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皮肤科用镊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具,特别涉及一种治疗传染性软疣用的皮肤科用 镊子。
背景技术:
传染性软疣为世界流行性疾病,多见于儿童和青年,在巴布亚、新几内 亚、斐济等儿童中发病率最高,是由传染性软疣病毒引起的皮肤传染性疾病, 一般通过直接接触传染,如可在公共浴池、游泳池或通过性接触传染,也可 自体接种。该病的特征是表皮细胞内出现多数细胞质内包涵体,称为软疣小 体,因其寄宿在表皮的棘细胞内,无法用一般的口服药和外用药进行治疗。 最好及最常用的治疗方法是,将损害中的软疣小体用小镊子夹住疣体,将之 挤出或挑出,然后点入浓石炭酸或三氯醋酸,并压迫止血;亦可用刮匙刮除, 外涂2%碘酒;或0.1%维曱酸酒精局部涂搽。其他,可用电干燥,液氮或干 冰冷冻,巨大疣可手术切除。目前国内外有使用冷冻疗法的,使病毒包涵体 坏死后脱落,此方法疗程长,损伤大, 一次性治愈率也较低;也有使用止血 钳、持针器及常用的镊子等工具的,效果不佳,使用这些工具时,因受力不 均,无法将整个疣体挤出,所以不能彻底将病毒体拔除,且因这些工具太尖 等容易破坏周围皮肤,增加患者疼痛和出血,且愈后易留色素沉着或色素减 退斑,有时还会留下浅疤;由于这些工具都是非专用工具,所以使用时经常 是较小的疣体挤不着,较大的疣体又需要反复挤多次,因疣体挤出后没有地 方暂时盛放,容易引起周围皮肤感染,增加传染机会。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治疗传染 性软疣时操作方便、疣体挤除彻底且能暂时盛放挤出的疣体防止再次感染的 皮肤科用镊子。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皮肤科用镊子,包括镊体和镊 钳,其中,所述镊体的端部下侧设置有与镊体成90° 150°夹角的镊钳,所迷镊钳的内表面为中间设置浅槽的平面,所述镊钳的下表面为平面。
所述镊钳的内表面与垂直面成5。 ~45°夹角。 所述镊钳内表面的浅槽为长方形浅槽。 所述镊体中间部位的外侧设置条紋。
本实用新型突出优点是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因为4聂一绀的下表面为平 面,即镊子的工作部位为平直的,使疣体能受力均匀,减轻患者疼痛,不出 血,且不容易破坏疣体周围皮肤,挤除彻底;镊钳内表面上设置长方形浅槽, 可以暂时盛放挤出的疣体,减少传染机会,治愈率高;镊体与镊钳有一定夹 角,镊钳的内表面设置为倾斜的,在挤除疣体的时候,不会阻碍人的视线, 更方便观察,容易操作,使疣体挤除彻底,且不易使周围皮肤被感染。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3为图1的A向放大视图。 图4为图2的B部的镊钳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实施时其设计主体机构包括镊体1、条紋2、镊钳 3、长方形浅槽4。镊体1的端部下侧设置有与镊体成90度夹角的镊钳3, 镊钳3的内表面为中间设置长方形浅槽4的平面,镊钳3的下表面为平面, 镊钳3的内表面与垂直面的夹角oc为30度,镊体2中间部位的外侧设置条 紋2。
镊钳3的下表面为平面,即工作部位为平直的,使疣体能受力均匀,减 轻患者疼痛,不出血,不破坏疣体周围皮肤,挤除彻底。
镊钳3内表面上设置长方形浅槽4,可以暂时盛放挤出的疣体,减少传 染机会,治愈率高。
镊体1与镊钳3的夹角为90度,镊钳3的内表面与垂直面的夹角cx为 30度,在挤除疣体时,不会阻碍人的视线,更方便观察,容易操作,使疣 体挤除彻底,且不易使周围皮肤被感染。
权利要求1、一种皮肤科用镊子,包括镊体和镊钳,其特征在于,所述镊体的端部下侧设置有与镊体成90°~150°夹角的镊钳,所述镊钳的内表面为中间设置浅槽的平面,所述镊钳的下表面为平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迷的皮肤科用镊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镊钳的内 表面与垂直面成5。 ~45°夹角。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皮肤科用镊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镊钳 内表面的浅槽为长方形浅槽。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皮肤科用镊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镊体 中间部位的外侧设置条紋。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皮肤科用镊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镊体中间 部位的外侧设置条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皮肤科用镊子,包括镊体和镊钳,其中,镊体的端部下侧设置有与镊体成一定夹角的镊钳,镊钳的内表面为中间设置长方形浅槽的平面,镊钳的下表面为平面,镊钳的内表面与垂直面成一定夹角,镊体中间部位的外侧设置条纹。本实用新型突出优点是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镊钳的下表面为平面,即镊子的工作部位为平直的,使疣体能受力均匀,减轻患者疼痛,不出血,镊钳内表面上设置长方形浅槽,可以暂时盛放挤出的疣体,减少传染机会,镊体与镊钳有一定夹角,镊钳的内表面设置为倾斜的,在挤除疣体的时候,不会阻碍人的视线,更方便观察,容易操作。
文档编号A61B17/28GK201431490SQ20092003020
公开日2010年3月31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23日
发明者杜会芬 申请人:杜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