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骨质疏松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8765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骨质疏松的药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药物制剂,尤其涉及一种阿法骨化醇与阿仑膦酸钠的复方制剂,属医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骨质疏松症是一种常见的老年性疾病,据统计,我国1999年的骨质疏松症患者约为8400万人,2010年则达到1.2亿人,预计到2050年骨质疏松症患者将达到2.12亿。目前已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称为“无声无息的流行病”,在世界常见病多发病中位居第7位,患者人数已超过2.5亿人。另据调查,我国骨质疏松症的发病率在50-60岁者为21%,60-70岁者为58%,70岁以上者近100%。尤其是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骨折并发症的发病率更闻。骨的强度和完整,取决于来自造血组织的破骨细胞对骨的吸收以及来自骨髓基质的成骨细胞对骨的重建之间的平衡。随着人体老化或疾病、药物等其它方面的因素,造成骨吸收的量超过骨形成的量,就会出现骨量丢失,继而发生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是一种以低骨量和骨组织微结构破坏为特征,导致骨质脆性增加和易于骨折的代谢性骨病,其最大的危害在于发生脆性骨折,即在轻微碰撞或外力下就可发生骨折。骨质疏松症对绝经后妇女的危害尤为严重,由于妇女绝经后体内的雌激素水平急剧下降,对破骨细胞的抑制减弱,骨溶解加速,骨形成作用变弱,以致钙大量丢失,造成骨质疏松。据上海调查,60岁以上妇女骨质疏松症患病概率高达90.5%。骨质疏松后,极易造成脊柱压缩性骨质、髋骨骨折、股骨颈骨折等严重骨质,危及老年妇女的生命与健康。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将近一亿的`中年妇女和6500万老年妇女,妇女的平均寿命预期已超过75岁,平均绝经期为49岁。也就是说,女性有三分之一的生命是在绝经后度过的。如何防治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已经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课题。现在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中,大部分是骨吸收抑制剂,其疗效确切,主要通过抑制破骨细胞的生成及减少破骨细胞活性来抑制骨的吸收,从而防止骨量过多丢失。阿仑膦酸钠是高效的骨吸收抑制剂,为氨基二膦酸盐,是第三代二膦酸盐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骨代谢调节剂,可以有效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减少骨吸收,但不抑制成骨细胞活性和骨形成过程。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口服阿仑膦酸钠IOmg/天时,可以十分有效地抑制骨丢失,耐受性良好,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治疗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方法。但是,使用阿仑膦酸钠治疗骨质疏松症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因此,服用阿仑膦酸钠之前,应补充钙剂和活性维生素D3。阿法骨化醇(a -D3)是VD3的一种重要活性代谢物,口服后由小肠吸收,经肝脏中的25-羟化酶作用,迅速转化为I,25- (OH) 2D3 (骨化三醇),能促进钙质吸收,增强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磷的重吸收,加速骨矿化,促进骨形成;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从而有效改善骨质疏松引起的各种症状。临床主要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及各种肾性骨病,每日口服一次,每次0.5 μ g。此外,还可以增加神经肌肉的协调性,防治抽筋及关节痛,有效改善肌肉无力等症状。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单一制剂的缺陷、提供一种含有阿法骨化醇与阿仑膦酸钠的复方制剂,使该制剂的吸收程度好、生物利用度高、起效迅速、服用方便。能最大程度的发挥阿法骨化醇及阿仑膦酸钠的药理作用,弥补单一制剂在药效上的缺陷,能成为一种治疗骨质疏松症的优良药物制剂。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妇女绝经后容易出现的骨质疏松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全面、安全、有效的防治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药物组合,将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联合应用于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弥补阿仑膦酸钠单独用药时的缺陷,充分发挥两种药物的药效,可以达到很好的治疗目的。阿仑膦酸钠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破骨细胞介导的骨吸收,通过抑制破骨细胞前体的分化和募集,从而抑制破骨细胞形成;同时附着于骨表面,影响破骨细胞活性,干扰破骨细胞从基质接收骨吸收信号;当破骨细胞吞噬阿仑膦酸钠时,会导致破骨细胞凋亡。与阿仑膦酸钠相比,阿法骨化醇的作用机制主要是促进肾小管对钙、磷的重吸收,调节钙、磷平衡,加速骨矿化,促进骨形成;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因此,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在作用机制上存在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可以实现其作用机制的互补,弥补单一机制的缺陷,更好的实现对面骨质疏松症的治疗。根据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的性质,口服给予每日剂量在0.25μ g至0.5μ g之间的阿法骨化醇和每日剂量IOmg的 阿仑膦酸钠的联合用药,用于治疗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效果良好。根据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的性质,按比例(阿发骨化醇:阿仑膦酸钠=1:20000)将其制成口服固体制剂或口服液体制剂,口服固体制剂是颗粒剂、片剂、胶囊或滴丸,口服液体制剂是口服液。
具体实施例实施例1
此实施例为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片剂的制备:
阿法骨化醇0.1g
阿仑膦酸钠2000g
微晶纤维素IOOOg
淀粉200g
羧甲基纤维素钠IOOg
硬脂酸镁20g
3%聚乙烯吡咯烷酮乙醇溶液适暈_
200000 片制备工艺:
将阿法骨化醇阿仑膦酸钠、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纤维素钠混合均匀,加3%聚乙烯吡咯烷酮乙醇溶液制成软材,以14目筛制粒后,置70-80°C干燥后于12目筛整粒,加入硬脂酸镁混匀后,压片。实施例2
此实施例为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颗粒剂的制备: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治疗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药物组合,其特征在于它含有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口服给予每日剂量在0.25yg至0.5μ g之间的阿法骨化醇和每日剂量IOmg的阿仑膦酸钠的联合用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口服固体制剂或口服液体制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口服固体制剂是颗粒剂、片剂、胶囊或滴丸。
5.如权利要求3所 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口服液体制剂是口服液。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治疗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阿法骨化醇和阿仑膦酸钠在作用机制上存在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可以实现其作用机制的互补,弥补单一机制的缺陷,更好的实现对面骨质疏松症的治疗。
文档编号A61K31/593GK103239460SQ201310186759
公开日2013年8月14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20日
发明者王明刚, 任莉, 陈阳生, 臧云龙, 汪泓, 牛建兴 申请人: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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