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保健食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枸杞菊粉咀嚼片及其配制方法。
背景技术:
菊粉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优质、纯天然、可溶性的果聚糖混合物,热量低、水溶性好,能增强双歧杆菌增殖、降低血糖血脂、恢复胃肠功能、增强钙质吸收等,被称为21世纪人类健康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产品。
菊粉具有控制血脂、降低血糖、促进矿物质的吸收、调节肠道微生物菌群,改善肠道健康,防止便秘、抑制有毒发酵产物的生成,保护肝脏,预防结肠癌等多种保健功能。
枸杞富含枸杞蛋白多糖、维生素c、磷、铁等多种营养成分,具有免疫调节、抗衰老、抗肿瘤、抗疲劳、抗辐射损伤、调节血脂、降血糖、降血压、保护生殖系统等多种功能,能补虚生精,用来入药或泡茶、泡酒、炖汤,如能经常饮用,便可强身健体。
目前,还未见将菊粉和枸杞复合制成一种咀嚼片,可同时实现两者的优势互补的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枸杞菊粉咀嚼片及其配制方法,实现菊粉和枸杞优势互补,制成口感较佳的咀嚼片,可对人体健康进行多方面调理。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枸杞菊粉咀嚼片,包括如下原料:
枸杞、菊粉、柠檬酸、甘露醇、硬脂酸镁。
优选地,按质量份数计,所述咀嚼片中各原料如下:
优选地,按质量份数计,所述咀嚼片中各原料如下:
优选地,所述菊粉为菊芋菊粉。
本发明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枸杞菊粉咀嚼片的配制方法,所述配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按照质量份数计,称取枸杞8-12份,经过超微粉碎,称取菊粉83-88份、柠檬酸0.5-1.5份、甘露醇1-3份,过100目筛,混合后得到均匀粉末;
步骤二:按照无水乙醇体积/粉末质量为2l/10kg的比例缓慢喷洒无水乙醇到所述粉末上,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混合均匀,制成软料,再过60目筛得到混合物颗粒;
步骤三:将所述混合物颗粒放置于恒温烘箱,在60℃干燥15min~30min得干燥颗粒物;
步骤四:按质量分数计,在所述干燥颗粒物中加入2份硬脂酸镁,混匀后送入压片机进行压片即得枸杞菊粉咀嚼片,再包装即为成品。
优选地,步骤三中,所述干燥颗粒物中水分的重量含量控制为3.0%。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枸杞菊粉咀嚼片能发挥枸杞和菊粉两者的功效,无毒副作用,口感较佳,可对人体健康进行多方面调理;本发明枸杞菊粉咀嚼片的配制方法简单高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步骤一:按照质量份数计,称取枸杞8份,经过超微粉碎,称取菊粉87.5份、柠檬酸0.5份、甘露醇2份,过100目筛,混合后得到均匀粉末;
步骤二:按照无水乙醇体积/粉末质量为2l/10kg的比例缓慢喷洒无水乙醇到粉末上,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混合均匀,制成软料,再过60目筛得到混合物颗粒;
步骤三:将混合物颗粒放置于恒温烘箱,在60℃干燥15min~30min得干燥颗粒物,控制干燥颗粒物中水分的重量含量为3.0%。
步骤四:按质量分数计,在干燥颗粒物中加入2份硬脂酸镁,混匀后送入压片机进行压片即得枸杞菊粉咀嚼片,再包装即为成品。
实施例2
步骤一:按照质量份数计,称取枸杞10份,经过超微粉碎,称取菊粉85份、柠檬酸1份、甘露醇2份,过100目筛,混合后得到均匀粉末;
步骤二:按照无水乙醇体积/粉末质量为2l/10kg的比例缓慢喷洒无水乙醇到粉末上,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混合均匀,制成软料,再过60目筛得到混合物颗粒;
步骤三:将混合物颗粒放置于恒温烘箱,在60℃干燥15min~30min得干燥颗粒物,控制干燥颗粒物中水分的重量含量为3.0%。
步骤四:按质量分数计,在干燥颗粒物中加入2份硬脂酸镁,混匀后送入压片机进行压片即得枸杞菊粉咀嚼片,再包装即为成品。
实施例3
步骤一:按照质量份数计,称取枸杞12份,经过超微粉碎,称取菊粉83份、柠檬酸1.5份、甘露醇1.5份,过100目筛,混合后得到均匀粉末;
步骤二:按照无水乙醇体积/粉末质量为2l/10kg的比例缓慢喷洒无水乙醇到粉末上,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混合均匀,制成软料,再过60目筛得到混合物颗粒;
步骤三:将混合物颗粒放置于恒温烘箱,在60℃干燥15min~30min得干燥颗粒物,控制干燥颗粒物中水分的重量含量为3.0%。
步骤四:按质量分数计,在干燥颗粒物中加入2份硬脂酸镁,混匀后送入压片机进行压片即得枸杞菊粉咀嚼片,再包装即为成品。
将实施例1至3制得的枸杞菊粉咀嚼片进行检测,测得咀嚼片的片重差异小于5%,咀嚼片形状完整,表面光滑,色泽均匀一致,入口柔顺、崩解性好,在30min内可全部崩解;检测得到的微生物指标如下表1所示,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表1枸杞菊粉咀嚼片的微生物检测结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