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角蛋白纤维的双涂层方法

文档序号:1294274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染色角蛋白纤维的双涂层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用于染色角蛋白纤维,尤其是毛发的方法,其包括将以下物质施涂至角蛋白纤维:-至少一种第一组合物(i)的至少一个涂层,所述组合物(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然后,在干燥后施涂:-至少一种第二组合物(ii)的至少一个第二涂层,所述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组合物(i)和(ii)的颜料定性和/或定量地不同。
【专利说明】染色角蛋白纤维的双涂层方法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染色角蛋白纤维的方法,其包括将第一和第二组合物施涂至 所述纤维,各个组合物包含一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一种挥发性溶剂和一种颜料。
[0002] 在染色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的领域,通过不同的技术,特别是从染 料前体开始用于持久染色(氧化染色)或者从直接染料或颜料开始用于非持久染色是已知 的实践。
[0003] 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希望部分或完全改变通过氧化染色或直接染色从而赋予整头 毛发的色调,或希望移除此着色,用户可以部分或完全破坏由此形成或引入到毛发中或毛 发上的染料。然后进行人工颜色的剥离。
[0004] 这种剥离一般通过使用氧化或还原体系的方法来进行。
[0005] 为了使施涂的着色随后可见,也可以期望借助漂白步骤淡化毛发。
[0006] 这些步骤会导致角蛋白纤维的明显损伤,这损害了它们的化妆性质。然后毛发倾 向于变得粗糙,更难以理顺和更脆弱。
[0007] 本发明更特别地涉及使用颜料实施的非持久染色的领域(换言之,使用在它们所 存在的组合物中不可溶的着色物质)。
[0008] 使用颜料实施的非持久染色具有相对于上述技术的优势,即不要求为了使着色可 见的角蛋白纤维的漂白或剥离的预先或同步步骤。
[0009] 例如,基于疏水性成膜聚合物的颜料组合物已知可以在毛发周围产生有色外鞘。 然而,取决于所选择的颜料类型,所得的颜色可能取决于毛发的初始颜色,并且用特定的颜 料来获得真实的视觉淡化效果也是困难的。此外,特定的色度(shade)非常难以获得,即使 通过混合几种颜料。
[0010] 基于成膜丙烯酸类聚合物和硅酮的染发膏也是已知的,但是所得的外鞘在对外界 因素,如洗涤、汗液和皮脂的抵抗方面并不总是完全令人满意的。
[0011] 还有可能的是使用压敏粘合性有机硅聚合物来使毛发着色(有色外鞘),尤其是基 于有机硅树脂和基于流体硅酮的共聚物。一旦这些共聚物沉积在毛发上,它们具有提供持 久的着色的优势。另一方面,处理过的毛发触摸起来相当粗糙。
[0012] 因此要寻求可以产生所需的最终着色的角蛋白纤维染色的方法,其同时不需考虑 施涂着色剂的角蛋白纤维的初始颜色,并且其显示出良好的持久性(remanence)。
[0013]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用于角蛋白材料染色的新型组合物,尤其是角蛋白纤维,如 毛发,其可以在深色或浅色毛发上产生可见和变化的着色,不必预先淡化或漂白纤维,并且 其可以表现出对外界因素,如洗涤、汗液和皮脂的良好的抵抗力。
[0014] 该方法包括将具有确定颜色的第一组合物施涂到角蛋白纤维,这可以改变角蛋白 纤维的初始颜色,从而通过在该第一涂层上施涂第二组合物获得所需的颜色结果,这可以 不考虑角蛋白纤维的初始颜色而实现,并且同时保持了角蛋白纤维的完整性。
[0015] 因此,该方法使毛发着色的色彩范围变宽成为可能,而同时可以保护毛发,并且能 够得到非此方法迄今不可能得到的颜色,因为它们取决于毛发的初始颜色,并且没有进行 借助毛发的漂白或剥离的预先步骤即可实现该着色。
[0016] 更具体的是,本发明的主题是一种染色角蛋白纤维,尤其是毛发的方法,其包括将 以下物质施涂至角蛋白纤维: -至少一种第一组合物(i)的至少一个涂层,所述组合物(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 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然后,在干燥所述涂层后施涂: -至少一种第二组合物(ii)的至少一个涂层,所述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 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 -组合物(i)和(ii)的颜料定性和/或定量地不同。
[0017] 术语"定性和/或定量地不同"表示考虑组合物1中存在的所有颜料和组合物2中 存在的所有颜料,这两组在至少一种颜料的性质或在至少一种颜料的浓度上彼此不相同。
[0018] 优选地: 一第一组合物在角蛋白纤维上产生一种着色,由此在用该第一组合物染色的纤维和未 处理的纤维之间的色差Λ E1,以CIE L*a*b*体系来表示,大于或等于2,并且 一第二组合物在角蛋白纤维上产生一种着色,由此在用该第二和第一组合物染色的纤 维和用第一组合物处理的纤维之间的色差Λ E2,以CIE L*a*b*体系来表示,大于或等于2。
[0019] 术语"未处理的"角蛋白纤维表示在施涂第一和/或第二组合物之前的角蛋白纤 维,不考虑在处理前它们的着色,并且不考虑该着色是否是天然或人工获得的。
[0020] 术语"至少一种"理解为"一种或多种"。
[0021] 术语"包含"理解为表示"包含至少一种",除非另有说明。
[0022] 在CIE L*a*b*体系中的比色参数使用Konica Minolta CM2600d光谱色度计来测 量(光源D65,角度10°,包括镜面组件),其中L*表示颜色的强度,a*表示绿/红色轴和b* 表示蓝/黄色轴。
[0023] Δ E值由测量的L*a*b*值来计算。
[0024] ΛΕ1是未处理的角蛋白纤维和用第一组合物染色的角蛋白纤维之间的色差,从下 式得到:
【权利要求】
