杆的一侧设有三个相互毗邻挂勾孔,可利用其孔间距悬挂两个挂勾,而相隔一段距离,同样地设置另一组挂勾孔,其作用是左右两边可以缚绑宠物于不同位置,便于吹风理毛。短杆的一端亦设有相同的结构。长短杆的两端皆可插入一个支架方管内,利用固定管套由顶角位置锁入螺栓的固定吊杆的顶角,可以随意伸缩,以适应不同的使用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吊杆两端皆可套入固定套管,使用灵活,可为各种体型、不论长短高矮之宠物吹风理毛。视挂勾类型,调整伸缩长度的固定套管,亦可利用吊杆顶角锁定螺栓固定,较之平面锁定更为牢靠。
图1宠物吊杆装置示意图。
图2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一。
图3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二。
图4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三。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宠物吊杆装置示意图。它由吊杆2、挂勾孔组5、挂勾孔6、孔间距7、固定管套8、顶角螺栓9、支架方管10等组成。吊杆2由长杆3和短杆4组成。长杆3的一侧设有三个相互毗邻挂勾孔6,可利用其孔间距7悬挂两个挂勾,而相隔一段距离,同样地设置另一组挂勾孔6,其作用是左右两边可以缚绑宠物于不同位置,便于吹风理毛。短杆3的一端亦设有相同的结构。长杆3和短杆4的两端皆可插入一个支架方管10内,利用固定管套8由顶角位置锁入螺栓9的固定吊杆2的顶角,可以随意伸缩,以适应不同的使用要求,如此一来为宠物吹风理毛不管其体型高矮胖瘦皆可固定自如,不会挣脱反抗。使用时吊杆2的两端皆可套入固定管套8内,利用顶角插入顶角螺栓9固定之,使其可与支架方管10自由伸缩调整,其长杆3和短杆4皆设有挂勾孔6,利其孔间距7悬吊挂勾。
图2为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一。由图可知,其长杆3的前端挂勾孔组5利用挂勾绳11悬挂一宠物之脖子部分,而背后于另一端之挂勾孔组5,利用双挂勾绳12缚住宠物腹部后悬挂于挂勾孔组5的孔间距7上。两个挂勾孔组5的组间隔应适当。其伸缩处利用固定套管8和顶角螺栓9锁定吊杆2之顶角较为牢固。
图3为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二。由图可知,其与图2呈相反方向悬挂绑法。此法可改变梳理宠物的方向。
图为宠物吊杆装置实施例之三。由图可知,利用短杆4的挂勾孔组5仅能系宠物之脖力,此方式供体型高度差异较大的宠物吹风理毛之用,因其长杆3调整限度较为宽裕。
本宠物吊杆装置颇适合宠物用具制造业,其吊杆2上钻设挂勾孔6,使勾杆具有悬挂挂勾,并可吹风理毛固定宠物,其两端可以变化插入方管内,能自由伸缩,可适应不同宠物体型。
权利要求1.一种宠物吊杆装置,其特征在于由吊杆(2)、挂勾孔组(5)、挂勾孔(6)、孔间距(7)、固定管套(8)、顶角螺栓(9)和支架方管(10)组成,吊杆(2)由长杆(3)和短杆(4)组成,长杆(3)的一侧设有三个相互毗邻挂勾孔(6),利用其孔间距(7)悬挂两个挂勾,相隔一段距离,同样设置另一组挂勾孔(6),长杆(3)和短杆(4)的两端皆可插入一个支架方管(10)内,利用固定管套(8)由顶角位置锁入螺栓(9)的固定吊杆(2)的顶角,吊杆(2)的两端皆可套入固定管套(8)内,其长杆(3)和短杆(4)皆设有挂勾孔(6),利其孔间距(7)悬吊挂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宠物吊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固定套管(8)可套入支架方管(10),利用螺栓(9)调整吊杆(2)之伸缩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宠物吊杆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螺栓(9)可套入固定套管(8)。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宠物吊杆装置,它由吊杆2、挂钩孔组5、挂钩孔6、孔间距7、固定管套8、螺栓9和支架方管10等组成,吊杆2由长杆3和短杆4组成,长杆3的一侧设有三个相互毗邻挂钩孔6,利用其孔间距7悬挂两个挂钩,相隔一段距离,同样设置另一组挂钩孔6,长短杆的两端皆可插入一个支架方管10内。适用于缚绑宠物后,可为各种体形、不论长短高矮之宠物吹风理毛。
文档编号A01K13/00GK2168396SQ932426
公开日1994年6月15日 申请日期1993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1993年10月27日
发明者施三政 申请人:施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