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用于紫外线疗法以治疗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1、本文中的所有出版物均通过引用的方式被并入,其程度等同于每个单独的出版物或专利申请被明确且单独地指示为通过引用的方式并入。以下描述包括可能有助于理解本发明的信息。不表示承认此处提供的任何信息是现有技术或与当前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关,或也不表示承认任何具体或隐含引用的出版物是现有技术。
2、人体对感染有许多防御,其中,最著名的涉及固有免疫应答,在固有免疫应答中通过细胞因子信号传导将免疫细胞募集到感染部位。然而,对感染的细胞内应答也很重要,尤其是在防御病毒方面。在过去的十年里,发现了线粒体可以介导固有免疫应答和适应性免疫应答的建立和维持,包括通过产生线粒体抗病毒(mavs,或线粒体抗病毒信号)蛋白。
3、mavs蛋白主要定位于线粒体外膜,并转导来自rig-i样受体(rlrs)的信号,rlrs是识别病毒rna的细胞质受体。具体而言,在识别和结合病毒成分后,rlrs维甲酸诱导基因i(rig-i)和黑色素瘤分化相关基因-5(mda5)与mavs相互作用,激活诱导促炎因子和抗病毒基因表达的转录因子。然而,一些病毒已经发展出拮抗mavs的激活并逃避这种固有免疫应答的机制。例如,认为sars-cov-2跨膜糖蛋白m拮抗mavs,从而削弱mavs介导的固有抗病毒应答。
技术实现思路
1、下面的实施方式及其方面结合组合物和方法进行描述和说明,所述组合物和方法是示例性和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范围。
2、提供了增加上皮细胞中线粒体抗病毒信号(mavs)蛋白表达的方法,包括将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紫外线a(uva)光,以增加mavs蛋白在上皮细胞或未暴露于有效量的uva的远处上皮细胞中的表达。优选地,所述方法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进行;并且,所述方法使用至少在335nm-350nm的uv暴露,不会对暴露的细胞造成uv诱导的dna损伤,并且不需要在uva光暴露之前、期间或之后对受试者施用麻醉。在各个方面,将mavs蛋白表达的增加与未暴露于有效量的uva进行比较,或者与对照进行比较。对照可以是暴露于uva之前的上皮细胞、接触病原体之前的上皮细胞、或未暴露于一定量的uva且未感染病原体的上皮细胞群体的参考值。
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上皮细胞包括气管上皮细胞、鼻咽上皮细胞、纤毛上皮细胞。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皮细胞为哺乳动物鼻上皮细胞、哺乳动物口腔上皮细胞、哺乳动物嗅觉上皮细胞、哺乳动物气管上皮细胞、哺乳动物咽上皮细胞、哺乳动物肺上皮细胞中的一种或多种。在另外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上皮细胞为尿道上皮细胞、膀胱上皮细胞、阴道上皮细胞、泌尿生殖道上皮细胞、胃肠上皮细胞(例如,直肠上皮细胞或除直肠上皮细胞以外的胃肠上皮细胞)、外耳上皮细胞和/或中耳上皮细胞。
4、在所述方法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将受试者的气管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或用uva光照射气管上皮来增加受试者气管中的mavs蛋白表达。
5、在所述方法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将受试者的鼻上皮细胞、嗅觉上皮细胞、口腔上皮细胞或其组合暴露于uva光,或用uva光照射受试者的鼻上皮、嗅觉上皮和/或口腔粘膜上皮,来增加受试者的鼻上皮、嗅觉上皮和/或口腔粘膜上皮以及受试者的肺中的mavs蛋白表达。
6、作为增加远处上皮细胞(包括未暴露于uva光的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的另外的实例,一些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可包括:将尿道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膀胱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将阴道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子宫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将阴茎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尿道或膀胱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将直肠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直肠或结肠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将外耳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中耳或内耳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和/或将中耳上皮细胞暴露于uva光来增加受试者内耳中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需要或经受uva光暴露的受试者没有微生物感染的症状或体征,或没有暴露于微生物感染。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需要或经受uva光暴露的受试者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症状或体征不超过3天、5天、7天或10天。在另外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将他/她的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uva光之前,选择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症状或体征的受试者作为需要uva光暴露的受试者。
8、一些实施方式提供了有效量的uva光增加mavs蛋白水平,从而减少已经感染上皮细胞的微生物的增殖,或在微生物感染之前预处理上皮细胞以使得当感染上皮细胞时微生物感染将具有较低的增殖率,甚至数量减少。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有效量的uva光施用可以包括一次或多次连续暴露,或一次或多次脉冲暴露。