1. 用于染色角蛋白纤维,尤其是毛发的方法,其包括将以下物质施涂至角蛋白纤维: -至少一种第一组合物(i)的至少一个涂层,所述组合物(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 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然后,在干燥所述涂层后施涂: -至少一种第二组合物(ii)的至少一个第二涂层,所述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疏水 性成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和至少一种颜料, -组合物(i)和(ii)的颜料定性和/或定量地不同。
2. 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合物在角蛋白纤维上产生一种 着色,由此在用该第一组合物染色的纤维和未处理的纤维之间的色差ΔΕ1,以CIE L*a*b* 体系来表示,大于或等于2,并且在于所述第二组合物在角蛋白纤维上产生一种着色,由此 在用该第二和第一组合物染色的纤维和用第一组合物处理的纤维之间的色差ΛΕ2,以CIE L*a*b*体系来表示,大于或等于2。
3.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成膜聚合物选自基于聚氨酯、 聚丙烯酸酯、乙烯酯共聚物、有机硅树脂、聚脲/聚氨酯硅酮的聚合物或共聚物,基于有机 硅树脂和基于聚二甲基硅氧烷醇的共聚物,反应性硅酮,和直链嵌段硅酮共聚物,以及它们 的混合物。
4.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疏水性成膜聚合物选自杂混丙烯酸类 疏水性聚合物,优选在水性分散体中呈粒子的形式,通过有机硅树脂和流体硅酮的反应得 到的硅酮共聚物,和直链嵌段硅酮共聚物,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5. 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杂混丙烯酸类疏水性聚合物选自由至少一种 带有至少一个(甲基)丙烯酸基团的单体和/或这些酸单体的酯和/或这些酸单体的酰胺 合成的杂混丙烯酸类聚合物,和选自至少一种苯乙烯化合物,优选地选自苯乙烯/丙烯酸 酯共聚物,尤其是源自至少一种苯乙烯单体和至少一种丙烯酸C 1-Cltl烷基酯单体的聚合的 共聚物。
6. 根据权利要求3或4的方法,其中所述直链嵌段硅酮共聚物在水性介质中的分散体 中呈粒子的形式。
7. 根据权利要求3、4或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直链嵌段硅酮共聚物在催化剂存 在下,使用至少以下物质,通过扩链反应得到: (a) -种聚硅氧烷(i),其每分子具有至少一种反应性基团,和优选具有一种或两种反 应性基团;和 (b) -种有机硅化合物(ii),其可以通过扩链反应与所述聚硅氧烷(i)反应。
8. 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聚硅氧烷(i)选自式(I)的化合物:
其中R1和R2相互独立,表示含有1-20个碳原子的基于烃的基团或芳基或反应性基团, η是大于1的整数,条件是每个聚合物具有平均1-2种反应性基团,该反应性基团优选地选 自氢!;脂族不饱和基团;轻基;烧氧基;烧氧烧氧基;乙醜氧基;氣基;和它们的混合物。
9. 根据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在式⑴中,R1表示甲基和在链末端的R2表示乙烯 基。
10. 根据权利要求7-10中任意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硅化合物(ii)选自式(I)的 聚硅氧烷或作为扩链剂的化合物。
11. 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ii)是式(Π )的液体有机氢代聚硅 氧烷:
其中η是大于1的整数,和优选地大于10,优选地等于20。
12. 根据权利要求6-10的方法,其中所述分散体是二乙烯基聚二甲基硅氧烷/聚二甲 基硅氧烷共聚物的水性分散体。
13.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一种或多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以0. 1 wt%_40 wt%,优选 0· I wt%_30 wt%,优选 0.5 wt%_20 wt%和优选 I wt%_20 wt% 的活性材料 含量存在,相对于各个第一和/或第二组合物的总重量。
14.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挥发性溶剂是水或选自乙醇、异丙 醇、丙酮、异十二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八甲基三硅氧烷和十甲基四硅氧烷的有机溶剂,或 它们的混合物。
15.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 种增稠剂,其优选为矿物,优选地选自粘土,优选为蒙脱石。
16.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颜料选自矿物颜料、有机颜料、色淀、 特效颜料,如珍珠母或闪光剂薄片,和它们的混合物。
17. 根据任意一项在先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颜料的量为相对于各个 第一和第二组合物总重量的〇. 001 wt%-30 wt%,更特别地为0. 01 wt%-20 wt%和优选为0. 1 wt%_15 wt%〇
18. 用于染色角蛋白纤维的配套组件,其包含: -至少一种第一组合物(i),其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 和至少一种颜料,和 -至少一种第二组合物(ii),其包含至少一种疏水性成膜聚合物、至少一种挥发性溶 剂和至少一种颜料, -组合物(i)和(ii)的颜料定性和/或定量地不同。
【文档编号】A61K8/89GK104379115SQ201380034562
【公开日】2015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6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29日
【发明者】K.特布尔 申请人:莱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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