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效治疗僵猪的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及其使用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30-40份、复合酶30-40份、有机酸10-20份和复合多维10-20份。还涉及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使用方法。本发明配方组成科学合理,可有效提高僵猪日增重、降低料肉比、提高成活率,且无药物残留和抗药性。
【专利说明】一种有效治疗僵猪的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及其使用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到畜牧养殖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0002]资料显示:养猪饲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70%左右。僵猪由于消化不良,造成了“白吃饲料不长肉”的现象,从而提高了料肉比,降低了生产效益。
[0003]规模化、高密度、高产出(快大)“三高”重压和多种应激的出现,导致畜禽养殖过度依赖于饲用抗生素等化学药物。生产中不加节制地使用抗生素,催生了多种“超级细菌”的出现,加大了畜禽疾病治疗的难度和药物残留。人若食用残留有抗生素的动物产品,会表现变态和过敏反应,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同时,养殖业大量抗生素废弃物的排放,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鉴于上述情况,全球掀起了反对抗生素的浪潮。目前,欧盟、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已全面禁止抗生素在饲料中使用,美国可能在2013年禁用饲用抗生素。在欧美两大集团的引导下,中国也必将面对抗生素禁用的问题。开发抗生素替代技术和产品,解决饲用抗生素带来的药物残留和抗药性问题,是当前养殖业最为棘手和紧迫的首要任务。
[0004]抗菌肽在动植物体内分布广泛,是天然免疫防御系统的一部分,抗菌肽不仅有广谱抗细菌能力而且对真菌、病毒、癌细胞也有作用。抗菌肽与传统的抗生素相比具有分子量小、抗菌谱广、热稳定性好、抗菌机理独特等优点。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
[0006]本发明同时还提供了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使用方法。
[0007]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8]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30-40份、复合酶30-40份、有机酸10-20份和复合多维10-20份。
[0009]所述的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液提取浓缩后经喷雾干燥所得的干粉。
[0010]所述复合酶成分:每g产品含有蛋白酶11001淀粉酶68(^、木聚糖酶16500U、纤维素酶700U、β -葡聚糖酶120U、甘露糖酶80U。
[0011]所述有机酸比例为乳酸粉:延胡索酸:柠檬酸:苹果酸等于6-8: 5-6: 2-3: 2-3。
[0012]所述复合多维比例为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烟酸:泛酸钙:生物素等于2-5: 1-3: 11-14.5: 4.5-8: 8-12: 30-55: 7-14: 0.3-0.6: 5-8: 40—50: 55—65: 0.7-3.00
[0013]本发明所述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使用方法为:将上述制备方法制得的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按照2-5%的比例添加到僵猪饲料中,任其自由采食,连续饲喂20天。
[0014]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一种具有高效广谱抗菌功能的小分子抗菌肽,具有耐酸碱、耐高温、耐蛋白酶的特性,与人和动物具有高度的生物相容性。
[0015]复合酶含有多种消化酶,促进食物消化吸收,促进动物的生长。
[0016]有机酸可以调节肠道微生态平衡,协同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作用的发挥。
[0017]未知促生长因子可以加强胃肠功能,促进消化酶的分解,增进食欲,促进动物生长。【具体实施方式】
[0018]本发明通过以下实施例进一步详述。需要说明的是:下述实施例是说明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下述实施例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19]实施例1
[0020]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30份、复合酶30份、有机酸10份和复合多维10份。
[0021]所述的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液提取浓缩后经喷雾干燥所得的干粉。
[0022]所述复合酶成分:每g产品含有蛋白酶11001淀粉酶68(^、木聚糖酶16500U、纤维素酶700U、β -葡聚糖酶120U、甘露糖酶80U。
[0023]所述有机酸比例为乳酸粉:延胡索酸:柠檬酸:苹果酸等于6: 5: 2: 2。所述复合多维比例为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烟酸:泛酸钙:生物素等于2: I: 11: 4.5: 8: 30: 7:
0.3: 5: 40: 55: 0.7。
