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衣帽安全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2162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连衣帽安全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服装配件,具体是连衣帽的配件。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连帽服装由其特有的造型受到不少人的青睐。但是,连帽服装也有明显的缺点;就是当穿戴者转动头部时,帽子不会跟着转动从而视线被帽沿遮挡;尤其在走路、骑自行车时,由于穿戴者视线不请,容易发生事故(连帽雨衣还被成为马路杀手)。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连衣帽的配件,使用者佩带后能够有效解决帽子不跟随转动的问题,具有使用效果好、结构简单、制作便利、成本较低的特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该安全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穿戴者头部的圈状的器体、以及固定在器体后边的用于牵拉帽沿的两根拉绳;拉绳的末端还制有用于连接帽沿的活动扣件。所述的器体采用具有弹性拉力的布带制成。所述的布带是松紧带,或者是缝制有松紧带的布条。所述的活动扣件是揿扣、尼龙搭扣、金属搭扣中的一种,也可采用现有的其它各种服装专用扣件。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原理是使用者先将该安全器戴在头上(使拉绳与安全器的连接处位于使用者的后脑处),然后再穿上连帽服装(连帽服装的帽沿部位预先安装连接用的活动扣件),同时把两个拉绳从穿戴者的后脑部位分别向两侧前方延伸后连接在帽沿部位(通过拉绳未端的活动扣件,使拉绳连接在连帽服装的帽沿部位)。当穿戴者头部向左转动时,左边的拉绳就会拉动左侧的帽沿跟随着一起向左转动(另一边拉绳自然松弛);当穿戴者头部向右转动时, 右边的拉绳就会拉动右侧的帽沿跟随着一起向右转动(另一边拉绳也自然松弛);这样,视线就完全不会被阻挡,保证了使用安全。另外,器体的前边安装连接用的活动扣件与帽顶的内壁短绳连接(帽顶的内壁预先安装通过活动扣件连接的短绳),使帽沿紧紧扣在穿戴者头部而不会被风吹离;保证使用安全(尤其是刮风、下雨天的使用安全)。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穿戴者佩带该安全器后,能够有效克服现有帽子不跟随转动、视线容易被挡的缺陷,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同时又结构简单,制作也十分便利,所以成本也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连衣帽安全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穿戴者头部的圈状的器体1 ;该器体采用具有弹性拉力的布带(柔性材料;通常可直接采用纺织布料)制作,具体可以是松紧带 (可直接外购),或者是缝制有松紧带的布条(布条某一段缝制着松紧带,使布条具有弹性收缩功能)。器体后边还分别固定(缝制固定或直接打结固定)着用于牵拉帽沿(帽子的开口边沿)5的两根拉绳3 (拉绳的长度根据需要确定),拉绳的末端装有用于连接帽沿的活动扣件(阴扣件或阳扣件3-1),绳子的长度需稍稍绷紧,以使所连接的帽沿能够跟随着头部一起转动。相应的,帽沿上应预先装上与前述活动扣件3-1相配合的阳扣件或阴扣件,高度约与眼睛平齐;并且可安装在帽子的内侧,也可安装在帽子外侧(露在帽子外面)。帽子内侧的顶部还可固定一短绳2,该短绳的未端还制有用于连接器体的活动扣件(阴扣件或阳扣件3-1);所述器体的前端1-1处(使用时位于佩带者的前额位置)则安装一与其相适合的阳扣件或阴扣件;当活动扣件的阴扣件与阳扣件扣紧后,短绳2就能拉紧帽顶,防止被风吹离。这些活动扣件可选用揿扣、尼龙搭扣、金属搭扣中的一种,也可采用现有的其它各种服装专用扣件;这些活动扣件可直接外购。在非使用状态,所述安全器可放置在专门设置的口袋中。本实用新型可以单独制作,也可与连帽服装配套生产。
权利要求1.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该安全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穿戴者头部的圈状的器体 (1)、以及固定在器体后边的用于牵拉帽沿的两根拉绳(3);拉绳的末端还制有用于连接帽沿的活动扣件(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器体采用具有弹性拉力的布带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布带是松紧带,或者是缝制有松紧带的布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扣件是揿扣、尼龙搭扣、金属搭扣中的一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衣帽的配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的连衣帽的配件,使用者佩带后能够有效解决帽子不跟随转动的问题,并具有使用效果好、结构简单、制作便利、成本较低的特点。技术方案是连衣帽安全器,其特征在于该安全器包括用于固定在穿戴者头部的圈状的器体、以及固定在器体后边的用于牵拉帽沿的两根拉绳;拉绳的末端还制有用于连接帽沿的活动扣件。所述的器体采用具有弹性拉力的布带制成。所述的布带是松紧带,或者是缝制有松紧带的布条。所述的活动扣件是揿扣、尼龙搭扣、金属搭扣中的一种,也可采用现有的其它各种服装专用扣件。
文档编号A41D27/00GK202005279SQ20112006285
公开日2011年10月12日 申请日期2011年3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8日
发明者方崇潇, 沈培德 申请人:沈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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