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颅悬空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148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头颅悬空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讲是一种保护患者头部受伤皮肤受压而感
染、缺血坏死的装置,尤其是在大面积头皮损伤时更适合。
技术背景 因头发巻入机器致大面积头皮撕毁、开水烫伤或火烧伤外伤致大面积头皮损伤的 病人,受伤皮肤受压后易感染、缺血坏死、所植皮肤成活率低,住院时间长、治疗效果差、病 人住院费用增加。目前对此类病人均是采用定时变换体位的方法避免因受伤皮肤受压,此 方法对清醒的、四肢及躯干无严重疾患的病人有效,但对于昏迷的、四肢及躯干同时合并严 重疾患而变换体位困难的病人则效果很差,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及强 度。
发明内容 为了能够保护患者头部受伤皮肤受压而感染、缺血坏死,克服目前变换体位方法 对于昏迷的、四肢及躯干同时合并严重疾患的病人效果很差、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医护人员 的工作难度及强度之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的头颅悬空架。不论患者处于侧卧还是平 卧位,头部受伤皮肤都能得以悬空,避免因受伤皮肤受压而感染、缺血坏死。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用不锈钢板做成的圆形钢圈架 和枕部稳定加强板,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交叉成直角焊接在一起,钢圈架和枕部稳定 加强板上分别焊接有4个和2个螺母,供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拧入其中;6个带尖不锈钢螺 栓拧入颅骨外板后可有效安全地固定在头颅上,稳定、安全、可靠。该头颅悬空架安全的科 学依据是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与人体接触处及其附近的颅骨厚度在0. 5 1. 0cm,颅骨分 三层内板、板障和外板,螺栓尖端仅进入外板层,无强大的力量难以继续进入颅骨,所以不 会造成颅内脑组织及血管损伤,目前临床立体定向手术中广泛使用的定位固定装置,仅用 4个带尖不锈钢螺栓就能安全可靠固定,而本实用新型特别设计了枕部稳定加强板,从而增 加了 2个带尖不锈钢螺栓,安全可靠性能更有保障。患者睡眠时以不锈钢圈架为枕,不论患 者处于侧卧还是平卧位,头部受伤皮肤都能得以悬空,而且交换敷料方便,避免因受伤皮肤 受压而感染、缺血坏死,从而达到促进大面积头皮外伤病人顺利、尽早治愈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佩带及拆除操作方法都很方便,病人使用后 无痛苦,头部受伤创面恢复快,住院时间縮短、住院费降低。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示意图。 图中1.不锈钢圈,2.带尖不锈钢螺栓,3.螺母,4.枕部稳定加强板,5.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在附图中,不锈钢圈1、枕部稳定加强板4所用钢板宽度为3cm、厚度为0.3cm; 不锈钢圈1为圆形,直径20cm,枕部稳定加强板4略带弧形与头枕部弧度基本相适应,长 10cm ;不锈钢圈1和枕部稳定加强板4交叉成直角焊接在一起,螺母3焊接在不锈钢圈1和 枕部稳定加强板4上,螺母孔对应处的不锈钢板上有同等大小的孔与螺母贯通,带尖不锈 钢螺栓2长5 8cm、直径0. 8cm,其尾部有一字形凹槽5,便于用螺丝刀上紧螺栓,针对不 同病人头颅大小不同的差异,选取不同长度的带尖不锈钢螺栓2。实施过程头颅悬空架经 高压蒸汽消毒后,按无菌技术操作的方法,将头部消毒,再将各个带尖不锈钢螺栓2分别拧 入各螺母3中,在螺栓将要拧入头皮的位置注入局麻药(若该部位已无头皮只有颅骨,则不 用局麻药),将各螺栓分别拧入颅骨外板中,一般螺栓尖部接触到颅骨后,再拧2 3圈即 可,不能过深,以免伤及颅内结构;之后对头部创面进包扎;每次创面换药时将各固定点处 用酒精消毒;创面愈合并不怕受压时可拆除头颅悬空架。
权利要求一种头颅悬空架,其特征是用不锈钢板做成的圆形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交叉成直角焊接在一起,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上分别焊接有4个和2个螺母,供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拧入其中;各带尖不锈钢螺栓尾部均有一字形凹槽,便于用螺丝刀拧紧螺栓;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拧入颅骨外板后头颅悬空架可有效安全地固定在头颅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头颅悬空架,所属的技术领域是医疗器械领域。其特征是由不锈钢圈(1)、带尖不锈钢螺栓(2)、螺母(3)、枕部稳定加强板(4)、凹槽(5)构成;技术方案的要点它是用不锈钢板做成的圆形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交叉成直角焊接在一起,钢圈架和枕部稳定加强板上分别焊接有4个和2个螺母,供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拧入其中;6个带尖不锈钢螺栓拧入颅骨外板后可有效安全地固定在头颅上,稳定、安全、可靠。主要用途患者睡眠时以不锈钢圈架为枕,不论患者处于侧卧还是平卧位,头部受伤皮肤都能得以悬空,而且交换敷料方便,避免因受伤皮肤受压而感染、缺血坏死,从而达到促进大面积头皮外伤病人顺利、尽早治愈的目的。
文档编号A61G7/07GK201516125SQ200920034459
公开日2010年6月30日 申请日期2009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09年9月7日
发明者李智勇 申请人:李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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