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28938阅读:2789来源:国知局
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
【背景技术】
[0002]草铵膦由赫斯特公司80年代开发成功(后归属于拜耳公司),属广谱型除草剂,具有内吸作用,与草甘膦杀根不同,草铵膦先杀叶,通过植物蒸腾作用可以在植物木质部进行传导,其速效性间于百草枯和草甘膦之间。许多杂草对草铵膦敏感,在草甘膦产生抗性的地区可以作为草甘膦的替代品使用。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是以谷氨酰胺合成酶(GS)为靶标酶的有机磷类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谷氨酰胺合成酶(GS),达到杀草效果,用于果园、葡萄园、非耕地、马铃薯田等防治一年生和多年生双子叶及禾本科杂草,以0.40kg/ha用量就可很好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鼠尾看麦娘、马唐、稗、野生大麦、多花黑麦草、狗尾草、金狗尾草、野小麦、野玉米。以2.0kg/hm2可很好地防除多年生杂草,即以0.4到2kg/ha的用量就可有效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双子叶、禾本科及莎草科杂草。草铵膦是非选择性茎叶处理剂,杀根的效果差。
[0003]草铵膦的使用效果通常在7天左右被喷施的杂草才开始死亡。特别在冬春低温天气使用,往往要15到20天杂草才开始死亡。并且,草铵膦的使用强烈的依赖于天气,其不耐雨水冲刷。要求在草铵膦的使用后,至少8小时没有下雨。否则要重新施药。此外草铵磷价格昂贵,原药价格达到250000元每吨,使用成本高,性价比差,制约了草铵磷的应用。
[0004]草铵膦的这种慢速,价格高昂,对环境要求苛刻的使用特点,强烈要求一种配合除草剂,加速其除草效果,减少其用量,缩短其除草时间。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通过草铵膦和敌草快的复配,解决草铵膦的这种慢速,价格高昂,对环境要求苛刻的缺点。

【发明内容】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敌草快是一种很好的可以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二者在合适的配比内既能够加快草铵膦的除草速度,又不影响草铵膦的内吸传导,对多年生杂草杀草速度快,杀草彻底。
[0006]本发明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 1-99.99,敌草快 0.01-99。
[0007]本发明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所述制备而成的除草剂能够提高草铵膦的除草效果,同时能够显著缩短草铵膦的除草时间。
[0008]本发明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所述草铵膦选自草铵膦原药、草铵膦钠盐、草铵膦钾盐、草铵膦三甲基锍盐、草铵膦铵盐、草铵膦异丙胺盐中的一种或多种,草铵膦的CAS号为77182-82-2,敌草快的CAS号为2764-72-9。
[000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通过筛选出敌草快和草铵膦进行复配而成,敌草快具有触杀作用,敌草快的这种触杀作用并不会妨碍草铵膦通过叶片的吸收,不但不影响草铵膦的效果反而对草铵膦的效果起到了增效作用,能够缩短除草时间3-10天,用药成本下降10%,具有经济高效的特点。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11]实施例1
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由以下重量(千克)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原药30,敌草快70。
[0012]实施例2
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由以下重量(千克)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铵盐50,敌草快50。
[0013]实施例3
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由以下重量(千克)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铵盐70,敌草快30。
[0014]试验
喷洒除草剂当天温度为20°C,天气晴。在400克20%的草铵膦铵盐水剂中加入44.64克的敌草快40%的水剂。混合均匀后,取5克该草铵膦和敌草快复配除草剂加入I公斤水,喷洒于3平方米的牛筋草杂草区域。对照组选用20%的草铵膦水剂5克,加入I公斤水,喷洒于3平方米的牛筋草杂草区域。对比除草效果。
[0015]试验表明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在喷药后第I天开始叶片失绿,第4天开始死草,第5天防效达95%。而单用草铵膦,喷药后第4天叶片失绿,第8天开始死草,15天防效才达到95%。
[0016]试验结果表明这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可以缩短除草时间3-10天,用药成本下降10%,具有经济高效的特点。
[0017]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1-99.99,敌草快0.01-9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而成的除草剂能够提高草铵膦的除草效果,同时能够显著缩短草铵膦的除草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铵膦选自草铵膦原药、草铵膦钠盐、草铵膦钾盐、草铵膦三甲基锍盐、草铵膦铵盐、草铵膦异丙胺盐中的一种或多种。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复配而成:草铵膦1-99.99,敌草快0.01-99。所述草铵膦选自草铵膦原药、草铵膦钠盐、草铵膦钾盐、草铵膦三甲基锍盐、草铵膦铵盐、草铵膦异丙胺盐中的一种或多种。本发明的草铵膦和敌草快的混合除草剂通过筛选出敌草快和草铵膦进行复配而成,敌草快具有触杀作用,敌草快的这种触杀作用并不会妨碍草铵膦通过叶片的吸收,不但不影响草铵膦的效果反而对草铵膦的效果起到了增效作用,能够缩短除草时间3-10天,用药成本下降10%,具有经济高效的特点。
【IPC分类】A01N43-90, A01N57-20, A01P13-00
【公开号】CN104542699
【申请号】CN201310510234
【发明人】邓方坤
【申请人】江西省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25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