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生成材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776112发布日期:2024-10-25 13:58阅读:40来源:国知局
气溶胶生成材料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内容涉及包含叶片烟草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制造气溶胶生成材料的方法以及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包含气溶胶生成材料的制品。另外,本公开内容涉及用于与气溶胶供应系统一起使用的包含呈第一形式的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呈第二形式的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的制品,其中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由相同的共混物制成。


背景技术:

1、气溶胶供应系统在使用期间通过从气溶胶生成材料释放化合物来生成可吸入气溶胶或蒸气。例如这些可以称为不可燃吸烟制品、气溶胶生成组件或气溶胶供应装置。


技术实现思路

1、根据第一方面,描述了包含共混物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共混物包含按共混物的重量计的至少20%的叶片烟草,并且气溶胶生成材料呈离散颗粒的形式。

2、根据第二方面,描述了包含呈第一形式的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呈第二形式的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的用于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制品。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由相同的共混物制备,并且第一形式和第二形式不同。



技术特征:

1.一种包含共混物的气溶胶生成材料,所述共混物包含按所述共混物的重量计的至少20%的叶片烟草,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呈离散颗粒的形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包含按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计的约65%至约85%的量的烟草材料、按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计的约1%至约10%的量的水、和按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计的约10%至约30%的量的气溶胶形成剂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包含按所述气溶胶生成材料的重量计的约75%的烟草、约4%的水和约20%的气溶胶形成剂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包含至少约30%的叶片烟草。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还包含再造烟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包含按所述共混物的重量计的至多约80%的再造烟草和超过约20%的叶片烟草。

7.根据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包含按所述共混物的重量计的约60%至约80%的再造烟草和约20%至约40%的叶片烟草。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包含按所述共混物的重量计的约60%的再造烟草和约40%的叶片烟草。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颗粒是挤出的、挤压的或模塑的。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颗粒为珠粒或球团。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珠粒或球团为大体上球形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珠粒或球团具有约0.5至约3mm的直径。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共混物还包含调味剂。

14.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在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制品中的用途。

15.一种用于不可燃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制品,其包含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要求保护的气溶胶生成材料。

16.一种制备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烟草共混物包含再造烟草和叶片烟草。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研磨和混合包括将所述初始烟草共混物研磨成小于250微米的颗粒。

19.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混合并挤出包括混合经研磨的组合物;添加甘油和水;以及混合直至混合物是均质的。

20.根据权利要求16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干燥包括将所述颗粒放置于65℃的烘箱中持续约30分钟至约180分钟。

21.一种用于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制品,其包含呈第一形式的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呈第二形式的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其中所述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所述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由相同的共混物制备,并且所述第一形式和所述第二形式不同。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包含包括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的气溶胶生成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位于第一区域以及所述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位于第二区域。

23.根据权利要求21或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或所述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呈离散颗粒的形式,并且其中所述离散颗粒是挤出的、挤压的或模塑的,或者其中所述离散颗粒为珠粒或球团。

24.一种用于与气溶胶供应系统一起使用的制品,其包含:包含呈离散颗粒的形式的第一共混物的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包含第二共混物的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所述第一共混物包含按第一共混物的重量计的至少20%的叶片烟草,任选地所述第二共混物包含按第二共混物的重量计的至少20%的叶片烟草,其中所述第二共混物呈烟丝的形式。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离散颗粒是挤出的、挤压的或模塑的,和/或其中所述颗粒为珠粒或球团,和/或其中所述第一共混物和所述第二共混物包含约40%的叶片烟草和约60%的再造烟草。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包含共混物的气溶胶生成材料,共混物包含至少20%的叶片烟草,并且所述材料呈离散颗粒的形式。本发明还涉及用于气溶胶供应系统的制品,制品包含第一气溶胶生成材料和第二气溶胶生成材料。

技术研发人员:B·迪米克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尼科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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