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2850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
背景技术
当人们背部发痒时,通常将手反向进行抓痒,由于人体骨格的构造原因,始终全面不能包含整背的抓痒,细心的开发者制作出了各式各样的止痒器,解决了人们人体骨格所留下的遗憾,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人们开始对止痒器有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止痒器,其头部均为固定形式,使人们只能采取接受的方式被迫使用。
发明内容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开发了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包含手柄、止痒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呈缺少下面一点的“? ”形,其曲线形一端的端部设有一中空的导向柱,导向柱内壁设有驻位块;所述的止痒头,包含连接杆、触肤头、转向杆,其中,触肤头同向垂直设于连接杆两端,转向杆与触肤头背向且垂直设于连接杆中部,转向杆设有定位块;转向杆从导向柱中空部位插入,定位块与驻位块相互错位穿插,转向柱定位块的上部设有弹簧,弹簧上部设有销块。上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结构之一是:所述的弹簧,其内径大于转向柱的外径且外径小于导向柱的内径。上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结构之一是:所述的销块,其外径小于导向柱的内径。上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结构之一是:所述的驻位块,其沿导向柱的轴心等距分布。上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结构之一是:所述的定位块,其沿转向杆的轴心等距分布。上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结构之一是:所述的驻位块与定位块数量相
坐寸ο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在止痒器运动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变触肤头的方向,使触肤头与皮肤接触面积增加或减少来达到更理想的止痒效果。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主视图图2:图1的局 部剖面图[0013]图1-2中:1-手柄,11-导向柱,12-驻位块,2-止痒头,21-连接杆,22-触肤头, 23-转向杆,24-定位块,25-弹簧,26-销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包含手柄1、止痒头2,手柄I端部设有一中空的导向柱11,导向柱11内壁设有驻位块 12 ;所述的止痒头2,包含连接杆21、触肤头22、转向杆23,其中,触肤头22同向垂直设于连接杆21两端,转向杆23与触肤头22背向且垂直设于连接杆21中部,转向杆23设有定位块24 ;转向杆23从导向柱11中空部位插入,定位块24与驻位块12相互错位穿插,转向柱定位块24的上部设有弹簧25,弹簧上部设有销块26。[0015]安装时,将止痒头2的转向杆23插入导向柱11的中空部位,使定位块24与驻位块12相互错位穿插,将弹簧25从转向杆23的上部穿入,将销块26固定在转向杆23上。[0016]使用时,用手握住手柄1,将触肤头22接触背部皮肤进行抓痒,若需改变抓痒面积,则按下转向杆23,此时定位块24与驻位块12脱开,旋转连接杆21,到适合需求的位置后松开转向杆23,在弹簧25的作用下,止痒头2回位,此时定位块24与驻位块12相互错位穿插·,可继续抓痒。
权利要求1.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包含手柄、止痒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呈缺少下面一点的“? ”形,其曲线形一端的端部设有一中空的导向柱,导向柱内壁设有驻位块;所述的止痒头,包含连接杆、触肤头、转向杆,其中,触肤头同向垂直设于连接杆两端,转向杆与触肤头背向且垂直设于连接杆中部,转向杆设有定位块;转向杆从导向柱中空部位插入, 定位块与驻位块相互错位穿插,转向柱定位块的上部设有弹簧,弹簧上部设有销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其内径大于转向柱的外径且外径小于导向柱的内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销块,其外径小于导向柱的内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驻位块,其沿导向柱的轴心等距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块,其沿转向杆的轴心等距分布。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驻位块与定位块数量相等。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头部可改变方向的止痒器,包含手柄、止痒头,止痒头设于手柄端部,止痒头可改变方向。这种止痒器,其有益效果是,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在止痒器运动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改变触肤头的方向,使触肤头与皮肤接触面积增加或减少来达到更理想的止痒效果。
文档编号A61H7/00GK203139058SQ20132022008
公开日2013年8月21日 申请日期2013年4月11日 优先权日2013年4月11日
发明者金云峰 申请人:金云峰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