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涉及饮料领域。本发明的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15-20%,西红柿10-15%,酸奶10-15%,蜂蜜2-6%,还含有0.2-0.5%的添加剂,余量为水。本发明提供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具有解酒效果,同时口味甘甜,清爽可口。
【专利说明】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保健饮品,特别是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丰富多彩的人生追求与享受,人们对美容、身体保健的需求更为迫切。酒是人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饮料,很多人都有饮酒的习惯。适量饮酒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过量饮酒就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醉酒。醉酒是过量饮酒后,身体不适,头脑不清醒的一种状态,而且这种状态会持续一段时间,极大的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0003]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经常在饭桌上谈论生意的成败,朋友聚会时会喝酒以增进感情,谈生意时喝酒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酒作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一种媒介也越来越突出。但是喝醉酒,不但会给人们的身体带来不适,也会影响人们的判断力和行动力,有的人喝醉酒会做出一些糗事。
[0004]目前市场上有很多种醒酒产品,各个产品的成分不同,效果也不一样。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提供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具有解酒效果,同时口味甘甜,清爽可□。
[0006]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方案实施的:
一种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15-20%,西红柿10-15%,酸奶10-15%,蜂蜜2_6%,还含有0.2-0.5%的添加剂,余量为水。
[0007]优选的,所述的添加剂为酒精酶。
[0008]针对上述配方,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如下:
(1)原料处理:将上述的苹果和西红柿分别榨汁,备用;
(2)过滤:将榨好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用四层纱布过滤,弃去滤渣,留滤出液放入到调配缸中待用;
(3)调配:按配方分别将酸奶,蜂蜜,以及过滤得到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水和添加剂加入到调配缸中,使其充分溶解;
(4)灭菌、灌装:将成品饮料灭菌,进行无菌灌装,冷却保存。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与现有产品相比,更加科学,配方更加健康,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本发明中添加酒精酶,解酒效果显著,同时本发明口感甘甜爽口,满足人们的口味。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实施例1
一种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15%,西红柿10%,酸奶10%,蜂蜜2%,还含有0.2%的添加剂,余量为水。所述的添加剂为酒精酶。本发明与现有产品相比,更加科学,配方更加健康,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本发明中添加酒精酶,解酒效果显著,同时本发明口感甘甜爽口,满足人们的口味。
[0011]实施例2
一种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17%,西红柿12%,酸奶13%,蜂蜜3%,还含有0.3%的添加剂,余量为水。所述的添加剂为酒精酶。本发明与现有产品相比,更加科学,配方更加健康,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本发明中添加酒精酶,解酒效果显著,同时本发明口感甘甜爽口,满足人们的口味。
[0012]实施例3
一种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20%,西红柿15%,酸奶15%,蜂蜜5%,还含有0.5%的添加剂,余量为水。所述的添加剂为酒精酶。本发明与现有产品相比,更加科学,配方更加健康,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本发明中添加酒精酶,解酒效果显著,同时本发明口感甘甜爽口,满足人们的口味。
[0013]实施例4
针对上述配方,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如下:
(1)原料处理:将上述的苹果和西红柿分别榨汁,备用;
(2)过滤:将榨好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用四层纱布过滤,弃去滤渣,留滤出液放入到调配缸中待用;
(3)调配:按配方分别将酸奶,蜂蜜,以及过滤得到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水和添加剂加入到调配缸中,使其充分溶解;
(4)灭菌、灌装:将成品饮料灭菌,进行无菌灌装,冷却保存。
【权利要求】
1.一种解酒饮料,其具体配比为:苹果15-20%,西红柿10-15%,酸奶10-15%,蜂蜜2-6%,还含有0.2-0.5%的添加剂,余量为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添加剂为酒精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酒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1)原料处理:将上述的苹果和西红柿分别榨汁,备用;(2)过滤:将榨好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用四层纱布过滤,弃去滤渣,留滤出液放入到调配缸中待用;(3)调配:按配方分别将酸奶,蜂蜜,以及过滤得到的苹果汁和西红柿汁,水和添加剂加入到调配缸中,使其充分溶解;(4)灭菌、灌装:将成品饮料灭菌,进行无菌灌装,冷却保存。
【文档编号】A23L2/52GK103653132SQ201310639416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4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4日
【发明者】曾玉 申请人: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