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伞具,特别是指一种多功能伞。
背景技术:
汽车在道路上行驶,难免会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这时,驾驶员就必须在汽车的后方能保持安全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后来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但是,有的汽车驾驶员外出时还不会随车携带一套交通警示标志。而雨伞是人们基本外出时会经常随身携带的工具,但是现有技术中涉及的伞具多是强调的人性化观念,主要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最大的生活便利,这种倾向使得现有技术中的伞具结构忽略了对人们安全出行的贡献。因此,需要对现有的伞具进行改造和创新,使其具有警示功能,提高人们安全出行的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伞,即可以作为一般伞具使用,又可以在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停车时作为警示牌使用。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多功能伞,其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
所述伞主体包括伞棒、配合在伞棒上的伞骨、配合在伞棒下端的伞柄、覆盖伞骨的伞布,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活动配合。
所述固定座与伞棒上部的配合为插接配合或螺纹配合或卡接配合。
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置伞柄上的发光装置。
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体和控制发光体关闭和\常亮和\或闪烁和\或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的控制装置。
所述伞柄呈环状结构,所述发光体成环状分布在伞柄上。
所述伞柄的侧面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
所述伞柄呈中空柱状结构,所述伞柄为透光材质,所述发光体设在伞柄内部。
所述发光体通过一盖子配合在伞柄的底部,发光体的发光面朝向伞柄的顶部。
所述伞柄内还配有一反光柱,反光柱位于发光体的发光面的上部,反光柱内设有一配合伞棒的卡槽。
所述反光体相对于发光面的背面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所述盖子为透光材质。
所述伞柄为透明材质。
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在伞布上的反光警示条。
所述反光警示条设在伞布的边缘。
所述警示标志包括所述伞布,所述伞布整体含有反光物质。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在日常生活中,伞主体可以充当普通伞具进行遮阳挡雨,通过伞柄设置的高亮度的led灯,伞主体也可以作为手电使用。而当遇到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的情况下,本发明通过固定座和伞主体、警示标志的设置还可作为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而且警示标志中的发光体可以具有闪烁、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警示效果明显,还可以在其他紧急情况下发出求救信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伞主体的立体图;
图2位本发明的固定座的立体图;
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
图4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
图5为本发明图4中b出的放大图;
图6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作为警示牌使用);
图7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作为警示牌使用);
图8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实施局部示意图(作为手电使用);
图9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实施局部示意图(作为手电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发明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至图9所示,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多功能伞,其包括伞主体以及与伞主体活动配合的固定座5,所述伞主体上设有警示标志。
其中所述伞主体包括伞棒1、配合在伞棒1上的伞骨2、配合在伞棒1下端的伞柄3、覆盖伞骨2的伞布4;所述固定座5与伞棒1上部活动配合,可以是插接配合,也可以是螺纹配合,还可以是卡接配合;所述伞棒1、伞骨2均为现有结构,可以是现有的直骨伞、反折伞、多折伞中的某一种结构,在此不进行详细说明。
所述警示标志包括设置伞柄上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发光体31和控制发光体31关闭、点亮等工作状态的控制装置32,进一步,所述控制装置32还可以控制发光体关闭和\或常亮和\或闪烁和\或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
作为本发明的一实施例,如图1、图3所示,所述伞柄3可以呈跑道型的环状结构,发光体31环状分布在伞柄内,使得发光体31的发光效果更容易引起人们注意,起到警示作用。进一步,如图8所示,所述伞柄3的侧面还可设有一高亮度的led灯33,使得伞主体可以作为手电使用。
作为本发明的又一实施例,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伞柄3是中空柱状结构且材质为透光材质,优选为透明材质;所述发光体31设在伞柄3的内部,发光体31通过一盖子34配合在伞柄3的底部,发光体31的发光面朝向伞柄3顶部,当发光体31点亮时,光线向上照射,光线可以透过伞柄3照射出;为保证透射光线的强度,所述伞柄3中间可以配合有一反光柱34,反光柱35位于发光体31发光面的上部,可以将发光体31的光线更多的反射到伞柄3上透射出来,所述反光柱35中间设有一卡槽351与伞棒1连接。进一步,如图5和图9所示,所述发光体31相对于发光面的背面还可以设有高亮度的led灯33,所述盖子34也为透光材质,使得led灯的光线从伞柄3的盖子34照射出,作为手电使用。
本发明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伞主体可以充当普通伞具进行遮阳挡雨,而当遇到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停车或者意外停车的情况下,配合图6和图7所示,使用者可以将固定座5放置于汽车a的后方能保持安全距离处的位置处,然后将收合后的伞主体的伞棒1上部活动配合于固定座5上,此时伞柄3位于远离地面的位置,并通过控制装置32打开伞柄3上的发光体31,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发光体31常亮或者闪烁,使得本发明作为警示牌使用,起到警示作用。由于伞主体的高度较现有的警示牌高,使得来往车辆能更早看到本发明,且发光体31具有闪烁和循环点亮的工作状态,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警示效果更好。
进一步,所述伞布4可设有反光警示条41,所述反光警示条41也可以作为警示标志,所述反光警示条41可以设在伞布4的边缘,使得本发明在夜间撑伞或做警示牌使用时,具有更明显的警示作用,也可以使得本发明没电时,在夜间同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所述伞布4不局限于设有反光警示条41,也可以是伞布4整体含有反光物质,使得整个伞布4作为警示标志,让警示的效果更显著。
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一般伞具的遮阳挡雨和作为警示牌的使用,在户外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控制装置32控制发光体31闪烁显示,发出求救信号;还也可以在夜间或其他低可见度的情况下,打开高亮度的led灯33作为手电使用。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发明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发明的专利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