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靶向cd3和cd20两者的双特异性抗体(bsab)以及此类抗体在治疗受试者疾病中的用途。此外,提供了有利的治疗方案。
背景技术:
1、单克隆抗体(mab)已显示对癌症的治疗高度成功。改善抗体治疗的另一种有前景的方法是通过将t细胞特异性地募集至表达抗原的癌细胞。这可以通过利用靶向t细胞和抗原表达细胞两者的bsab来实现。然而,主要由于双特异性抗体的低功效、严重的副作用(细胞因子风暴)和免疫原性,最初的临床研究相当令人失望。双特异性抗体的设计和应用进展部分克服了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初始障碍,并提高了临床有效性,而无剂量限制性毒性(garber,2014,nat.rev.drug discov.13:799-801)。
2、cd20分子,也称为人b淋巴细胞限制性分化抗原或bp35,在超过90%来自外周血或淋巴样器官的b细胞表面上发现,并在早期前b细胞发育期间表达,并保持至浆细胞分化。cd20存在于正常b细胞和恶性b细胞两者上。特别是,cd20在超过90%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上表达,但在造血干细胞、前b细胞、正常浆细胞或其他正常组织上未发现。通过靶向cd20治疗癌症以及自身免疫性和免疫性疾病的方法是本领域已知的。
3、例如,嵌合cd20抗体利妥昔单抗(rituximab)已被用于或建议用于治疗癌症,如b-nhl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人单克隆抗cd20抗体奥法木单抗(ofatumumab)已被用于或建议用于治疗其他各种cll适应症,滤泡性淋巴瘤(fl)、视神经脊髓炎(nmo)、弥漫性和复发-缓解型多发性硬化(rrms)。
4、目前,靶向cd20和cd3两者的双特异性抗体正在开发中。例如,wo2011028952特别描述了使用xencor的xmab双特异性fc域技术生成的cd3xcd20双特异性分子,wo2014047231描述了使用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的fcδadp技术生成的regn1979和其他cd3xcd20双特异性抗体,并且sun等人(2015,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 7,287ra70)描述了使用“旋钮入孔(knobs-into-holes)”技术构建的靶向b细胞的抗cd20/cd3t细胞依赖性双特异性抗体。这类双特异性抗体目前正在临床试验中测试用于人体的特定适应症。
5、正在开发的特别关注的双特异性抗体是艾可瑞妥单抗(epcoritamab)(duobodycd3xcd20;gen3013)(engelberts et al.,2020,ebiomedicine,vol.52,102625,wo2016110576和wo2019155008,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6、尽管目前有治疗方案可用于治疗cd20+癌症,如b-nhl,但仍需要进一步的治疗选择,因为仍有患者复发或对目前可用的治疗难治。艾可瑞妥单抗是候选药物,其可以增加可能使患有癌症(如b-nhl)的患者获益的多种治疗选择。
7、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通过使用本文所述的靶向cd3x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如艾可瑞妥单抗)治疗癌症的手段和方法,以及提供本文所述的靶向cd3x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如艾可瑞妥单抗)用于治疗癌症。
8、提供了就此类方法或用途(如用于已知或鉴定为cd20阳性的癌症,如b-nhl)而言有利的具体剂量范围和/或给药方案。更特别地,本文提供了就治疗患有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fl)的患者而言有利的具体剂量范围和/或给药方案。本文提供的剂量范围和/或给药方案被评估为安全用于人和/或在b-nhl治疗中高度有效。
技术实现思路
1.治疗人受试者中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人受试者皮下施用作为全长抗体的双特异性抗体,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b-nhl选自下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cl)、原发性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套细胞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和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b-nhl是fl、hgbcl或dlbcl。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在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治疗之前已接受用cd20单特异性抗体,诸如利妥昔单抗治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用cd20单特异性抗体治疗期间,所述癌症复发。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用cd20单特异性抗体治疗期间,所述癌症对所述治疗难治。
7.根据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d20单特异性抗体用于联合治疗中。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接受进一步的所述b细胞nhl的既往治疗线。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至少40mg的剂量施用。
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40mg至100mg范围内的剂量施用。
11.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至少48mg的剂量施用。
12.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至少60mg的剂量施用。
13.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48mg的剂量施用。
14.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60mg的剂量施用。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每周施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周施用进行至少4次。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每周施用后,所述抗体每两周施用一次。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周施用进行(至少)6次。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每两周施用一次后,所述抗体每四周施用一次。
20.根据权利要求15-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每周剂量之前,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引发剂量。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在施用所述每周剂量的第一剂之前一周施用。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在50-350μg的范围内。
23.根据权利要求20-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为160μg。
24.根据权利要求20-2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引发剂量之后且施用所述每周剂量之前,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中间剂量。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在施用所述每周剂量的第一剂之前两周施用,并且所述中间剂量在施用所述每周剂量的第一剂之前一周施用。
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间剂量在600-1200μg的范围内。
27.根据权利要求24-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间剂量为800μg。
