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儿童营养保健食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儿童营养保健食品配方,具体涉及的是专用于治疗儿童肠痉挛,儿童厌食症的疗效型、营养保健型系列食品。
古今往来,治疗各种疾病的临床方法主要有三种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和药物疗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验证了饮食疗法是很有效的方法之一。
当前国内的医疗水平虽较高,新医特药不断涌现,但就少儿肠痉挛和厌食症来说,消费者普遍认为药疗效果尚不十分理想,从中医学的角度分析,药疗更要配合食疗。
少儿肠痉挛我国出版的《实用儿科学》一书称之为“肠痉挛”肠绞痛。痉挛性肠绞痛。国外医学界称之为“小儿再发性腹痛”,该病发病时,症状轻者腹部不适或隐痛,重者小儿哭闹翻滚不安,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足发凉,伴有呕吐。国内外尚无特效药物,国外医学界认为是植物神经紊乱,常给镇静药、解痉药等服用,但均无特效;国内医学界只是多加一驱虫药(误诊为肚中有蛔虫)。中央电视台不久前也曾以“奇怪的腹痛”为题,请专家介绍过此病,多年来“少儿肠痉挛”发病率虽高,但由于它不会致命,一直未引起有关各界的重视。
少儿厌食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食品饮料充斥市场,现在我国的不良传统和陋习又造就了一大批“小皇帝”“小公主”,使他们每天零食不断嘴,尤其是各家都有冰箱,少儿的冰棍、冷饮摄入量远远超过肠胃承受能力,大量的冷冻食品刺激肠胃道,造成脾胃虚寒、形成少儿厌食症。
对于少儿厌食症的治疗,目前一方面给少儿服用一些健脾开胃的药物或食品(如山楂),另一方法是去医院捏肌,服药方法对少儿易形成畏药性条件反射,如幼儿更难解决;去医院捏肌会给家长造成负担,也易使儿童形成恐惧心理。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儿童营养保健食品,可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少儿肠痉挛及厌食症。
本发明的目的是用如下方式实现的该食品的组份含量以重量全量100%计小麦20-30%、大米30-40%、黑米10-20%、白糖20-30%、黑芝麻5-10%、茴香0.05-0.1%、川椒0.05-0.1%、干姜0.1-1.5%、莲肉0.1-1.5%、鸡内金0.1-1%、山药0.1-1.5%。
具体制造方法为1、用上述食品配方制造速溶粉的工艺依次按以下步骤(1)将小麦、大米、黑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山药搅拌混合,进行水洗,再烘干;(2)加入白糖进行膨化;(3)粉碎、搅拌混合;(4)紫外线灭菌,包装后入库,制成速溶粉。
2、用上述食品配方制造膨化食品的工艺依次按如下步骤(1)将小麦、大米、黑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山药搅拌混合,进行水洗,再烘干;
(2)加入白糖进行膨化;(3)紫外线灭菌,包装后入库,制成膨化食品。
3、用上述食品配方制造威化饼干的工艺依次按以下步骤(1)将小麦、大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山药搅拌混合,进行水洗、烘干,再粉碎、过筛;(2)将水、植物油、氢铵、氢钠与上述混合物搅拌,烤片;(3)将白糖、奶油、残片粉、香兰素混合加热搅拌制成芯馅,与步骤(2)混合物混合后,除湿;(4)将上述混合物切片,整理,包装,入库,制成威化饼干。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可有效防治少儿肠痉挛和少儿厌食症,解决了茴香和川椒的异味,对人体具有保健作用。
实施例取小麦22.5克、大米32.5克、黑米12.5克、白糖22.5克、黑芝麻8克、茴香0.05克、川椒0.05克、干姜0.5克、莲肉0.5克、鸡内金0.5克、山药0.4克,用工艺1制成100克速溶食品。
权利要求
1.一种儿童营养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该食品按重量组份由小麦20-30%、大米30-40%、黑米10-20%、白糖20-30%、黑芝麻5-10%、茴香0.05-0.1%、川椒0.05-0.1%、干姜0.1-1.5%、莲肉0.1-1.5%、鸡内金0.1-1%、山药0.1-1.5%组成。
2.一种儿童营养保健食品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工艺步骤为(1)将小麦、大米、黑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山药搅拌混合,进行水洗,再烘干;(2)加入白糖进行膨化;(3)粉碎、搅拌混合;(4)紫外线灭菌,包装后入库,制成速溶粉。
3.一种儿童营养保健食品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工艺步骤为(1)将小麦、大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山药搅拌混合,进行水洗、烘干,再粉碎、过筛;(2)将水、植物油、氢铵、氢钠与上述混合物搅拌,烤片;(3)将白糖、奶油、残片粉、香兰素混合加热搅拌制成芯馅,与步骤(2)混合物混合后,除湿;(4)将上述混合物切片,整理,包装,入库,制成威化饼干。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儿童营养保健食品,其配方为小麦、大米、白糖、黑米、黑芝麻、茴香、川椒、干姜、莲肉、鸡内金和山药,用上述配方可制造速溶粉、膨化食品和威化饼干,本发明可有效防治少儿肠痉挛及厌食症,对人体具有保健作用。
文档编号A23L1/29GK1103761SQ94106538
公开日1995年6月21日 申请日期1994年6月18日 优先权日1994年6月18日
发明者孙龙, 王祖培, 韩国庆, 王鸿钧 申请人:王鸿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