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中药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322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中药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中药组合物,它由西洋参片、山药、白茯苓、炙甘草、白芍、丹参、白茅根、生薏仁、黄芪、合欢皮、郁金、玫瑰花按比例配制,用水煎服。这种汤剂采用纯中药制成,无任何副作用,在治疗蝴蝶斑、黄褐斑、妊娠斑、雀斑、老年斑、化妆品色素沉着斑等色斑的过程中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效果。具有显著的排毒养颜、活血祛斑,美白嫩肤的功效。
【专利说明】—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中药组合物
发明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色斑的中药配方,具体地说,是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中药组合物,属于中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公知,色斑是由于皮肤黑色素的淤积造成血液不循环形成的一种常见面部呈褐色或黑色素沉着性斑、多发于面颊和前额部位,夏天病情加重,冬季较轻,蝴蝶斑、黄褐斑、妊娠斑、雀斑、老年斑、化妆品色素沉着斑都属于色斑的一种。色斑是最让人疼痛的皮肤问题。色斑成因很复杂,如毒素、阳光、情绪、内分泌不调、睡眠、环境污染等,都可能导致色斑出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与内脏虚亏、内分泌紊乱、妇科疾病等有着密切关系。
[0003]治疗色斑应首选中医。中医认为“有诸内必形于诸外”,皮肤表面的色斑是内在疾病的外在表现。只有身体内部的疾病得到了合理治疗,脸上的色斑才会减少或者消失。中医重在内调以治本,病去则斑祛。单靠美容或者护肤品是无法解决的。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的中药组合物,用于治疗面部色斑效果明显。
[000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内服用于治疗面部色斑的的中药组合物,由下述原料制成一天的剂量。
[0006]配方:西洋参片2克,山药2克,白茯苓3克,炙甘草3克,白芍3克,丹参3克,白茅根3克,生薏仁6克,黄芪6克,合欢皮6克,郁金3克,玫瑰花2克。
`[0007]用法:先将除玫瑰花之外的上述药物放入汤锅内,加水400毫升煎煮,后将玫瑰花放入煎好的药液中浸泡,待药液温热时服用。每日I剂,日服2次,早、晚各I次。
[0008]药理作用:
[0009]西洋参片:具有补气养血、滋阴补肾、键脾养胃、延缓衰老及养颜等功效。
[0010]山药:健脾、除湿、补气、益肺、固肾、益精。
[0011]白茯苓:祛斑增白、润泽皮肤,还可以增强免疫功能,扩张血管。
[0012]炙甘草:益气养血。温阳通脉。
[0013]白芍:平肝止痛,养血调经,敛阴止汗。
[0014]丹参:活血调经,祛瘀止痛,凉血消痈,清心除烦,养血安神。
[0015]白茅根:凉血止血,清热利尿。
[0016]生薏仁:薏仁:利水消肿、健脾去湿,常食可以保持人体皮肤光泽细腻,消除粉刺、斑雀、老年斑、皮肤粗糙等。
[0017]黄芪:增强机体免疫功能、保肝、利尿、抗衰老。
[0018]合欢皮:解郁安神,活血消肿。
[0019]郁金:活血止能;行气解郁;清心凉血;疏肝利胆。[0020]灵芝:扶正固本,增强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抵抗力。[0021]玫瑰花:理气解郁、活血散淤和调经止痛。
[0022]本发明将上述药物混合后,其药效协同作用,在治疗蝴蝶斑、黄褐斑、妊娠斑、雀斑、老年斑、化妆品色素沉着斑等色斑的过程中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效果。具有显著的排毒养颜、活血祛斑,美白嫩肤的功效。该汤剂为纯中药成份,无任何副作用,具有标本兼治、不反弹的特点。轻者服用10-15剂可淡化色斑,重者服用20-30剂可见效。有效率达99%,治愈率达97%。
具体实施例
[0023]按重量比称取配方成份西洋参片2克,山药2克,白茯苓3克,炙甘草3克,白芍3克,丹参3克,白茅根3克,生薏仁6克,黄芪6克,合欢皮6克,郁金3克,玫瑰花2克。将除玫瑰花之外的上述药物放入汤锅内,加水400毫升煎煮,后将玫瑰花放入煎好的药液中浸泡,待药液温热时服用,每日I剂,日服2次,早、晚各I次。早、晚饭后半小时服用。
[0024]典型病例:
[0025]张某,35岁,面部蝴蝶斑3年多,冬季轻,夏季重,曾服用百消丹、养仪丸等药物,也做过面部美容,均效果不佳,使用下方西洋参片2克,山药2克,白茯苓3克,炙甘草3克,白芍3克,丹参3克,白茅根3克,生薏仁6克,黄芪6克,合欢皮6克,郁金3克,玫瑰花2克。用水煎服,连续服用20-30剂该汤药后,达到了美白祛斑的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治疗月经失调的中药配方,其特征在于:制成药物有效成分的原料药按下述重量为:当归4克,桃仁2克,红花2克,灵芝3克,太子参3克,白芍3克,杜仲4克,怀牛膝3克仙茅2克,仙灵脾4克,薏仁6克,白术4克,白茯苓4克,鸡血藤4克,桑葚4克。
【文档编号】A61K36/8994GK103705794SQ201210396605
【公开日】2014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4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4日
【发明者】薛超 申请人: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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