28.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方法包括以28天的周期皮下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29.根据权利要求24-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方法包括以28天的周期皮下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30.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方法包括以28天的周期皮下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31.根据权利要求2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方法包括以28天的周期皮下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其中:
32.根据权利要求28-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b细胞nhl是fl、dlbcl和/或hgbcl。
33.根据权利要求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期间具有在1级或2级的可管理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
34.根据权利要求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不经历肿瘤溶解综合征。
35.根据权利要求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用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防治治疗。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防治包括皮质类固醇的施用。
37.根据权利要求35-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防治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同一天施用。
38.根据权利要求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防治在随后的第2-3天并且任选地第4天,或随后的第2-4天施用。
39.根据权利要求37-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防治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同一天施用时,所述防治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施用前30-120分钟施用。
40.根据权利要求36-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皮质类固醇是泼尼松龙,例如为100mg的静脉内剂量,或其等效物,包括口服剂量。
41.根据权利要求1-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受试者用前驱用药治疗以减少对注射的反应。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包括抗组胺药的施用。
43.根据权利要求41-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包括解热药的施用。
44.根据权利要求41-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组胺药是苯海拉明,例如为50mg的静脉内或口服剂量,或其等效物。
45.根据权利要求43-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解热药是对乙酰氨基酚,例如为650-1000mg的口服剂量,或其等效物。
46.根据权利要求41-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同一天施用。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施用前30-120分钟施用。
48.根据权利要求28-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权利要求35-40中定义的所述防治在第一周期期间施用。
49.根据权利要求28-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权利要求41-47中定义的所述前驱用药在第一周期期间施用。
50.根据权利要求48和49所述的方法,其中当人受试者在周期1中第四次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后经历大于1级的crs时,所述防治在第二周期期间施用。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人受试者在先前周期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末次施用中经历大于1级的crs时,所述防治在后续周期期间继续。
52.根据权利要求49和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任选地在第二周期期间施用。
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驱用药任选地在后续周期期间施用。
5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
5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
5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结合臂衍生自人源化抗体,优选衍生自全长igg1,λ(lambda)抗体。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如seq id no.22中定义的λ轻链恒定区。
5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二结合臂衍生自人抗体,优选衍生自全长igg1,κ(kappa)抗体。
59.根据权利要求5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如seq id no.23中定义的κ轻链恒定区。
6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是具有人igg1恒定区的全长抗体。
6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惰性fc区。
62.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第一和第二重链中包含在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重链和所述第二重链两者的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位置l234、l235和d265的位置处的氨基酸f、e和a。
6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所述第一重链中包含对应于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f405的位置处的氨基酸l,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重链包含对应于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k409的位置处的氨基酸r,为r,反之亦然。
6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第一和第二重链中包含分别对应于所述第一重链和所述第二重链两者的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位置l234、l235和d265的位置处的氨基酸f、e和a,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重链中包含在对应于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f405的位置处的氨基酸l,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重链包含对应于seq id no:15的人igg1重链中的k409的位置处的氨基酸r,为r,反之亦然。
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如seq id no.19和20中定义的恒定区。
6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分别如seqid no.24和25中定义的重链和轻链,以及如seq id no.26和27中定义的重链和轻链。
6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由分别如seq idno.24和25中定义的重链和轻链,以及如seq id no.26和27中定义的重链和轻链组成。
6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是艾可瑞妥单抗或其生物类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