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日常生活技术的领域,尤其是一种用在拐杖上雨伞架。
背景技术:
目前的拐杖大部分都是考虑基本辅助行走功能,而很少考虑残疾人或者临时身体不便人的其它生活需求;本发明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适用广泛,特别适用于辅助拐杖者收纳雨伞。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的一种用在拐杖上雨伞架,包括下半圆环、弧形立柱、上半圆环、圆饼柱、下魔术带、上魔术带、中间魔术带、沥水格;所述下魔术带、所述上魔术带、所述中间魔术带都是两面结构,一面魔术公面,主要由勾刺的弹性纤维组成,反面为魔术母面,主要由细软的纤维组成,实现自己和自己捆挷在一起;所述弧形立柱为半弧形,为了能更好的紧靠在所述竖杆的侧边,然后通过所述上魔术带、所述中间魔术带、所述下魔术带把所述弧形立柱与拐杖挷在一起,起到固定的作用。
作为优选,所述的一种用在拐杖上雨伞架,所述弧形立柱的外弧面设置有所述下半圆环、所述上半圆环,用于把收起来的伞按进带缺口的所述下半圆环和所述上半圆环中;为了让湿的雨伞中的水不会沥的到处都是,所述弧形立柱的下外弧面设置有所述圆饼柱,所述圆饼柱的上面设置有所述沥水格,所述圆饼柱与所述沥水格固定在一起,实现盛水功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适用广泛,特别适用于辅助拐杖者收纳雨伞。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腋下横杆;11-手横杆;12-竖杆;20-下半圆环;21-弧形立柱;22-上半圆环;23-圆饼柱;24-下魔术带;25-上魔术带;26-中间魔术带;27-沥水格。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一种用在拐杖上雨伞架,本发明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适用广泛,特别适用于辅助拐杖者收纳雨伞,包括下半圆环20、弧形立柱21、上半圆环22、圆饼柱23、下魔术带24、上魔术带25、中间魔术带26、沥水格27;所述下魔术带24、所述上魔术带25、所述中间魔术带26都是两面结构,一面魔术公面,主要由勾刺的弹性纤维组成,反面为魔术母面,主要由细软的纤维组成,实现自己和自己捆挷在一起;所述弧形立柱21为半弧形,为了能更好的紧靠在所述竖杆12的侧边,然后通过所述上魔术带25、所述中间魔术带26、所述下魔术带24把所述弧形立柱21与拐杖挷在一起,起到固定的作用。
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一种用在拐杖上雨伞架,所述弧形立柱21的外弧面设置有所述下半圆环20、所述上半圆环22,用于把收起来的伞按进带缺口的所述下半圆环20和所述上半圆环22中;为了让湿的雨伞中的水不会沥的到处都是,所述弧形立柱21的下外弧面设置有所述圆饼柱23,所述圆饼柱23的上面设置有所述沥水格27,所述圆饼柱23与所述沥水格27固定在一起,实现盛水功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