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果去皮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
背景技术:
菠萝蜜是热带水果,也是世界上最重的水果,一般重达5-20公斤,最重超过59公斤。果肉鲜食或加工成罐头、果脯、果汁。种子富含淀粉,可煮食;树液和叶药用,消肿解毒;果肉有止渴、通乳、补中益气功效;菠萝蜜树形整齐,冠大荫浓,果奇特,是优美的庭荫树和行道树;上百年的菠萝蜜树,木质金黄、材质坚硬,可制作家具,也可作黄色染料。
菠萝蜜分干苞与湿苞2种类型,其中干苞果皮不易徒手剥破,需要用刀将果实切开,但用刀切开易损伤果肉,且即使将果实切开,其果肉还是与表皮连一块,不易取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一种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由支架、驱动机构及剥皮机构组成,所述的支架由上板、中板、下板三块板安装在四根铁杆上制成,所述的驱动机构同时安装在上板、中板、下板三块板上,所述的侧面两根铁杆之间设有一块侧板,所述的剥皮机构安装在侧板上。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上板为活动板,可自由调节高度,其由四根弹簧支撑,所述的弹簧套在四根铁杆上。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侧面两根弹簧较短,并采用侧板作为支点,在侧板位置高度之上的那截铁杆设有螺纹,螺纹上还旋扭有固定上板的螺母。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电机、下顶套、上顶套及旋转轴,所述的电机安装在下板上,其电机轴与下顶套连接,所述下顶套嵌插在中板上。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旋转轴安装在上板上,旋转轴下方连接有圆形底座,所述的上顶套设于底座的中心位置且与下顶套对应,底座边缘设有四根小圆柱,小圆柱以上顶套为中心规则分布。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上顶套及下顶套为圆底锅结构,其内表面设有圆锥体凸起。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剥皮机构包括“t”形柄及剥皮板,所述的“t”形柄横着插在侧板上,其端部与剥皮板连接,在剥皮板及侧板之间的那截“t”形柄套有弹簧。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剥皮板为弧形结构,其靠近边缘处设有刀片,刀片围着的剥皮板表面设有密密麻麻分布的小钩刀,小钩刀的缝隙间设有圆锥体凸起。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所述的刀片高度为4-5mm,小钩刀高度为3-4mm。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专用于干苞菠萝蜜的剥皮,其操作方便,可有效剥除干苞菠萝蜜的表皮,且不损伤菠萝蜜果肉,方便人们食用干苞菠萝蜜果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剖视图。
图3为本发明的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的上顶套安装于底座的倒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的剥皮板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干苞菠萝蜜剥皮装置,由支架、驱动机构及剥皮机构组成,所述的支架由上板1、中板2、下板3三块板安装在四根铁杆4上制成,所述的驱动机构同时安装在上板1、中板2、下板3三块板上,所述的侧面两根铁杆4之间设有一块侧板5,所述的剥皮机构安装在侧板5上。
所述的上板1为活动板,可自由调节高度,其由四根弹簧6支撑,所述的弹簧6套在四根铁杆4上,所述的侧面两根弹簧6较短,并采用侧板5作为支点,在侧板5位置高度之上的那截铁杆4设有螺纹7,螺纹7上还旋扭有固定上板的螺母8;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电机9、下顶套10、上顶套11及旋转轴12,所述的电机9安装在下板3上,其电机轴与下顶套10连接,所述下顶套10嵌插在中板2上,所述的旋转轴12安装在上板1上,旋转轴12下方连接有圆形底座13,所述的上顶套11设于底座13的中心位置且与下顶套10对应,,底座13边缘设有四根小圆柱14,小圆柱14以上顶套11为中心规则分布,所述的上顶套11及下顶套10为圆底锅结构,其内表面设有圆锥体凸起15;所述的剥皮机构包括“t”形柄16及剥皮板17,所述的“t”形柄16横着插在侧板5上,其端部与剥皮板17连接,在剥皮板17及侧板5之间的那截“t”形柄16套有弹簧61,所述的剥皮板17为弧形结构,其靠近边缘处设有刀片18,刀片18围着的剥皮板17表面设有密密麻麻分布的小钩刀19,小钩刀19的缝隙间设有圆锥体凸起15,所述的刀片18高度为4mm,小钩刀19高度为3mm。
使用时,首先将剥皮板往外拉出,将菠萝蜜的一端放置在下顶套上,再调整上顶套套住菠萝蜜的另一端,将菠萝蜜固定,松开剥皮板,由于剥皮板受到弹簧力的作用,剥皮板上的刀片及小钩刀直接插进菠萝蜜的表皮内,刀片将刀片包围范围内的菠萝蜜表皮且段与其他表皮处于分离状态,此时启动电机带动菠萝蜜旋转,由于受到旋转力的作用,剥皮板受力向外推出,小勾刀随即将包裹菠萝蜜果肉的白色外衣钩断,从而在菠萝蜜上撕下一块表皮,达到剥皮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