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秋梨膏配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89539阅读:628来源:国知局
一种秋梨膏配方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秋梨膏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180份、冰糖18~28份、老姜3~7份、罗汉果12~25份、蜂蜜85~95份、木耳15~25份、柠檬水750~1200份。该一种秋梨膏配方添加有适量的老姜,既不会使秋梨膏带有姜味,又中和甜味、避免秋梨膏过于甜腻,起到温肺止咳、化痰止咳、健胃整肠、驱寒解热、促销血液循的作用;添加有适量的木耳,脆脆的木耳改善了秋梨膏的口感,且起到疏通肠胃、润肺止咳的作用;添加了柠檬水,使得秋梨膏酸酸甜甜,味道更好,起到化痰止咳,生津健胃的作用。
【专利说明】一种秋梨膏配方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秋梨膏配方。

【背景技术】
[0002]对于咳嗽、肺不好的人来说,秋梨膏是一种比较好保健食品,市面上也有很多的成品出售,但是毕竟不知道具体制作过程,而且往往为了达到较长的保质期,大都添加很多的防腐剂成分,并不具备保健、滋润的药效。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秋梨膏配方,通过该配方配制出的秋梨膏止咳润肺,味道好,口感好,无任何副作用。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秋梨膏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180份、冰糖18?28份、老姜3?7份、罗汉果12?25份、蜂蜜85?95份、木耳15?25份、柠檬水750?1200份。
[0005]改进的,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份、冰糖18份、老姜7份、罗汉果12份、蜂蜜95份、木耳15份、朽1檬水750份。
[0006]改进的,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80份、冰糖28份、老姜3份、罗汉果25份、蜂蜜85份、木耳25份、朽1檬水1200份。
[0007]改进的,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55份、冰糖23份、老姜5份、罗汉果19份、蜂蜜90份、木耳20份、柠檬水1000份。
[0008]改进的,所述柠檬水由新鲜柠檬片加水泡制而成,所述柠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
7?12:470 ?700。
[0009]有益效果:
[0010]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该发明一种秋梨膏配方,添加有适量的老姜,既不会使秋梨膏带有姜味,又中和甜味、避免秋梨膏过于甜腻,起到温肺止咳、化痰止咳、健胃整肠、驱寒解热、促销血液循的作用;添加有适量的木耳,脆脆的木耳改善了秋梨膏的口感,且起到疏通肠胃、润肺止咳的作用;添加了柠檬水,使得秋梨膏酸酸甜甜,味道更好,起到化痰止咳,生津健胃的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实施例一:
[0012]一种秋梨膏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份、冰糖18份、老姜7份、罗汉果12份、蜂蜜95份、木耳15份、柠檬水750份,所述柠檬水由新鲜柠檬片加水泡制而成,所述柠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7?12:470?700,在本实施例中,柠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7:470。
[0013]实施例二:
[0014]一种秋梨膏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80份、冰糖28份、老姜3份、罗汉果25份、蜂蜜85份、木耳25份、柠檬水1200份,在本实施例中,柠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10:650。
[0015]实施例三:
[0016]一种秋梨膏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55份、冰糖23份、老姜5份、罗汉果19份、蜂蜜90份、木耳20份、柠檬水1000份,在本实施例中,柠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12:700。
[0017]除上述优选实施例外,本发明还有其他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改变和变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均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所定义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秋梨膏配方,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180份、冰糖18?28份、老姜3?7份、罗汉果12?25份、蜂蜜85?95份、木耳15?25份、柠檬水750 ?1200 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秋梨膏配方,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30份、冰糖18份、老姜7份、罗汉果12份、蜂蜜95份、木耳15份、柠檬水75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秋梨膏配方,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80份、冰糖28份、老姜3份、罗汉果25份、蜂蜜85份、木耳25份、柠檬水120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秋梨膏配方,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梨155份、冰糖23份、老姜5份、罗汉果19份、蜂蜜90份、木耳20份、柠檬水1000份。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一种秋梨膏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柠檬水由新鲜朽1檬片加水泡制而成,所述朽1檬片和水的重量比为7?12:470?700。
【文档编号】A23L1/212GK104323160SQ201410522074
【公开日】2015年2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30日
【发明者】胡新林 申请人:胡新林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