9、还提供了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评估uva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测定从暴露于uva治疗的受试者中获得的生物样品的mavs蛋白表达水平,其中,高于受试者基线水平或高于对照水平的mavs蛋白表达水平表明所述治疗是有效的。在各种实施方式中,生物样品包含上皮细胞。
10、进一步提供了对有需要的受试者施用uva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测定从暴露于uva治疗的受试者中获得的生物样品的mavs蛋白表达,并且如果与对照相比或与目标水平相比,mavs蛋白表达低于受试者的基线水平,则继续向受试者施用uva治疗。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有需要的受试者施用紫外线a(uva)治疗的方法包括将与对照相比具有低mavs蛋白表达的受试者(这表明受试者需要uva治疗)的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紫外线a(uva),其中,所述暴露使在所述上皮细胞或未暴露于有效量的uva的远处上皮细胞中的mavs蛋白表达增加。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对有需要的受试者施用紫外线a(uva)治疗的方法包括将mavs蛋白表达高于受试者的基线水平或与对照相比较高的受试者(这表明uva治疗是有效的)中的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紫外线a(uva)。
12、通过以下结合附图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显而易见,所述详细描述举例说明了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各种特征。
1.一种增加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上皮细胞中线粒体抗病毒信号(mavs)蛋白的表达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皮细胞包括气管上皮细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皮细胞包括纤毛上皮细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皮细胞包括纤毛气管上皮细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皮细胞包括人鼻上皮细胞、人气管上皮细胞或两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皮细胞包括人肺上皮细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uva包括将鼻上皮细胞、口腔上皮细胞、嗅觉上皮细胞或其组合暴露于所述有效量的uva。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暴露鼻上皮细胞、口腔上皮细胞、嗅觉上皮细胞或其组合使所述受试者的气管、支气管或两者中的上皮细胞中mavs蛋白表达增加。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暴露鼻上皮细胞、嗅觉上皮细胞、口腔上皮细胞或其组合使所述受试者的肺中的上皮细胞中mavs蛋白表达增加。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uva包括将尿道上皮细胞、膀胱上皮细胞、阴道上皮细胞、泌尿生殖道上皮细胞、直肠上皮细胞、除直肠上皮细胞以外的胃肠上皮细胞、外耳上皮细胞、中耳上皮细胞或其组合暴露于有效量的uva。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一种或多种症状不超过10天。
13.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一种或多种症状不超过7天。
14.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一种或多种症状不超过5天。
15.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一种或多种症状不超过3天。
16.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不对所述受试者施用全身麻醉、区域麻醉、局部麻醉、朦胧麻醉或镇静剂。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将上皮细胞暴露于有效量的uva之前,选择表现出微生物感染的一种或多种症状的受试者作为所述有需要的受试者。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微生物感染是病毒感染、细菌感染或真菌感染。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va的有效量包括5毫瓦/cm2(mw/cm2)以上持续1分钟以上,或其中,所述uva的有效量包括5mw/cm2以上的uva强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va的有效量包括2mw/cm2-5mw/cm2持续至少20分钟,或其中,所述uva的有效量包括2mw/cm2-5 mw/cm2的uva强度。
21.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暴露于有效量的uva包括暴露第一时间段,然后暴露随后的时间段。
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是暴露于所述uva之前的所述上皮细胞、与病原体接触之前的上皮细胞、或未暴露于一定量的uva且未感染病原体的上皮细胞群体的参考值。
23.一种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评估紫外线a(uva)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4.一种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施用紫外线a(uva)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5.一种在有需要的受试者中施用紫外线a(uva)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