[0024]本发明所述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使用方法为:将上述制备方法制得的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按照3%的比例添加到仔猪饲料中,任其自由采食,连续饲喂20天。
[0025]实施例2
[0026]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40份、复合酶40份、有机酸20份和复合多维20份。
[0027]所述的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液提取浓缩后经喷雾干燥所得的干粉。
[0028]所述复合酶成分:每g产品含有蛋白酶11001淀粉酶68(^、木聚糖酶16500U、纤维素酶700U、β -葡聚糖酶120U、甘露糖酶80U。
[0029]所述有机酸比例为乳酸粉:延胡索酸:柠檬酸:苹果酸等于8: 6: 3: 3。
[0030]所述复合多维比例为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烟酸:泛酸钙:生物素等于5: 3: 14.5: 8:12: 55: 14: 0.6: 8: 50: 65: 3.0。[0031]使用方法同实施例1。
[0032]实施例3
[0033]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35份、复合酶35份、有机酸15份和复合多维15份。
[0034]所述的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液提取浓缩后经喷雾干燥所得的粉末干粉。
[0035]所述复合酶成分:每g产品含有蛋白酶11001淀粉酶68(^、木聚糖酶16500U、纤维素酶700U、β -葡聚糖酶120U、甘露糖酶80U。
[0036]所述有机酸比例为乳酸粉:延胡索酸:柠檬酸:苹果酸等于7: 5.5: 2.5: 2.5。
[0037]所述复合多维比例为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烟酸:泛酸钙:生物素等于3.5: 2: 13: 6.2:10: 42: 10.5: 0.45: 6.5: 45: 60: 2。
[0038]使用方法同实施例1。
[0039]本发明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应用实验:
[0040]选取35日龄瘦弱僵猪100 头,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50头。试验组基础日粮中添加3 %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对照组基础日粮添加2.5% 土霉素,连续饲喂20天观察效果。
[0041]表: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对治疗僵猪效果的影响
[0042]
项目对照组试验组
初均重(kg)6.11 + 0.156.32 + 0.22
末均重(kg)18.86 + 1.5813.53+1.24
头均增重(kg) 12.75+1.627.21 + 1.63
料肉比17782?34
成活率90%68%
[0043]从上表可以看出,日粮中添加4%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组仔猪头均增重较对照组高5.54kg,料肉比低于对照组0.56,仔猪成活率较对照组高22%,显示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治疗僵猪效果显著,且效果优于土霉素类抗生素。
【权利要求】
1.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组分按照一定重量配比配制而成: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30-40份、复合酶30-40份、有机酸10-20份和复合多维10-20份。
2.根据权利I要求所述的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枯草芽孢杆菌抗菌肽是枯草芽孢杆菌发酵液提取浓缩后经喷雾干燥所得的粉末干粉。
3.根据权利I要 求所述的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每g复合酶含有蛋白酶1100U、淀粉酶680U、木聚糖酶16500U、纤维素酶700U、β -葡聚糖酶120U、甘露糖酶80U。
4.根据权利I要求所述的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有机酸比例为乳酸粉:延胡索酸:柠檬酸:苹果酸等于6-8: 5-6: 2-3: 2-3。
5.根据权利I要求所述的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其特征在于:复合多维比例为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氏:维生素B12:叶酸:烟酸:泛酸钙:生物素等于2-5: 1-3: 11-14.5: 4.5-8: 8-12: 30-55: 7-14:.3-0.6: 5-8: 40-50: 55-65: 0.7-3.00
6.一种有效治疗僵猪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的使用方法:功能性抗菌肽蛋白制剂按照2-5%的比例添加到僵猪饲料中,任其自由采食,连续饲喂20天。
【文档编号】A61K35/74GK103520215SQ201210225226
【公开日】2014年1月22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3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3日
【发明者】安同伟, 陈庆忠, 胡景威, 李迎梅 申请人:天津市中敖饲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